电梯对重安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046842阅读:13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梯对重安全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梯对重安全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发展及电梯市场的发展,在节能环保的理念下,越来越多的建筑设计时, 要求电梯具备比正常要求要小的顶层高度和地坑深度,但往往却在电梯正常维修状态下, 保证不了维修时的安全保障空间,导致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无法保证。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电梯对重安全装置,其中通过在保证维修安全空间的位置上安装触发单元,使得电梯对重运行至此位置时,能被触动制停,从而制停电梯轿厢,保证了电梯顶层或地坑维修人员的安全。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电梯对重安全装置,包括对重、能够引导所述对重升降的对重导轨,该安全装置还包括具有触发状态和非触发状态的触发单元、能够使得所述触发单元在所述触发状态和非触发状态之间切换的控制单元、能够被处于所述触发状态的所述触发单元触动然后制停所述对重在所述对重导轨上的制动单元,所述制动单元设置在所述对重上,所述触发单元安装在保证电梯顶层或地坑有维修安全空间的位置上。优选地,所述制动单元包括设置在所述对重上的安全钳,所述安全钳包括位于所述对重导轨一侧的第一夹块、位于所述对重导轨的另一侧相对于所述第一夹块能够作开合运动并能够被处于所述触发状态的所述触发单元触动以和所述第一夹块夹紧住所述对重导轨的第二夹块。由于上述技术方案的运用,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通过设置触发单元、控制单元和制动单元,该电梯对重安全装置在电梯处于维修状态时,通过控制单元将触发装置移动到预先设计的触发位置上,使得触发单元处于触发状态,若电梯对重移动至触发位置,则将电梯对重制停在对重导轨上,避免其继续升降而伤到顶部或底坑的维修人员,保障了维修安全空间。该电梯对重安全装置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能够可靠的保障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附图1为本发明的主视示意图,示意性地表示触发单元处于触发状态;附图2为本发明的俯视示意图,示意性地表示触发单元处于触发状态。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结合附图来进一步阐述本发明的结构。参见图1-2所示,电梯对重安全装置,包括对重1、能够引导对重1升降的对重导轨 2,该安全装置上还设置有触发单元3、控制单元4和制动单元5。触发单元3具有触发状态和非触发状态,其安装在保证电梯顶层或地坑有维修安全空间的位置上,控制单元4能够使得触发单元3在触发状态和非触发状态之间切换,制动单元5设置在对重1上,能被处于触发状态的触发单元3触动然后将对重1在对重导轨2上制停。当电梯正常运行时,通过控制单元4使触发单元3处于非触发状态;当电梯处于维修状态时,通过控制单元4将触发装置移动到预先设计的触发位置上,这时触发单元3处于触发状态,若电梯对重1移动至触发位置,则将电梯对重1制停在对重导轨2上,避免其继续升降而伤到顶层或地坑的维修人员。该电梯对重安全装置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能够可靠的保障维修人员的人生安全。制动单元4还包括设置在对重1上的安全钳,该安全钳包括分别位于对重导轨2 两侧的第一夹块和第二夹块,其中第二夹块相对于第一夹块能够作开合运动并能够被处于触发状态的触发单元触动以和第一夹块夹紧住对重导轨2。当电梯处于维修状态时,触发单元3处于触发状态,若电梯对重1移动至触发位置,触发单元3触动第二夹块移动,使得第二夹块相对于第一夹块合起,制动单元4中的安全钳工作,第二夹块与第一夹块一同将对重导轨2夹紧,避免电梯对重继续移动。
权利要求
1.电梯对重安全装置,包括对重、能够引导所述对重升降的对重导轨,其特征在于该安全装置还包括具有触发状态和非触发状态的触发单元、能够使得所述触发单元在所述触发状态和非触发状态之间切换的控制单元、能够被处于所述触发状态的所述触发单元触动然后制停所述对重在所述对重导轨上的制动单元,所述制动单元设置在所述对重上,所述触发单元安装在保证电梯顶层或地坑有维修安全空间的位置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对重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动单元包括设置在所述对重上的安全钳,所述安全钳包括位于所述对重导轨一侧的第一夹块、位于所述对重导轨的另一侧相对于所述第一夹块能够作开合运动并能够被处于所述触发状态的所述触发单元触动以和所述第一夹块夹紧住所述对重导轨的第二夹块。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电梯对重安全装置,通过设置触发单元、控制单元和制动单元,该电梯对重安全装置在电梯处于维修状态时,通过控制单元将触发装置移动到预先设计的触发位置上,使得触发单元处于触发状态,若电梯对重移动至触发位置,则将电梯对重制停在对重导轨上,避免其继续升降而伤到顶部或底坑的维修人员,保障了维修安全空间。该电梯对重安全装置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能够可靠的保障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文档编号B66B5/00GK102180391SQ20111014944
公开日2011年9月14日 申请日期2011年6月3日 优先权日2011年6月3日
发明者张志雁, 陶宪德 申请人:苏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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