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抛光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1102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器、抛光部和工作台,所述抛光部能够沿铅锤轴滑动,且所述抛光部设有绕水平轴转动的抛光轮;所述工作台用于夹持工件,其能够向靠近或者远离所述抛光轮的方向运动;所述控制器用于控制所述工作台、所述抛光部和所述抛光轮的运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包括基座、过渡件和夹持件,所述过渡件包括连接部和转动部,所述连接部绕第一回转轴与所述基座转动连接,所述转动部绕第二回转轴与所述连接部转动连接,所述工作台通过所述夹持件夹持所述工件;所述第一回转轴与所述第二回转轴不共线,且均与所述铅锤轴平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还包括设于所述连接部与所述转动部之间的滑动部,所述滑动部沿垂直于所述铅锤轴的滑动轴滑动安装于所述连接部,所述转动部绕所述第二回转轴与所述滑动部转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还包括锁紧机构,所述锁紧机构用于抛光过程中锁紧所述连接部与所述滑动部,和/或所述转动部与所述滑动部。

5.根据权利要求2-4任一项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渡件至少包括两个,相邻两个所述过渡件的所述转动部与所述连接部绕所述第二回转轴转动连接,且靠近所述基座的所述过渡件的所述连接部与所述基座转动连接,靠近所述夹持件的所述过渡件的所述转动部与所述夹持件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件包括基体和夹持本体,所述基体连接于所述转动部;所述夹持本体绕第三回转轴与所述基体转动连接,所述第三回转轴与所述铅锤轴垂直;所述夹持件通过所述夹持本体夹持所述工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与所述夹持本体之间还设有俯仰件,所述俯仰件绕第四回转轴与所述基体转动连接;所述夹持本体绕所述第三回转轴与所述俯仰件转动连接;所述第四回转轴与所述铅锤轴、所述第三回转轴均垂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回转轴与所述第四回转轴正交。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部还设有自动加蜡机构,所述自动加蜡机构的加蜡管伸向所述抛光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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