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蝶阀免插销的阀杆阀板联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31591阅读:331来源:国知局
一种蝶阀免插销的阀杆阀板联接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阀门领域,尤其是一种蝶阀免插销的阀杆阀板联接结构。



背景技术:

现有蝶阀的阀板与阀杆通常采用插销结构固定,采用插销结构对阀板与阀杆进行固定,阀板与阀杆上均开设有容纳插销的插销孔,插销与插销孔之间具有间隙,长期处于流体内会造成插销生锈造成阀杆与阀板之间产生松动,且后期不易拆卸维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蝶阀免插销的阀杆阀板联接结构,该设备新颖合理,使得阀杆与阀门相配合免去插销连接,实用性强。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这样的技术方案:

一种蝶阀免插销的阀杆阀板联接结构,包括阀板和阀杆;所述阀板为圆盘状,所述阀板上设有供所述阀杆通过的阀杆孔,所述阀杆孔贯穿所述整个阀板,所述阀杆安装在所述阀板的阀杆孔内,所述阀杆包括处于上端的顶部、处于下端的底部和处于所述顶部和底部之间且与所述阀杆孔相配合的中部;所述顶部、中部和底部可拆卸连接在一起;所述顶部和底部为圆柱体,所述中部呈多棱柱体;所述阀杆孔与所述中部相适配。

所述中部的两端分别设有螺纹孔,所述顶部和底部与所述中部相连接的一端分别设有与所述螺纹孔相配合的螺杆。

所述阀杆孔的两端部设有密封盖。

所述密封盖包括密封盖面和侧壁,所述密封盖面上设有供所述螺杆通过的通孔;所述阀杆孔外周设有与所述侧壁相配合的凹槽;所述顶部和底部的直径大于所述阀杆孔外接圆的直径。

所述中部的长度小于或等于所述阀杆孔的深度。

所述多棱柱体为三棱柱、四棱柱、五棱柱或六棱柱。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上述一种蝶阀免插销的阀杆阀板联接结构,包括阀板和阀杆;阀杆设计成可拆卸连接结构,分为顶部、中部和下部三段式,中部采用多棱柱结构,阀杆孔与所述中部相配合,阀杆与阀杆孔的剪切面增大,阀杆与阀板通过中部与阀杆孔卡接在一起,从而免去阀杆与阀板连接的插销结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阀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阀板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密封盖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阀板11-阀杆孔111-凹槽;

2-阀杆21-顶部22-底部23-中部;

3-密封盖31-密封盖面311-通孔32-侧壁。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蝶阀免插销的阀杆阀板联接结构,包括阀板1和阀杆2;阀板1为圆盘状,阀板1上设有供阀杆2通过的阀杆孔11,阀杆孔11贯穿整个阀板1,阀杆2安装在阀板1的阀杆孔11内,阀杆2包括处于上端的顶部21、处于下端的底部22和处于顶部21和底部22之间且与阀杆孔11相配合的中部23;顶部21、中部23和底部22可拆卸连接在一起;顶部21和底部22为圆柱体,中部23呈多棱柱体;阀杆孔11与中部23相适配;阀杆2设计成可拆卸连接结构,分为顶部、中部和下部三段式,中部采用多棱柱结构,阀杆孔与所述中部相配合,阀杆2与阀杆孔11的剪切面增大,阀杆2与阀板1通过中部23与阀杆孔11卡接在一起,从而免去阀杆2与阀板1连接的插销结构。

中部23的两端分别设有螺纹孔,顶部21和底部22与中部23相连接的一端分别设有与螺纹孔相配合的螺杆;通往螺纹连接方式方便快捷,生产工艺简单成熟,节约成本,同时能够达到锁紧配合的效果。

阀杆孔11的两端部设有密封盖3;防止流体从顶部21和底部22与中部23配合处渗入流入阀杆孔11,避免中部23长期浸泡于流体中造成生锈。

密封盖3包括密封盖面31和侧壁32,密封盖面31上设有供螺杆通过的通孔311;阀杆孔11外周设有与侧壁32相配合的凹槽111;使得密封盖3能够较好的与阀杆孔11进行配合;顶部21和底部22的直径大于阀杆孔11外接圆的直径;当密封盖3装于阀杆孔11上时,顶部21与底部22的直径大于阀杆孔11的外接圆直径,能够通过顶部21和底部22与中部23的接触面对密封盖3进行压紧,达到较好的密封效果,防止流体流入阀杆孔11内,造成阀杆2的生锈。

中部23的长度小于或等于阀杆孔11的深度;方便顶部21和底部22与中部23的拆卸安装。

多棱柱体为三棱柱、四棱柱、五棱柱或六棱柱;该结构便于生产加工,且能达到阀杆2与阀门1配合连接免插销的效果。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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