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烹饪器具内锅,其特征在于,包括内锅锅体、内锅提手、称重传感器、控制电路和提示面板,所述称重传感器与控制电路连接,所述控制电路与提示面板连接,所述提示面板固定于一个内锅提手的上表面;所述提示面板包括功能选择区、功能指示区和水量指示区;功能选择区包括功能选择标识和口感选择标识;功能指示区包括具体的烹饪功能和具体的口感;所述水量指示区采用指示灯形式指示水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内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面板包括屏幕显示单元、指示灯单元和声音提示单元中的一种或几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器具内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水量指示区采用屏幕显示单元以数据百分数的形式展示水量提示信息,或者以标尺、指针和基准线的形式展示水量提示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烹饪器具内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标尺包括水平标尺或竖直标尺,所述基准线与所述标尺中部垂直连接;所述指针包括沿水平或数值方向移动的指针,或者包括以基准线与标尺交点为基准点,在基准线两侧摆动的指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内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称重传感器固定于内锅提手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内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电路固定于内锅提手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内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电路包括信号采集电路和信号处理电路。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内锅,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电源电路,所述电源电路控制电路连接。
9.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内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