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安全保护装置及汽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94486阅读:256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安全保护装置及汽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安全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汽车安全保护装置及汽车。



背景技术:

在如汽车落水、侧翻卡住等紧急情况下,车内人员将被困于车内,砸碎车窗玻璃成为唯一的快速逃出通道,但是驾驶员并不一定会随车携带安全工具,导致车内人员无法在最短时间内使用有效的工具敲碎车窗玻璃逃离或对外发出求救信号,因而错过脱离的最佳时机,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汽车安全保护装置及汽车,用以实现通过振荡器快速震碎车窗玻璃。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汽车安全保护装置,包括:

控制装置;

至少一个设置在车窗玻璃的边缘,与所述控制装置电连接,并在接收到控制装置的触发信号后与所述车窗玻璃产生共振并震碎所述车窗玻璃的振荡器。

进一步的,所述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还包括:

设置在仪表盘上,与所述控制装置电连接并在受到大于一预设外力时产生一触发信号的触发按钮。

进一步的,所述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还包括:保护罩,所述保护罩内部中空形成一容置部,所述保护罩覆盖所述触发按钮,所述触发按钮位于所述容置部内。

进一步的,所述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还包括:套设在手刹上的手锤。

进一步的,所述振荡器的数量为4个。

进一步的,所述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还包括:与所述控制装置电连接的电源。

进一步的,所述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还包括:设置在车窗玻璃的外边缘的液压传感器,所述液压传感器与所述控制装置电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还包括:与所述控制装置电连接的报警器。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汽车,包括如上所述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汽车安全保护装置及汽车,至少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能够通过设置在车窗玻璃边缘的振荡器与车窗玻璃产生共振并震碎车窗玻璃,快速便捷的为车内人员逃生提供通道。并且,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还设置有触发按钮,当紧急情况发生时,车内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启动触发按钮,控制振荡器震碎车窗玻璃,并且该触发按钮需大于一定的力才能触发,有效防止了误触碰的发生。并且,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还设置有手锤,当车内人员无法启动触发按钮时,可通过使用手锤启动触发按钮,同时,手锤套设在手刹上,便于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拿到,且占用空间小,不影响手刹的正常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的结构简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触发按钮的放大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手锤的放大图。

【附图标记说明】

1、控制装置;2、车窗玻璃;3、振荡器;4、触发按钮;5、手锤。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在下面的描述中,提供诸如具体的配置和组件的特定细节仅仅是为了帮助全面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清楚,可以对这里描述的实施例进行各种改变和修改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和精神。另外,为了清楚和简洁,省略了对已知功能和构造的描述。

应理解,说明书通篇中提到的“一个实施例”或“一实施例”意味着与实施例有关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因此,在整个说明书各处出现的“在一个实施例中”或“在一实施例中”未必一定指相同的实施例。此外,这些特定的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任意适合的方式结合在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

参见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汽车安全保护装置,包括:

控制装置1;

至少一个设置在车窗玻璃2的边缘,与所述控制装置1电连接,并在接收到控制装置1的触发信号后与所述车窗玻璃2产生共振并震碎所述车窗玻璃2的振荡器3。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中,在车窗玻璃2的边缘设置有振荡器3,当在如汽车落水、侧翻卡住等紧急情况发生时,控制装置1将控制振荡器3启动,振荡器3与车窗玻璃2产生共振并震碎车窗玻璃2,为车内人员提供逃生通道,快捷方便,最大程度上节约了逃生时间,保证车内人员的安全。

参见图3,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中,所述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还包括:

