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锂离子电池氧化硅负极材料制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备装置包括二氧化硅以及含有碳的二氧化硅的制造装置;
其中,所述二氧化硅以及含有碳的二氧化硅的制造装置包括:喷雾装置、反应腔体、第一加热装置,以及第一回收装置;
所述喷雾装置设置于反应腔体的顶部,所述第一回收装置通过管路与反应腔体的下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氧化硅负极材料制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氧化硅以及含有碳的二氧化硅的制造装置还进一步包括溶液储存装置以及溶液输送装置;
其中,溶液储存装置通过管路依次与溶液输送装置和喷雾装置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氧化硅负极材料制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喷雾装置为喷雾嘴或者超声喷雾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锂离子电池氧化硅负极材料制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喷雾嘴为二流体喷雾嘴或四流体喷雾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锂离子电池氧化硅负极材料制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流体喷雾嘴或四流体喷雾嘴的直径为1~50μ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氧化硅负极材料制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应腔体的长度为1~4m,直径为100~500m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氧化硅负极材料制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回收装置为过滤回收装置、气旋回收装置、玻璃滤光片回收装置,或者电集尘回收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氧化硅负极材料制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锂离子电池氧化硅负极材料制备装置还包括还原装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锂离子电池氧化硅负极材料制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还原装置包括:
第二加热装置以及第二回收装置;
其中,第二加热装置通过管路与第二回收装置相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锂离子电池氧化硅负极材料制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加热装置的下部还设置有原料盛装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