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药剂科用干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13137发布日期:2018-09-11 21:34阅读:10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干燥装置,具体是一种药剂科用干燥装置。



背景技术:

药剂科业务根据医院医疗、科研和教学的需要及基本用药目录编制药品计划,查询掌握药品科技和药品市场信息,向临床提供安全有效、质优价廉的各类药品。根据医院医师处方及时准确地调配中西药品。有计划地生产普通制剂、灭菌制剂和中药制剂。开展药品检验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监督和质量检验检查制度,对外购药品和自制制剂进行全面控制。开展临床药学临床药理工作配合临床做好新药、临床试验和药品疗效评价。提出改进或淘汰药物品种意见,开展中西药新制剂新剂型药代动力学和生物利用度等科研工作,在药剂科中,进行需要对药粉药粒进行干燥处理,现在的干燥设备不能满足药剂科干燥这类特殊形态药物的使用要求,针对上述问题,特设计本实用新型加以解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药剂科用干燥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药剂科用干燥装置,包括箱体,所述箱体内装有滤网转盘,滤网转盘下端通过转轴连接变速箱,滤网转盘内装有磁铁,滤网转盘上装有不锈钢滤网托盘,滤网转盘下端装有加热电阻丝装置,箱体内部上端装有电动推杆,电动推杆下端装有横架,横架下端装有耙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箱体上端设置有连接座,连接座内通过密封端盖连接吸湿填料装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变速箱上装有电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箱体上端一侧装有密封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滤网转盘下端装有滤网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运行稳定,能够实现药剂科用药粉药粒的干燥工作,取放简单,能够有效的放置干燥结团,干燥效果好。

附图说明

图1为药剂科用干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加热电阻丝装置、2-滤网板、3-滤网转盘、4-箱体、5-吸湿填料装置、6-连接座、7-密封端盖、8-电动推杆、9-横架、10-耙齿、11-密封门、12-磁铁、13-不锈钢滤网托盘、14-电机、15-转轴、16-变速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药剂科用干燥装置,包括箱体4,所述箱体4内装有滤网转盘3,滤网转盘3下端通过转轴15连接变速箱16,滤网转盘3内装有磁铁12,滤网转盘3上装有不锈钢滤网托盘13,滤网转盘3下端装有加热电阻丝装置1,箱体4内部上端装有电动推杆8,电动推杆8下端装有横架9,横架9下端装有耙齿10,箱体4上端设置有连接座6,连接座6内通过密封端盖7连接吸湿填料装置5,变速箱16上装有电机14,箱体4上端一侧装有密封门11,滤网转盘3下端装有滤网板2。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首先把装有待干燥的药粉或者药粒的不锈钢滤网托盘13放置在滤网转盘3上,通过磁铁12固定,电机14和变速箱16通过转轴15带动滤网转盘3和不锈钢滤网托盘13转动,通过加热电阻丝装置1上加热烘干工作,通过吸湿填料装置5实现吸收湿气的功能,通过电动推杆8驱动横架9下行,通过耙齿10,实现把药粉和药粒翻拌均匀,保证受热干燥均匀同时防止结团,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运行稳定,能够实现药剂科用药粉药粒的干燥工作,取放简单,能够有效的放置干燥结团,干燥效果好。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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