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打磨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59958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打磨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打磨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自动打磨机。



背景技术:

金属材料如铝合金、不锈钢等材料制作的手机外壳成型后需要对其背面和侧面进行打磨,使产品外观更平整光滑。目前,打磨可以通过机械手加打磨装置来实现自动打磨,然后,现有的打磨装置,一般只有一个打磨头,只能单独对侧面或者单独对背面进行加工,因此产品在加工时需要转移工位才能完成整个表面打磨作业,因此效率较低,需要的机械手也多,生产成本高。

目前,打磨可以通过机械手加打磨装置来实现自动打磨,然而,现有的打磨装置缺乏防护装置,危险性高,且装置结构分散,整个操作较为不便,造成生产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自动打磨机,包括支架,所述支架的上方固定安装有工作台,且工作台为圆台结构,所述工作台的中央固定安装有旋转电机,且旋转电机的前端固定安装有固定环,所述固定环的表面固定安装有速度传感器,所述工作台的外围圆周部分固定安装有多个安装架,且安装架的顶端固定安装有打磨头,所述打磨头的表面设置有磨砂面,所述工作台的侧边固定安装有防护罩,且防护罩的圆半径和工作台的圆半径相同,所述支架的底部固定安装有控制箱,且控制箱的中部固定安装有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与旋转电机、速度传感器和打磨头通过导线实现电气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控制器采用AT89C51单片机芯片,所述旋转电机采用伺服电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防护罩采用钢化玻璃材料,且防护罩的顶部设置有置物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支架的底部固定安装有移动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自动打磨机,将工作台分为夹持区和打磨区,夹持区设置有旋转电机和固定环,将旋转结构和夹持结构合二为一,可以简化装置结构,并且实现夹持和旋转两种功能,通过设置有多个固定架,用于固定多个打磨头,可以实现同时打磨,配合旋转轴可以有效的实现立体打磨,并采用控制器进行控制,实现自动化操作,有效的提高装置的打磨效率,且采用防护罩对打磨过程进行防护,可以防止打磨过程碎屑飞溅,保护人员安全,有效地提高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架;2-工作台;3-旋转电机;4-固定环;5-速度传感器;6-安装架;7-打磨头;8-磨砂面;9-防护罩;10-控制箱;11-控制器;12-导线;13-安置物孔;14-移动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自动打磨机,包括支架1,所述支架1的上方固定安装有工作台2,且工作台2为圆台结构,所述工作台2的中央固定安装有旋转电机3,且旋转电机3的前端固定安装有固定环4,所述固定环4的表面固定安装有速度传感器5,所述工作台2的外围圆周部分固定安装有多个安装架6,且安装架6的顶端固定安装有打磨头7,所述打磨头7的表面设置有磨砂面8,所述工作台5的侧边固定安装有防护罩9,且防护罩9的圆半径和工作台2的圆半径相同,所述支架1的底部固定安装有控制箱10,且控制箱10的中部固定安装有控制器11,所述控制器11与旋转电机3、速度传感器5和打磨头7通过导线12实现电气连接。

所述控制器11采用AT89C51单片机芯片,所述旋转电机3采用伺服电机,控制效果强,且成本低;所述防护罩9采用钢化玻璃材料,且防护罩9的顶部设置有置物孔13,防止碎屑飞溅,方便置物取物;所述支架1的底部固定安装有移动轮14,便于移动。

该自动打磨机,将工作台分为夹持区和打磨区,夹持区设置有旋转电机3和固定环4,将旋转结构和夹持结构合二为一,可以简化装置结构,并且实现夹持和旋转两种功能,通过设置有多个安装架6,用于固定多个打磨头7,可以实现同时打磨,配合旋转电机3可以有效的实现立体打磨,并采用控制器11进行控制,实现自动化操作,有效的提高装置的打磨效率,且采用防护罩9对打磨过程进行防护,可以防止打磨过程碎屑飞溅,保护人员安全,有效地提高安全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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