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导线连接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219076阅读:29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导线连接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工器材,特别是导线连接件。
背景技术
现有的导线与导线的连接线,一般采用接线柱或绞接,比如架空电话线普通电源线断了,通常将两线头绞拧连接,一是日久容易松动,或导线表面氧化,均会造成接触不良,影响电流的正常传输,故障率高,操作也比较麻烦,接线柱因其表面金属裸露,故只能用于电气设备中的小电流信号传输,应用面局限。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快速连接导线的连接件,而且连接后接合牢固,无专用工具不能分离。
本实用新型一种导线连接件,包括端口制有台阶和通孔的主体,其特征在于金属主体端口内壁制有螺纹并与锁紧螺母配合,由弹性金属材料制成的开瓣漏斗形触头的尖瓣伸入通孔内,漏斗形触头的垫圈形翻沿位于锁紧螺母与台阶之间。
上述主体外包覆有绝缘层。
上述锁紧螺母的端沿开有供螺丝刀插入的凹槽。
在锁紧螺母与漏斗形触头尾端之安装有弹性材料制成的锥台形垫圈,该垫圈与锁紧螺母锥面配合。
本实用新型在金属主体内固装尖瓣漏斗形触头,当导线一旦顺向插入后,由于尖瓣本身所具有的弹性、硬度和尖锋的止逆作用,对导线产生止退作用而无法拔出,而且越拔越紧,保证了线头的良好稳固的电接触,接线非常简单、快捷,万一确定需要拔出,可使用本实用新型的专用工具完成。另外,由于在金属主体外包覆绝缘层,还可应用到除高压电力传输线之外的普通电源线和电话线之类,不会造成误触短路或触电。


图1为本实用新型双向导线连接件实施侧的结构图;图2为图1中尖瓣漏斗形触头和锁紧螺母的立体图;图3是双线双向连接件实施侧结构图;
图4是同向连接件实施侧结构图;图5是三线节点连接件实施侧结构图;图6是图1实施侧的改进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图2、图6,铜材主体3呈管状,两端内径大于中间内径使之构成台阶3.1;由弹性高硬度金属片材冲制成的尖瓣漏斗形触头2上端制有垫圈形翻沿,使尖瓣端2.1进入主体3的中间小径区3.2,而翻沿卡在台阶3.1上;台阶3.1上方的主体内壁制有内螺纹,其与锁紧螺母1配合。螺母1下端和漏斗形触头2翻沿之间还设置橡胶垫圈12,该橡胶垫圈的上端面与螺母的下端面锥面配合,如图6所示。螺母1上端沿有制有两个槽口1.1,供旋凿类工具插入。主体3外用热收缩膜包覆构成绝缘层4,以保证操作安全。
工作原理首先分别将两漏斗形触头2的瓣尖处2.1插入到主体3两端内,并使其翻沿卡在台阶3.1上,装入垫圈12后再旋入锁紧螺母1,将需连接的导线10头部剥去一小段绝缘层后插入并贯穿螺母1、垫圈12、漏斗形触头的瓣尖2.1,由于尖瓣具有刚性和弹性,导线10的金属芯线头11一旦被穿出瓣尖,瓣尖的只进不退的抑制作用将芯线11紧紧卡住,而且越往外拔导线,卡得越紧,接触越好,除非用专用工具才能取出导线。橡胶垫圈12与螺母1锥面配合,螺母1越向下,垫圈由于受挤压而向内扩展,内径越小,可紧紧箍被连接导线的绝缘层处,使连接更加牢靠。
图3所示结构最适合于电话线的连接。
图4所示结构适合于受环境局限只能同向连接的情况,绝缘板9被固定在某固定物上,用螺钉将绝缘板9与主体固定连接即可。
图5适合于在一根导线上分支出另一接线所构成三线节点的情况,主体1制成三道形状。
权利要求1.一种导线连接件,包括端口制有台阶(3.1)和通孔(3.2)的主体(3),其特征在于金属主体端口内壁制有螺纹并与锁紧螺母(1)配合,由弹性金属材料制成的开瓣漏斗形触头(2)的尖瓣伸入通孔(3.2)内,漏斗形触头(2)的垫圈形翻沿位于锁紧螺母(1)与台阶(3.1)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导线连接件,其特征在于主体(3)外包覆有绝缘层(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导线连接件,其特征在于锁紧螺母(1)的端沿开有供旋凿的凿尖插入的凹槽(1.1)。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导线连接件,其特征在于在锁紧螺母(1)与漏斗形触头尾端之安装有弹性材料制成的锥台形垫圈(12),该垫圈与锁紧螺母(1)锥面配合。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工器材,特别是一种导线连接件,包括端口制有台阶(3.1)和通孔(3.2)的金属管状主体(3),其端口内壁制有螺纹并与锁紧螺母配合,由弹性金属材料制成的开瓣漏斗形触头(2)的尖瓣伸入通孔(3.2)内,漏斗形触头(2)的垫圈形翻沿位于锁紧螺母(1)与台阶(3.1)之间,锁紧螺母(1)的端沿开有供旋凿的凿尖插入的凹槽(1.1)。本实用新型在金属主体内固装尖瓣漏斗形触头,当导线一旦顺向插入后,由于尖瓣本身所具有的弹性、硬度和尖锋的止逆作用,对导线产生止退作用而无法拔出,而且越拔越紧,保证了线头的良好稳固的电接触,利用专用装卸工具,接线、卸线非常简单、快捷。
文档编号H01R4/52GK2935508SQ20062010635
公开日2007年8月15日 申请日期2006年8月4日 优先权日2006年8月4日
发明者蔡超 申请人: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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