设置在仪表盘上,与所述控制装置1电连接并在受到大于一预设外力时产生一触发信号的触发按钮4。

在上一实施例中,控制装置1的启动取决于内设的逻辑控制,不需要人为操作,虽然减少了人工操作,节约了一定的时间,但是在部分情况下,控制装置1内设的逻辑控制可能不能及时启动控制装置1或在部分情况下并不需要启动控制装置1,在这些情况下需要增加人为控制装置。故而,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中,增设了触发按钮4,当车内人员需要震碎车窗玻璃2逃生时,仅需启动触发按钮4即可,同时,触发按钮4的启动需受到大于一预设外力,该预设外力可以设置的较大,只有在驾驶人员触动且大力按压的情况下才能启动触发按钮4,避免了误触碰的产生。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中,所述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还包括:保护罩(图中未示出),所述保护罩内部中空形成一容置部,所述保护罩覆盖所述触发按钮4,所述触发按钮4位于所述容置部内。

本实施例是在上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防止误触碰的方式,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中,在触发按钮4上设置了一保护罩,该保护罩罩设在触发按钮4上,且该保护罩具有一定的强度,当车内人员将其他物体置于保护罩上时,保护罩隔绝了物体与触发按钮4,不会产生误触碰。当车内人员需要启动触发按钮4时,仅需加保护罩打开或去除即可,保护罩的设置在不影响用户启动触发按钮4的前提下,避免了误触碰的产生。

参见图4,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中,所述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还包括:套设在手刹上的手锤5。

对于之前的一实施例中,启动触发按钮4需受到大于一预设外力,但是在紧急情况下或部分用户无法提供足够的力,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中,增设一手锤5,用户可以通过使用该手锤5砸向触发按钮4,确保可以提供一启动触发按钮4的力,同时,对于上一实施例,用户在紧急情况下可能无法打开保护罩,在此情况下,用户可通过该手锤5直接砸向保护罩,启动触发按钮4,节约了逃生时间。同时,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中,手锤5套设在手刹上,便于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拿到,且占用空间小,不影响手刹的正常使用。此外,手锤5也可以起到安全锤的作用,用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将手锤5当安全锤使用,为逃生提供便利。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中,所述振荡器3的数量为4个。

需要注意的是,所述振荡器3的数量为4个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振荡器3的数量并不限于4个,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中,可以在车窗玻璃2的周围尤其是四角处设置多个振荡器3,以便快速震碎车窗玻璃2,为逃生节约时间。同时,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中,可以在各个车窗玻璃2的周围均设置振荡器3,为车内所有人员提供快速便捷的逃生通道。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中,所述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还包括:与所述控制装置1电连接的电源(图中未示出)。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控制装置1可以使用车辆自身的电池,但是在部分紧急情况下,车辆自身电池可能无法为控制装置1供电,致使无法启动振荡器3,威胁车内人员的安全。故而,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中,设置有单独的电源为控制装置1供电,确保控制装置1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正常工作。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中,所述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还包括:设置在车窗玻璃2的外边缘的液压传感器(图中未示出),所述液压传感器与所述控制装置1电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中,还设置有液压传感器,当车辆落入水中时,压力增加,液压传感器可以根据预设的阈值直接向控制装置1发送启动信号,直接震碎车窗玻璃2,不需要人为操作,进一步节约车内人员的逃生时间。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中,所述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还包括:与所述控制装置1电连接的报警器(图中未示出)。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中,还设置有报警器,在紧急情况发生时,控制装置1将控制报警器启动并报警,以便他人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节约营救时间。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汽车,包括如上所述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

综上,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能够通过设置在车窗玻璃边缘的振荡器与车窗玻璃产生共振并震碎车窗玻璃,快速便捷的为车内人员逃生提供通道。并且,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还设置有触发按钮,当紧急情况发生时,车内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启动触发按钮,控制振荡器震碎车窗玻璃,并且该触发按钮需大于一定的力才能触发,有效防止了误触碰的发生。并且,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还设置有手锤,当车内人员无法启动触发按钮时,可通过使用手锤启动触发按钮,同时,手锤套设在手刹上,便于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拿到,且占用空间小,不影响手刹的正常使用。

尽管已描述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

以上所述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所述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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