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成型的含有压痕的PET基材保护背膜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文档序号:13082195阅读:245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一种保护膜,尤其是涉及一种一体成型的含有压痕的PET基材保护背膜。

背景技术:
随着电子产品的越来越发达,粘贴在手机、平板电脑或手提电脑等设备屏幕上的保护膜也越来越多。由于对手机、平板电脑或手提电脑等电子产品贴膜时,需要薄膜的清洁度很高,因此,保护膜出厂时均粘贴在一个光滑的背膜上,在使用时需要将保护膜一点点从背膜上剥离下来并粘贴到电子产品上。由于保护膜与背膜均是由模切工具根据电子产品的形状规格模切而成,因此,一般保护膜与背膜尺寸相同,保护膜与背膜的粘结性很好,并且背膜很光滑,因此,背膜与保护膜的剥离很难进行,在使用时容易将保护膜与背膜弯折或破坏,影响保护膜的使用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一体成型的含有压痕的PET基材保护背膜。本发明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一体成型的含有压痕的PET基材保护背膜,包括背膜本体,该背膜本体的两面均为光滑水平面,背膜本体的正面用于粘结与背膜本体形状相同的保护膜,所述的背膜本体上方设有提手部,所述的提手部与背膜本体一体成型,所述的提手部与背膜本体的边界处设有压痕线,将提手部沿压痕线向背膜本体的背面弯折,使得提手部弯折紧贴在背膜本体背面。所述的压痕线的长度与提手部的长度相同。所述的压痕线的深度为背膜本体厚度的1/3~2/3。设置压痕线的深度保证压痕线不将背膜本体切穿。所述的压痕线位于背膜本体的背面边界处。所述的提手部上设有双面胶,当提手部沿压痕线向背膜本体的背面弯折时,所述的双面胶使得提手部粘结在背膜本体背面。所述的双面胶位于提手部的中部,在双面胶与压痕线之间留有间隙,在双面胶与提手部的顶端之间留有间隙。所述的双面胶与提手部的顶端之间为区别于背胶本体颜色的标示有色胶带,所述的标示有色胶带为光滑面,与背胶本体不粘结。本发明的一体成型的含有压痕的PET基材保护背膜出厂时,背膜本体的正面粘结与背膜本体形状相同的保护膜,提手部通过压痕线折弯到背膜本体的背面,并且通过双面胶粘结在背膜本体的背面。使用时,提起开启标示有色胶带,使得提手部上的双面胶与背膜本体脱离,然后提起提手部,使得背膜本体与保护膜逐渐分离,将保护膜粘贴在电子产品屏幕上后,使得背膜本体与保护膜彻底脱离。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及有益效果:(1)背膜本体与提手部为一体成型结构,均通过模切成型,方便批量生产;(2)在提手部与背膜本体之间设有压痕线,如果没有压痕线的话,将提手部折弯时,经常会出现折弯不平整的现象,且产能很低,而设置压痕线后,一方面可以方便的将提手部折弯,不会出现折弯线弯曲的问题,提高产品的优良率,另一方面由于设有压痕线,因此提手部折弯容易,提高产能。(3)压痕线的长度与提手部的长度相同,压痕线的深度为背膜本体厚度的1/3~2/3,使得压痕线足够长,且保证压痕线不将背膜本体切穿。附图说明图1为一体成型的含有压痕的PET基材保护背膜在提手部没有折弯时结构示意图;图2为一体成型的含有压痕的PET基材保护背膜在提手部折弯后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实施例一体成型的含有压痕的PET基材保护背膜,如图1所示,包括背膜本体1,该背膜本体1的两面均为光滑水平面,背膜本体1的正面用于粘结与背膜本体1形状相同的保护膜,背膜本体1上方设有提手部2,提手部2与背膜本体1一体成型,提手部2与背膜本体1的边界处设有压痕线3,压痕线3的长度与提手部2的长度相同。压痕线3的深度为背膜本体1厚度的1/3~2/3。设置压痕线3的深度保证压痕线3不将背膜本体1切穿。压痕线3位于背膜本体1的背面边界处。提手部2上设有双面胶4,双面胶4位于提手部2的中部,在双面胶4与压痕线3之间留有间隙,在双面胶4与提手部2的顶端之间留有间隙。双面胶4与提手部2的顶端之间为区别于背胶本体1颜色的标示有色胶带5,标示有色胶带5为光滑面,与背胶本体1不粘结。如图2所示,将提手部2沿压痕线3向背膜本体1的背面弯折时,双面胶4使得提手部2粘结在背膜本体1背面。一体成型的含有压痕的PET基材保护背膜出厂时,背膜本体1的正面粘结与背膜本体1形状相同的保护膜,提手部2通过压痕线3折弯到背膜本体1的背面,并且通过双面胶4粘结在背膜本体1的背面。使用时,提起开启标示有色胶带5,使得提手部2上的双面胶4与背膜本体1脱离,然后提起提手部2,使得背膜本体1与保护膜逐渐分离,将保护膜粘贴在电子产品屏幕上后,使得背膜本体1与保护膜彻底脱离。上述的对实施例的描述是为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使用发明。熟悉本领域技术的人员显然可以容易地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各种修改,并把在此说明的一般原理应用到其他实施例中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发明不限于上述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揭示,不脱离本发明范畴所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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