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化学镀镍碳化硅颗粒与铜铝复合的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937308阅读:64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复合材料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化学镀镍碳化硅颗粒与铜铝复合的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碳化硅具有纯度高、粒径小、分布均匀、比表面积大、高表面活性、松装密度低、极好的力学、热学、电学和化学性能,即具有高硬度,高耐磨性和良好的自润滑、高热传导率、低热膨胀系数及高温强度大等特点。已知的铜铝合金,由于有较高的强度和减摩性,良好的耐蚀性,在热态下压力加工性良好,可电焊和气焊,主要用于如轴衬,轴套,法兰盘,齿轮及其他重要耐蚀零件,耐磨零件。但是在特殊应用方面,其性能难以满足比如航空航天高强度耐压产品﹑石油工程设别的耐磨件产品以及海洋工程设备耐腐蚀产品配件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综上所述,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化学镀镍碳化硅颗粒与铜铝复合的新材料及其制备方法,能够使得材料具有更高的强度、硬度、耐磨性以及耐腐蚀性。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化学镀镍碳化硅颗粒与铜铝复合的材料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配料:称取纯铜1800克,纯铝200克置于石墨坩埚中,粒径50微米的化学镀镍碳化硅颗粒备用;

2)熔炼:感应电炉加热至1200度,保温10分钟,除气、除渣;

3)加入颗粒:待温度将至1080度时开始加入研磨过的处理后的氟锆酸钾处理碳化硅,同时做搅拌处理;

4)保温搅拌:温度降至1042度时为半固态阶段,搅拌10分钟;

5)降温。

进一步地,所述化学镀镍碳化硅颗粒的体积分数为1%。

进一步地,所述化学镀镍碳化硅颗粒的体积分数为3%。

进一步地,所述化学镀镍碳化硅颗粒的体积分数为5%。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化学镀镍碳化硅颗粒与铜铝复合的材料,所述材料采用前述的方法来制备。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将化学镀镍的碳化硅材料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均匀分布在现有的合金材料中,利用碳化硅高硬度,高耐磨性和良好的自润滑及高温强度大的性能,实现复合材料的性能进一步提升。本发明所得到的复合合金新材料具有更高的强度﹑硬度﹑耐磨性以及耐腐蚀性,从而延长航空航天高强度耐压产品﹑石油工程设别的耐磨件产品以及海洋工程设备耐腐蚀产品配件的使用寿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一种化学镀镍碳化硅颗粒与铜铝复合的新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配料:称取纯铜1800克,纯铝200克置于石墨坩埚中,粒径50微米的化学镀镍碳化硅颗粒备用,其中,化学镀镍碳化硅颗粒的体积分数为1%;

2)熔炼:感应电炉加热至1200度,保温10分钟,除气、除渣;

3)加入颗粒:待温度将至1080度时开始加入研磨过的处理后的氟锆酸钾处理碳化硅,同时做搅拌处理;

4)保温搅拌:温度降至1042度时为半固态阶段,搅拌10分钟;

5)降温。

实施例2

一种化学镀镍碳化硅颗粒与铜铝复合的新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配料:称取纯铜1800克,纯铝200克置于石墨坩埚中,粒径50微米的化学镀镍碳化硅颗粒备用,其中,化学镀镍碳化硅颗粒的体积分数为3%;

2)熔炼:感应电炉加热至1200度,保温10分钟,除气、除渣;

3)加入颗粒:待温度将至1080度时开始加入研磨过的处理后的氟锆酸钾处理碳化硅,同时做搅拌处理;

4)保温搅拌:温度降至1042度时为半固态阶段,搅拌10分钟;

5)降温。

实施例3

一种化学镀镍碳化硅颗粒与铜铝复合的新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配料:称取纯铜1800克,纯铝200克置于石墨坩埚中,粒径50微米的化学镀镍碳化硅颗粒备用,其中,化学镀镍碳化硅颗粒的体积分数为5%;

2)熔炼:感应电炉加热至1200度,保温10分钟,除气、除渣;

3)加入颗粒:待温度将至1080度时开始加入研磨过的处理后的氟锆酸钾处理碳化硅,同时做搅拌处理;

4)保温搅拌:温度降至1042度时为半固态阶段,搅拌10分钟;

5)降温。

实验硬度结果对比:

采用布氏硬度计,保压时间30秒,压头5毫米,压力62.5千克,表中数据为每组实验取3个试块,每个试块打硬度5次求的平均值。具体参数见下表:

数据显示,随着增强相体积分数的增加,布氏硬度逐渐增强,相同体积分数条件下,经过化学镀镍处理的碳化硅样品的硬度值明显高于未添加碳化硅的铜铝合金材料。

以上所举实施例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仅用来方便说明本发明,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若在不脱离本发明所提技术特征的范围内,利用本发明所揭示技术内容所作出局部更动或修饰的等效实施例,并且未脱离本发明的技术特征内容,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特征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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