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薄铝板生产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85248阅读:500来源:国知局
一种薄铝板生产线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薄铝板生产线,属于薄铝板生产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现有的薄铝板生产线常常将铸造的大型铸造铝锭直接进行锯削、铣削加工,加工切削特性差,加工成本高和效率低,另外锯床、铣床以及覆膜机之间人工采用行车进行搬运,常常会导致生产效率低、安全性差、劳动强度大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薄铝板生产线,切削特性大大改善,生产效率更高,安全性更好,劳动强度低,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薄铝板生产线,包括均质炉、锯床、铣床和覆膜机,还包括用于均质炉装卸的行车一和用于锯床、铣床和覆膜机装卸的行车二,所述行车一和行车二并排放置,并采用转运装置的轨道两端分别伸向行车一和行车二下,所述锯床出料处架设有真空吸盘转运小车一,所述真空吸盘转运小车一出料端还设置有转运小车,转运小车轨道延伸到铣床进料口处,铣床上架设有真空吸盘小车二,所述真空吸盘小车二直接从铣床搭接到覆膜机处。

优选的,上述转运装置包括转运小车和轨道,所述转运小车包括滚轮和转运架,所述滚轮通过转动轴和轴承座安装在转运架下,转动轴通过链轮链条传输机构连接到转运架下安装的驱动电机。

优选的,上述所述铣床旁还安装有薄铝板翻转机。

优选的,上述覆膜机安装在薄铝板翻转机旁。

优选的,上述还包括薄铝板检验台,薄铝板检验台安装在铣床和覆膜机间。

优选的,上述还包括薄铝板简易称重装置,薄铝板简易称重装置安装在覆膜机旁。

优选的,上述真空吸盘小车一和真空吸盘小车二包括多个真空吸盘,多个真空吸盘安装在梁架上,梁架通过驱动机构在支撑架上来回移动。

优选的,上述转运小车包括转运台和通过驱动机构驱动转运台在轨道上来回移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通过均质炉均质后再进行锯削,大大改善了锯削的切削特性,并将均质后的大型铝锭通过行车一和转运装置转运到行车二的工作行程范围内,转运方便快捷,另外通过架设真空吸盘转运小车一和真空吸盘转运小车二以及转运小车,实现锯床、铣床、以及覆膜机之间的自动化加工,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人力操作的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的安全性,有效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切削性能不好、人工进行转运导致的费时费力、生产效率低和生产安全性较差的问题,本实用新型还具有结构简单、成本低、维护方便快捷和维护成本大大降低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生产流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设备摆放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转运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真空吸盘转运小车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介绍。

实施例1:如图1-图3所示,一种薄铝板生产线,包括均质炉1、锯床2、铣床3和覆膜机4,还包括用于均质炉1装卸的行车一5和用于锯床2、铣床3和覆膜机4装卸的行车二6,所述行车一5和行车二6并排放置,并采用转运装置7的轨道8两端分别伸向行车一5和行车二6下,锯床2出料处架设有真空吸盘转运小车一19,真空吸盘转运小车一19出料端还设置有转运小车20,转运小车20轨道延伸到铣床3进料口处,铣床3上架设有真空吸盘小车二21,所述真空吸盘小车二21直接从铣床3搭接到覆膜机4处。

优选的,上述转运装置7包括转运小车9和轨道8,转运小车9包括滚轮10和转运架11,滚轮10通过转动轴12和轴承座13安装在转运架11下,转动轴12通过链轮链条传输机构14连接到转运架11下安装的驱动电机15。

优选的,上述所述铣床3旁还安装有薄铝板翻转机16,用于翻转薄铝板,实现双面快速的加工。

优选的,上述覆膜机4安装在薄铝板翻转机16旁,采用薄铝板翻转机16实现覆膜机双面覆膜。

优选的,上述还包括薄铝板检验台18,薄铝板检验台18安装在铣床3和覆膜机4间,实现铣削后薄铝板性能(如表面质量、厚度、平面度等)的检测以及覆膜性能的检测。

优选的,上述还包括薄铝板简易称重装置17,薄铝板简易称重装置17安装在覆膜机4旁,通过简易称重装置记录生产后的薄铝板重量大小,包括监视器和与监视器连接的压力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安装在薄铝板放置台下。

优选的,上述真空吸盘小车一19和真空吸盘小车二21包括多个真空吸盘22,多个真空吸盘22安装在梁架23上,梁架23通过驱动机构在支撑架24上来回移动。

优选的,上述转运小车20包括转运台25和通过驱动机构驱动转运台25在轨道上来回移动,和上述的转运装置7类似。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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