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取款机壳体上的连接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45339阅读:380来源:国知局
一种取款机壳体上的连接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钣金制品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取款机壳体上的连接机构。



背景技术:

取款机壳体都是由金属板制成,金属板的厚度太薄,强度不够,容易变形,安全性能也随之降低;金属板的厚度太厚,成本就会随之增加。取款机的前盖板一般采用铰接式固定,可以上下翻转,便于维修壳体内部的系统结构。前盖板的边沿承受的力较大,影响前盖板的整体强度,因此,要求较高,而目前市场上取款机壳体的前盖板边沿是采用多块金属板叠加,以加厚的处理方式提高其强度,处理复杂,且工期长,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解决上述问题的取款机壳体上的连接机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取款机壳体上的连接机构,包括后侧板、左侧板、右侧板及前盖板,所述前盖板为一体冲压成型,该前盖板的上端相对两侧与左、右侧板轴销铰接,所述前盖板与左,右侧板铰接的两侧均设有翻边;

所述后侧板上设有可翻转的柜门,该柜门与取款机壳体连接的位置设有铰接板、压缩弹簧、销钉及L型插销,铰接板固定在柜门的内侧,且设置为U型,其两端套设在插销上,所述压缩弹簧套设在插销上,且置于铰接板的两端之间,插销竖直设置,插销穿过柜门与取款机壳体轴销连接,插销上位于铰接板两端之间开设有插孔,销钉插设于插孔内,压缩弹簧的顶端与销钉相抵触。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两翻边均转绕成框形。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两翻边的横截面均设为三角形。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两翻边的横截面均设为长方形。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翻边的内侧均固定连接有卡接件,所述翻边相对左侧板或右侧板的端面设为底壁,与该底壁相对的端面设为翻边的顶壁,所述顶壁上开设有用于与卡接件配合的卡槽。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卡接件与底壁焊接。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底座、后侧板、左侧板及右侧板任意相邻的两者均通过焊接固定。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铰接板与柜门的内侧焊接。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铰接板与柜门的内侧通过螺钉固定连接。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前盖板两侧设有的翻边,通过翻边本身的结构增加前盖板边沿的强度,使其可以承受的力变大,在前盖板上下翻转时,不易变形;插销在弹簧的弹力作用下插入到取款机壳体内,需要将柜门从取款机壳体上拿下时,只需要拉住插销的低端向下拖拽,使插销的顶端与取款机壳体分离即可,装配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前盖板实施例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柜门实施例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A处的放大图。

图中:1、前盖板;11、翻边;2、左侧板;3、右侧板;4、铰接板;5、压缩弹簧;6、销钉;7、L型插销;71、插孔;8、柜门。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取款机壳体上的连接机构做进一步说明。

一种取款机壳体上的连接机构,底座、后侧板、左侧板2、右侧板3及前盖板1,底座、后侧板、左侧板2及右侧板3任意相邻的两者均通过焊接固定,所述前盖板1为通过级进模一体冲压成型,该前盖板1的上端相对两侧与左、右侧板3轴销铰接,所述前盖板1与左,右侧板3铰接的两侧均设有翻边11。两翻边11均转绕成框形。

翻边11的横截面可以设置为多种形状,如三角形、平行四边形、不规则形状和长方形。当翻边11的横截面设置为长方形时。翻边11的内侧均焊接有卡接件,所述翻边11相对左侧板2或右侧板3的端面设为底壁,与该底壁相对的端面设为翻边11的顶壁,所述顶壁上开设有用于与卡接件配合的卡槽。卡接件与卡槽配合用于防止顶部弯折后发生回弹。

该取款机壳体内设有U型箍条,U型箍条用于将电子设备固定在取款机壳体内,不会破坏电子设备的整体结构,且牢固、稳定。U型箍条的两端设有均开设有开口槽,螺钉穿过开口槽与取款机壳体螺纹连接,连接方便。

后侧板上设有可翻转的柜门8,柜门8与取款机壳体连接的位置设有铰接板4、压缩弹簧5、销钉6及L型插销7L,铰接板4通过电焊固定在柜门8的内侧,铰接板4设置为U型,其两端套设在插销上,压缩弹簧5套设在插销上,且置于铰接板4的两端之间,插销竖直设置,插销穿过柜门8与取款机壳体轴销连接,使柜门8可以以插销为轴心旋转。插销上位于铰接板4两端之间开设有插孔71,销钉6插设于插孔71内,压缩弹簧5的顶端与销钉6相抵触,插销在弹簧的弹力作用下插入到取款机壳体内,需要将柜门8从取款机壳体上拿下时,只需要拉住插销的低端向下拖拽,使插销的顶端与取款机壳体分离即可,装配方便。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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