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低密度聚乙烯药用滴眼剂包装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39373阅读:734来源:国知局
一种低密度聚乙烯药用滴眼剂包装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药卫生包装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低密度聚乙烯药用滴眼剂包装瓶。



背景技术:

目前盛装滴眼剂的容器有两类,第一类是单剂量塑料容器,也就是说所盛药剂因为不含防腐剂,所以要在打开瓶塞当日用完。此类容器一般的容量是0.2~0.5ml。这类容器的优点是:药剂不含防腐剂,使用较方便;缺点是:造价高,不环保。第二类是多剂量滴眼剂容器,但是因为不是打开瓶塞包装后立即用完,要多次使用,需要加入防腐剂,尽管如此,一般最多也只能使用4周。这样的话,由于没有用完就要扔掉而会造成浪费。

现有的装置,在滴眼剂的使用时,如果把握不住挤压的力道,很容易造成滴眼剂的过量使用,而且容易在多次使用过程中造成污染,因为使用者的不注意,经常会使得手或者眼球触碰到瓶嘴,因此对滴眼剂造成污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低密度聚乙烯药用滴眼剂包装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低密度聚乙烯药用滴眼剂包装瓶,包括瓶体和瓶口,所述瓶体外侧固定有保护外壳,所述保护外壳正面的上方开设有挤压区,所述保护外壳正面的一侧开设有观察区,所述瓶口与瓶体的上表面连通,所述瓶口与瓶体的连接处安装有第一阻挡块,所述瓶口的上方安装有第二阻挡块,所述第一阻挡块和第二阻挡块之间形成过渡区,所述瓶口外侧设有外螺纹,且通过外螺纹与瓶盖螺纹连接,所述瓶盖内部的上方设有密封圈。

优选的,所述第一阻挡块和第二阻挡块设计为形状相同的球形,且一处相对应的侧面与瓶口内部相固定。

优选的,所述保护外壳由钢铁材质构件制成。

优选的,所述挤压区的开设方向与第一阻挡块和瓶口固定处的方向相同。

优选的,所述观察区根据瓶体的高度设计成与之相匹配的长度。

优选的,所述密封圈底部的弧度与第二阻挡块的弧度相匹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此低密度聚乙烯药用滴眼剂包装瓶结构简单,通过安装在瓶体外的保护外壳,避免因意外挤压导致滴眼剂的浪费,并且通过保护外壳上开设的挤压区,做到对滴眼剂的有效利用,避免了因为挤压力度过大,导致滴眼剂的使用量较多,通过在瓶口设置有两个阻挡球,以及阻挡球之间的过渡区,避免了对瓶口处的阻挡球接触造成对滴眼剂污染。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纵向剖视图;

图3为图2中A处的放大图。

图中:1-瓶体;2-瓶口;3-第一阻挡块;4-过渡区;5-第二阻挡块;6-保护外壳;7-挤压区;8-观察区;9-瓶盖;10-密封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低密度聚乙烯药用滴眼剂包装瓶,包括瓶体1和瓶口2,所述瓶体1外侧固定有保护外壳6,所述保护外壳6正面的上方开设有挤压区7,所述保护外壳6正面的一侧开设有观察区8,所述瓶口2与瓶体1的上表面连通,所述瓶口2与瓶体1的连接处安装有第一阻挡块3,所述瓶口2的上方安装有第二阻挡块5,所述第一阻挡块3和第二阻挡块5之间形成过渡区4,所述瓶口2外侧设有外螺纹,且通过外螺纹与瓶盖9螺纹连接,所述瓶盖9内部的上方设有密封圈10。

所述第一阻挡块3和第二阻挡块5设计为形状相同的球形,且一处相对应的侧面与瓶口2内部相固定,挤压时,通过另外两侧非固定处流出,限制了流量,所述保护外壳6由钢铁材质构件制成,对滴眼剂进行遮光的同时,避免了挤压导致滴眼剂的而浪费,所述挤压区7的开设方向与第一阻挡块3和瓶口2固定处的方向相同,保证了滴眼剂的顺利流出,所述观察区8根据瓶体1的高度设计成与之相匹配的长度,做到对滴眼剂剩余量的掌握,所述密封圈10底部的弧度与第二阻挡块5的弧度相匹配。

工作原理:使用时,在旋转开瓶盖9之后,保护外壳6避免了对瓶体1意外挤压造成的滴眼剂的流出造成的部分浪费,挤压保护外壳6上的挤压区7,因为挤压区7的面积的局限性,使得挤压的力度在可控的范围内,通过挤压,在第一阻挡块3和第二阻挡块5与瓶口2非固定区的两侧出现间隙,且间隙由小变大,滴眼剂通过间隙流入到过渡区4内,并且通过第二阻挡块5与瓶口2间的间隙流出,避免了用量的过多导致的滴眼剂的浪费,使用后在盖上瓶盖9,瓶盖9上的密封圈10底部的弧度与第二阻挡块5的弧度相同,继而对瓶口2起到密封的作用,避免了滴眼剂的流失。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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