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PCB板固定焊锡模具,具体涉及一种全自动焊锡机器人适配通用PCB板固定焊锡模具。
背景技术:
在一般情况下,全自动焊锡机器人适配模具只是用于一种至两种PCB板,而在更多的领域、产品中,对PCB板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但是同一种PCB板的需求量却不大,模具的边际成本因此升高。因此寻找,研发,制作一款通用模具也成了我们关注的焦点。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全自动焊锡机器人适配通用PCB板固定焊锡模具。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全自动焊锡机器人适配通用PCB板固定焊锡模具,包括主板和底板;主板包括一个固定边和三个自由边;主板的固定边通过合页铰链连接与底板之上;所述底板之上固定有定位框;定位框的内侧框角处设置有定位块;所述定位块之上设置有定位柱;所述主板中间为中空区域,四周为边框区域;在与主板的三个自由边所对应的边框区域之上设置有三个第一定位槽;所述主板的边框区域的框角处设置有定位孔,与所述定位柱的位置相对应;还包括支撑板;所述支撑板平行于主板的固定边,横跨主板的中空区域,两端固定于两个互相平行的第一定位槽之中;所述支撑板之上还设置有第二定位槽;在所述底板之上固定有海绵;还包括多个设置在第一定位槽和第二定位槽中的卡扣。
其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为,所述定位块的高度低于所述定位框的高度。
其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为,所述定位块有两个,第一定位块为三棱柱状,第二定位块为四棱柱状。
其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为,所述主板的边框区域的内侧为阶梯状结构;所述支撑板的两端下表面为阶梯状结构;且支撑板两端和主板的边框区域的内侧相嵌合。
其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为,所述第一定位槽和第二定位槽的横截面为凸字形。
其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为,所述定位框之上和所述主板之上设置有位置对应的闭合卡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适用性高,适用于各种型号的PCB板,减低了模具的成本。且本模具结构简单,安装、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图2是主板相对于底板完全打开的示意图。
图3是图2的仰视图。
图4是主板相对于底板完全闭合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主板1和底板2。
主板1为长方形,有一个固定边,和三个自由边。
主板1的固定边通过合页铰链6与和底板2连接,主板1可通过合页铰链6相对于底板2转动。
底板2之上固定有定位框3。在远离合页铰链6的一边、定位框3的内侧框角处固定有两个定位块31,第一定位块为三棱柱状,第二定位块为四棱柱状。定位块31的高度低于定位框3的高度。两个定位块31之上还各自设置有定位柱32,主板1的边框区域的框角处设置有定位孔12,与定位柱32的位置相对应。
定位框3之上还设置有第一闭合卡扣32,在主板1的对应位置,有向外凸出的第二闭合卡扣13,当主板1翻转至覆盖于底板2之上时,第二闭合卡扣13和卡入第一闭合卡扣32相互贴合卡住,主板1位置被固定。
主板1中间为中空区域,四周为边框区域。在与主板1的三个自由边所对应的边框区域之上分别设置有三个第一定位槽11。
还包括支撑板4,支撑板4与主板1的固定边相平行,横跨主板1的中空区域,两端固定于两个互相平行的第一定位槽11之中。支撑板4之上还设置有第二定位槽41。
在第一定位槽11之中和第二定位槽41之中都放置有多个卡扣7。卡扣7可在定位槽中移动,或者固定于定位槽的某个位置。
主板1的边框区域的内侧为阶梯状结构,支撑板4的两端下侧也为阶梯状结构,且支撑板4两端和主板1的边框区域的内侧相嵌合,则支撑板4可沿主板1的边框区域的内侧滑动,固定于两个互相平行的第一定位槽11的不同位置。
第一定位槽11的横截面为凸字形。支撑板4的两端分别有一个定位孔42。使用如定位螺钉之类的固定装置穿过定位孔42,将支撑板4的两端固定于定位槽11之内。
在底板2之上、主板1的中空区域之中,固定有海绵5。海绵5为高密度海绵,其高度可由插件高度而改变。
图4是主板相对于底板完全闭合的示意图。可由图4看到多个卡扣7和海绵5的位置。
在使用时,底板4与全自动焊锡机器人轨道底座相接并固定,以防模具挪位导致焊点不准。主板1与底板4以两片合页铰链6相接,在焊锡机器人轨道底座在复原位置时,可将主板1向操作人员(轨道移动方向上,焊锡机器手的另外一面)的方向打开。
焊接时,使用卡扣7将PCB板固定于主板1之上,为了适应不同大小的PCB板,可以沿第一定位槽11和第二定位槽41,调整支撑板4和卡扣7的位置。之后翻转主板1,将主板1和底板4合为一处,定位柱32插入定位孔12中,并使用闭合卡扣32、13将主板1固定,之后对PCB板进行焊接。
定位框3四角还设置有第一固定孔33,底板2的四角的同样位置也设置有第二固定孔21,用于将底板2连带定位框3一起,与焊接机器人的底座重合固定。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以上实施例。可以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构思的前提下直接导出或联想到的其他改进和变化,均应认为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