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板;
所述基板上设置有凹形反射结构;
所述凹形反射结构上设置有第一平坦层;
所述第一平坦层上设置有第一阳极;
所述第一阳极上设置有发光层,所述凹形反射结构的开口朝向所述发光层且所述凹形反射结构的底部到所述发光层的垂直距离为预设距离;
所述发光层上设置有阴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距离为所述凹形反射结构等效的凹透镜的焦距。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平坦层,且所述凹形反射结构为凹形反射膜;
所述基板上设置有所述第二平坦层,所述第二平坦层上设有凹槽;
所述第二平坦层的凹槽上设置有所述凹形反射膜。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形反射膜的材料为金属。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平坦层上设置有第二阳极,所述第二阳极位于所述第二平坦层和所述凹形反射膜之间,所述第一阳极和所述第二阳极电连接。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平坦层还设有过孔,所述第一阳极和所述第二阳极通过所述过孔电连接。
7.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发光模块。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多个发光模块,所述多个发光模块被排列成至少一列和至少一行;
每行发光模块的第二阳极串联以及每列发光模块的阴极串联;或者
每行发光模块的阴极串联以及每列发光模块的第二阳极串联。
9.一种发光模块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基板上形成凹形反射结构;
在所述凹形反射结构上形成第一平坦层;
在所述第一平坦层上形成第一阳极;
在所述第一阳极上形成发光层,所述凹形反射结构的开口朝向所述发光层且所述凹形反射结构的底部到所述发光层的垂直距离为预设距离;
在所述发光层上形成阴极。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基板上形成凹形反射结构,包括:
在基板上形成第二平坦层,并通过一次构图工艺在所述第二平坦层上形成凹槽;
在所述凹槽上形成凹形反射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