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冲裁金属板的裁断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61297发布日期:2018-06-12 18:00阅读:163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裁断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冲裁金属板的裁断机。



背景技术:

裁断机是一些轻工行业不可缺少的设备。传统观念,裁断机是借助于机器运动的作用力加压于刀模,对非金属材料进行冲型加工的机器。尤其是在对金属板进行裁断时,其中一项比较繁琐和重要的工序就是将已经裁切好的金属板挑拣出来。目前大多数工厂都是人工操作,但是由于金属板和裁切余料之间的间隙非常小,人工很难将金属板从裁切余料中拿出,而且金属板往往有比较尖锐锋利的边缘,利用人工分拣金属板不仅工作效率低而且还易划伤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用于冲裁金属板的裁断机,可以自动将金属板与裁切余料分离开。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方法是:一种用于冲裁金属板的裁断机,包括机座、裁断头、卸料装置,所述卸料装置可滑动的连接在所述裁断头的上端面,所述卸料装置包括与所述裁断头滑动连接的卸料基座、与所述卸料基座可转动连接的卸料支架、驱动所述卸料支架转动的电机,所述卸料支架呈L状,一边与所述卸料支架连接 ,另一边固定连接有吸盘,所述吸盘与真空泵相连,所述裁断头上还设有光电传感器,所述光电传感器、电机、真空泵与控制系统电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改进,所述卸料基座通过丝杆可滑动的设置在所述裁断头上端面,所述卸料基座内还套设有支撑滑杆。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改进,所述卸料支架上还连接有清洁水管。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改进,所述机座的一侧设有储料箱。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改进,所述卸料基座上还设有限位板。

有益效果:

本发明所述的一种用于冲裁金属板的裁断机,可以自动将已经裁切好的金属板从裁切余料中分离出来,并将其送入储料箱中,不仅操作简单,工作效率高,而且不会伤害到操作人员,安全可靠。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各构件为:

1-机座,2-裁断头,3-卸料装置,301-卸料基座,302-卸料支架,303-电机,304-吸盘,305-真空泵,4-光电传感器,5-丝杆,6-支撑滑杆,7-清洁水管,8-储料箱,9-限位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并参照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应理解下述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需要说明的是,下面描述中使用的词语“前”、“后”、“左”、“右”、“上”和“下”指的是幅图中的方向,词语“内”和“外”分别指的是朝向或远离特定部件几何中心的方向。

如图所述一种用于冲裁金属板的裁断机,包括机座1、裁断头2、卸料装置3,所述卸料装置3可滑动的连接在所述裁断头2的上端面,所述卸料装置3包括与所述裁断头2滑动连接的卸料基座301、与所述卸料基座301可转动连接的卸料支架302、驱动所述卸料支架302转动的电机303,所述卸料支架302呈L状,一边与所述卸料支架302连接 ,另一边固定连接有吸盘304,所述吸盘304与真空泵305相连,所述裁断头2上还设有光电传感器4,所述光电传感器4、电机303、真空泵305与控制系统电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实施例,所述卸料基座301通过丝杆5可滑动的设置在所述裁断头2上端面,所述卸料基座301内还套设有支撑滑杆6。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实施例,所述卸料支架302上还连接有清洁水管7。当金属板表面有灰尘比较脏时吸盘不容易吸住金属板,用水管冲洗后不仅金属板表面干净而且水膜能使吸盘更容易吸住金属板。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实施例,所述机座1的一侧设有储料箱8。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实施例,所述卸料基座上还设有限位板9。

本发明的原理:本发明是利用吸盘将金属板从裁切余料上分离开,每次裁断头向下裁切原料时,卸料装置就会随之下行,然后吸盘工作将金属板从裁切余料中吸出,当裁断头裁切完毕上行时,电机驱动丝杆使卸料基座向装有储料箱的一侧滑动,当滑至设有储料箱的裁断头最侧端位置时,电机带动卸料支架转向至储料箱的正上方,此时真空泵关闭,金属板在自重作用下落到储料箱里,然后再进行下一轮的卸料循环。而卸料支架每次的移动和停止均由光电传感器和控制系统控制,裁断头上设有多个光电传感器,光电传感器的数量由原材料上每行裁切出的金属板个数决定,当卸料基座移动到需要停止的工位时,设在工位处的光电传感器感应到卸料基座已到达工位,此时控制系统就会控制卸料基座停止移动进行卸料操作,卸完后控制系统就会控制卸料基座在下一处工位停止,这样当裁断机把一行原料裁断完毕后,前一行的金属板已经完成卸料了。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用于冲裁金属板的裁断机,可以自动将已经裁切好的金属板从裁切余料中分离出来,并将其送入储料箱中,不仅操作简单,工作效率高,而且不会伤害到操作人员,安全可靠。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是对本发明作任何其他形式的限制,而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变化,仍属于本发明所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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