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有至少一个驱动器的机动车中的约束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22658阅读:24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在具有至少一个驱动器的机动车中的约束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ー种在具有至少ー个驱动器的机动车中的约束装置(Riickhaltemittel)和一种用于在具有至少ー个驱动器的机动车中标识该驱动器的类型的方法。
背景技术
约束装置例如气袋或气囊很久就由现有技术的大量申请公开了。气囊可以安装在机动车中的不同地点上。例如作为驾驶员气囊和副驾驶员气囊、作为侧面气囊、头部气囊、胸腔气囊、膝盖气囊、作为机动车的底部区域中的气囊。作为机动车的侧向内室中的挂帘气囊或窗帘气囊。作为发动机罩和挡风玻璃之间的过渡部上的外气囊或但是也作为机动车的A、B或C柱上的气囊。术语机动车也包括马达化的双轮运输工具、即摩托车。对于摩托车和类似的马达化的双轮运输工具在此期间也存在极不相同的约束装置例如气袋或气囊。 最近具有变换的驱动器、例如混合动カ驱动器、电动驱动器、燃气驱动器、燃料电池驱动器的机动车的份额增加。自然越来越多的这种机动车也陷入事故中,对于交通事故必须呼叫救援者或救援力量,他们赶来帮助失事人员。在此由于缺少对机动车的驱动器类型的标识,越来越多地导致对赶来帮忙的救援者或救援力量的伤害。例如,混合动カ或电动机动车的驱动器组(动カ源)或高压电源的损坏导致失事机动车的车身完全或部分地处在高压之下。或者由于燃气从具有燃气驱动器的机动车的燃气箱排出导致在失事机动车的附近周围环境中的高爆炸性的空气-燃气混合物。一旦通过救援措施或通过救援者或救援力量的无防护的接近导致无意中的打火,则空气-燃气混合物可能爆炸并且使失事人员以及赶过去救援它们的人遭受伤害。这对于具有燃料电池驱动器的机动车同样适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基于以下认识约束装置在一般情况下和气囊在专门情况下通常在陷入事故的机动车中在很大程度上是可见或可识别的。此外最不可能发生的是约束装置在事故之后失去或者不能再配属于确定的机动车。与此不同的是,例如在已知的救援卡片中情况是这样的,救援卡片部分地被机动车制造商安装在机动车上,以便在营救失事人员时给救援者或救援力量提供提示。这样的救援卡片可能由于通过机动车上的事故产生的损坏而被破坏或丢失。本发明创造一种根据独立权利要求的约束装置和用于标识机动车的驱动器类型的方法。根据本发明,机动车的约束装置被这样地设计,使得约束装置标识机动车的驱动器类型。通过约束装置标识机动车的驱动器类型,这导致赶去帮助失事机动车的救援者或救援力量此外获得以下认识失事机动车装备了何种类型的驱动器。通过关于失事机动车的驱动器类型的相应知识,救援者或救援力量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免自己或失事人员遭受损伤。有利的是,约束装置根据机动车的驱动器类型被染色。例如,具有电动驱动器的机动车装备有被染成橙色的气囊,当然也可想到任何其它颜色。但是重要的仅仅是给ー种确定的驱动器类型分配一种确定的顔色。此外有利的是,在约束装置上设置提示。在一种设计方案中,该提示能够以设置在一个或这些气囊上的可读文字的形式构成。在此例如不仅可以标识驱动器类型,而且可以给救援者或救援力量提供指示。例如,提示的文字内容是'HYBRID CAR-Servicedisconnect in the trunk-ffaiting time I min,,。
在本发明的另ー种有利的设计方案中,该提示也能够以表形文字的形式构成。表形文字具有以下优点它能够跨越语言界限被理解并且由此能够与发生事故的区域的相应语言无关地用于标识机动车的驱动器类型。通过表形文字表示信息的图像显示。表形文字典型地具有以下特征它们能够跨越语言界限与语言无关地包含和传递相同信息。当然可想到的是,将根据本发明的约束装置或方法的単独列举的、有利的特征任意地相互组合。不言自明的是,根据本发明的约束装置不单单限于气囊、尤其是驾驶员气囊,而更多的是机动车中的所有或部分数量的约束装置具有根据本发明的或有利的本发明特征。


附图示出图I :机动车中的根据本发明的呈气囊形式的、具有安置上的可读文字提示的约束装置的示意图;图2 :根据本发明的方法的方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根据本发明的约束装置或根据本发明的方法的优选实施方式在下面借助这些图示出。在图I中示意地示出的、呈气囊100形式的约束装置具有面101,该面通过气囊袋形成。该面以一种与气囊的驱动器类型相关的颜色被染色。例如,具有附加的电动驱动器的混合动力机动车具有被染成橙色的气囊。此外,在气囊100上安设可读文字形式的提示102。该文字内容是“HYBRIDCAR-Service disconnect in the trunk-ffaiting time I min”。在该实施例中,文字以英语撰写。自然也可以以任何其它语言撰写该文字。有利的是,该文字不仅用于标识机动车的驱动器类型,而且该文字也包含给赶来帮忙的救援者或救援力量的提示102。在图2中示出根据本发明的方法的方框图。气囊100被这样地设计,即该气囊标识机动车200的驱动器类型201。该标识一方面通过气囊的与驱动器类型201相关的颜色104发生。另ー方面通过气囊上的同样标识驱动器类型201的提示102实现。提示102能够可选地是可读文字103。可读文字103可以是用于赶来帮忙的救援者或救援力量300的指示。变换地或附加地,提示102也可以是表形文字。表形文字可以标识机动车的驱动器类型,但是也可以是用于赶来帮忙的救援者或救援力量300的指示。尽管本发明借助优选实施例被描述,但是本发明不单单限于该优选实施例。不言自明的是,本发明能够以多种多样的方式改变。
权利要求
1.在具有至少ー个驱动器的机动车中的约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约束装置被这样地设计,使得所述约束装置标识所述机动车的驱动器的类型。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约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约束装置是至少ー个气囊。
3.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约束装置,其特征在于,对所述约束装置的染色与所述驱动器的类型相关。
4.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约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约束装置上的提示与所述驱动器的类型相关。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约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是用于赶来帮忙的人员和/或救援力量的指示。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约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是可读文字。
7.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约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是表形文字。
8.在具有至少ー个约束装置和至少ー个驱动器的机动车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所述约束装置来标识所述机动车的驱动器的类型。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干,通过对所述约束装置的染色来标识所述驱动器的类型。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所述约束装置上的提示来标识所述驱动器的类型。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是用于赶来帮忙的人员和/或救援力量的指示。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是可读文字。
13.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是表形文字。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在具有至少一个驱动器的机动车中的约束装置,其中,所述约束装置被这样地设计,使得所述约束装置标识所述机动车的驱动器的类型。
文档编号G09F23/00GK102729941SQ20121008861
公开日2012年10月17日 申请日期2012年3月29日 优先权日2011年3月29日
发明者K·布兹伊尔 申请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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