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X线显影的久置可吸收缝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30164阅读:1255来源:国知局
一种X线显影的久置可吸收缝线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的是医疗装置技术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X线显影的久置可吸收缝线。



背景技术:

目前在乳腺癌的保乳手术及其他某些手术中,为满足后续治疗及操作的要求,需要在手术区域或边缘放置金属标记物,如银夹、钛夹,以达到日后复查及治疗时位置明确的目的。这些金属标记物均为永久性的,不可吸收,只可手术取出,但在实际的医疗工作中,这些标记物所需要存在的时间依据目的不同而长短不一,并不完全需要永久存留。另外金属标记物留置在体内,在需要进行核磁共振检查时是禁忌的,因为金属物件会因为磁场的作用在体内发生移位,甚至穿透组织,对人体造成损伤和危险。因此,目前常用的金属标记物虽然达到了长期存留标记的目的,但对于大部分不需要永久存留标记的患者来说,金属标记物的永久留存会造成今后生活和就医的不便;若不想体内永久保存,则需要手术取出,而金属标记物由于体积小,手术中并不容易直接找到,需要术前及术中的定位辅助,这样不仅延长了手术时间,加大了手术的损伤,同时也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

复方泛影葡胺是临床上常用的显影剂,其主要成分为泛影酸钠,泛影酸钠为离子型单体碘造影剂,碘能吸收较多量的X线,注入体内后与周围组织在X线下形成密度对比而显影,该种显影剂在X线下显示为“白亮”的影像,可用于胃肠道及血管内的造影,安全可靠,但缺点是很快会被组织吸收,尿路排泄,从而失去显影的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了一种X线显影的久置可吸收缝线,具有X线显影标记、可吸收、可缝合的特点,广泛应用于临床,为医疗工作带来许多便利,使用安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X线显影的久置可吸收缝线,它包含缝合针和可吸收缝线;所述缝合针的一端设置有可吸收缝线,且缝合针与可吸收缝线连接,所述可吸收缝线包括内芯和外套,所述外套包裹在内芯的外部。

优选地,所述内芯由4条单纤维的天然胶原制成的可吸收丝紧密编织而成,所述单纤维的天然胶原上涂抹有泛影酸钠。

优选地,所述外套由6~8条普通的单纤维天然胶原蛋白制成的可吸收丝,围绕内芯紧密编织而成,通过外套的层数控制缝线外层的被吸收时间,从而维持不同的显影时间。

优选地,所述缝合针为三角针头和圆形针头两种,根据手术患者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大小的型号。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

1、可显影:显影剂可被人体完全吸收,无任何损害,不会像金属丝一样永久留存。

2、可吸收:天然胶原制成的可吸收丝可被人体完全吸收,本质是一种蛋白成分,不会有任何残余,不影响后续的复查及其它的治疗。

3、显影时间可以调节,根据不同时间需求,可以变更外套的层数。

4、具有很好的张力,较长的维持时间以及柔韧度。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可吸收缝线结构示意图;

图中1.缝合针、2.可吸收缝线、3.外套、4.内芯。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参看图1至图2,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X线显影的久置可吸收缝线,它包含缝合针1和可吸收缝线2;所述缝合针1的一端设置有可吸收缝线2,且缝合针1与可吸收缝线2连接。

所述缝合针1为三角针头和圆形针头两种,根据手术患者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大小的型号。

所述可吸收缝线2包括内芯4和外套3,所述外套3包裹在内芯4的外部,所述内芯4由4条单纤维的天然胶原制成的可吸收丝紧密编织而成,所述单纤维的天然胶原上涂抹有泛影酸钠;所述外套3由6~8条普通的单纤维天然胶原蛋白制成的可吸收丝,围绕内芯紧密编织而成,通过外套的层数控制缝线外层的被吸收时间,从而维持不同的显影时间。

可吸收缝线2以天然胶原为原材料,具有吸收特性,柔韧性好,张力强,通过多股编织,多层编织,加强了张力,不易被拉断,可承受较强的张力。

本具体实施方式具有X线显影标记、可吸收、可缝合的特点,广泛应用于临床,为医疗工作带来许多便利,使用安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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