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激光打孔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26787阅读:192来源:国知局
一种激光打孔夹具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薄壁钣金件机械加工制造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激光打孔夹具。



背景技术:

目前,薄壁钣金气膜孔工艺技术大多用于加工冲击管类零件,零件材料为高温合金,厚度较薄小于0.3mm,零件表面气膜孔数十个或数百个,零件气膜孔的加工精度直接影响零件的工作性能。图1为一种具有气膜孔的薄壁零件的结构示意图,参见图1所示,由于零件气膜孔直径较小精度较高且孔距比较小,孔位置比较密集等原因,为了保证零件加工精度,要求零件在加工过程中装夹状态比较好。传统激光打孔夹具采用螺钉压板结构,不仅操作不方便而且加工效率较低,夹具还会因打孔激光束击伤夹具工作面而影响零件加工精度,夹具维修率较高,增加了夹具维修制造成本;另一方面由于传统夹具的装夹结构限制,采用单一零件加工,生产效率低,无法满足零件批量生产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激光打孔夹具,以减少或避免前面所提到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激光打孔夹具,其包括金属底板、压板,所述金属底板设置有多个用于放置薄壁零件的凹槽,所述凹槽底部设置有用于透过激光的通孔,所述压板为外轮廓与所述凹槽对应的U型结构,所述压板通过磁铁与所述凹槽可拆卸连接。

优选地,所述底部设置有中心定位孔以及与所述中心定位孔可拆卸连接的定位块。

优选地,所述压板设置有一个手柄部。

优选地,所述凹槽和所述压板均设置有一个斜角。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激光打孔夹具,使用装夹方便,极大提高了零件的加工效率,特别适用于薄壁钣金零件气膜孔批量加工。可同时装夹多个零件,减少人工拆装、找正零件时间,使零件加工效率提高。与传统夹具相比,装夹压板不影响零件加工,利用压板磁性使用强力磁铁将压板固定,既满足了零件装夹需要,又方便操作,压板与夹具底板上的通孔可有效避免激光飞溅将夹具表面击伤,提高夹具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以下附图仅旨在于对本实用新型做示意性说明和解释,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其中,

图1为一种具有气膜孔的薄壁零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例的一种激光打孔夹具的结构原理示意图;

图3为图2的底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2的压板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其中,相同的部件采用相同的标号。

图1为一种具有气膜孔的薄壁零件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例的一种激光打孔夹具的结构原理示意图;图3为图2的底板的结构示意图;图4为图2的压板的结构示意图。参见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激光打孔夹具,其包括金属底板1、压板2,所述金属底板1设置有多个用于放置薄壁零件的凹槽11,所述凹槽11底部设置有用于透过激光的通孔12,所述压板2为外轮廓与所述凹槽11对应的U型结构,所述压板2通过磁铁3与所述凹槽11可拆卸连接。

当需要对多个薄壁零件利用激光加工气膜孔时,只需要将薄壁零件装入所述凹槽11,使待打孔部位位于所述通孔12上,然后将所述压板2放入所述凹槽11压住薄壁零件,之后再利用磁铁3吸附在所述压板2和所述底部1上,即可很好的夹持住薄壁零件,最后把装夹好薄壁零件的压板放置到激光打孔机的工作台上即可开始对这些薄壁零件进行激光打孔。

由于所述压板2的U型结构具有中空区域,且所述凹槽11底部设置有通孔12,因此在进行激光打孔加工时,可有效避免激光飞溅将夹具表面击伤,提高夹具使用寿命

在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底部1设置有中心定位孔13以及与所述中心定位孔13可拆卸连接的定位块14,这样可便于快速放置在激光打孔机的机床中心,同时便于快速找正夹具基准。

所述压板2设置有一个手柄部21,这样可便于对所述压板2进行拆装。

所述凹槽11和所述压板2均可设置有一个斜角,这样可有效防止所述压板2装错方向。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激光打孔夹具,使用装夹方便,极大提高了零件的加工效率,特别适用于薄壁钣金零件气膜孔批量加工。可同时装夹多个零件,减少人工拆装、找正零件时间,使零件加工效率提高。与传统夹具相比,装夹压板不影响零件加工,利用压板磁性使用强力磁铁将压板固定,既满足了零件装夹需要,又方便操作,压板与夹具底板上的通孔可有效避免激光飞溅将夹具表面击伤,提高夹具使用寿命。

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虽然本实用新型是按照多个实施例的方式进行描述的,但是并非每个实施例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中如此叙述仅仅是为了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理解,并将各实施例中所涉及的技术方案看作是可以相互组合成不同实施例的方式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示意性的具体实施方式,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原则的前提下所作的等同变化、修改与结合,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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