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模具,尤其涉及一种新型动力蓄电池制作模具。
背景技术:
我们日常生产、生活中所使用到的各种工具和产品,大到机床的底座、机身外壳,小到一个胚头螺丝、纽扣以及各种家用电器的外壳,无不与模具有着密切的关系。
现有的蓄电池,多由若干个电池单体焊接组成一个蓄电池主体,而蓄电池单体多是熔炼后倒在加工模具上,通过冷水降温,使蓄电池单体冷却成型的,但熔炼后液体的高温,与冷水之间会形成巨大的温差,对模具本体有着极大的破坏力,造成多次使用后的模具出现开裂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动力蓄电池制作模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新型动力蓄电池制作模具,包括模具主体、电池单体形槽、极柱加工槽、膨胀橡胶、固定螺丝、导热板、固定架、散热风扇、旋转电机、电源导线,所述模具主体、底面开有若干电池单体形槽,所述电池单体形槽的形状与电池单体形状一致,所述电池单体形槽顶部设有极柱加工槽,所述电池单体形槽外部开有矩形槽,且矩形槽内置膨胀橡胶,所述膨胀橡胶内部疏松多孔,所述模具主体的四个边角均安装有固定螺丝,所述模具主体顶面设有导热板,所述导热板由传热板和若干散热片组成,所述传热板焊接与模具主体底部,所述散热片与传热板一体连接,所述导热板上方设有散热风扇,所述散热风扇通过转轴与旋转电机的输出端连接,所述模具主体顶端与固定架焊接,所述旋转电机安装于固定架顶部,且旋转电机通过电源导线与外部电源和冷却开关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的模具主体具体由CR-MO钢材料制成。
进一步的,所述的电池单体形槽的数量具体为4个,且电池单体形槽深度为3—4毫米。
进一步的,所述的电池单体形槽顶部的极柱加工槽深度为7—10毫米
进一步的,所述的导热板的传热板和散热片均由铜材料制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新型一种新型动力蓄电池制作模具,设计科学合理,结构简单,本新型动力蓄电池制作模具的电池单体形槽外部,设有疏松多孔的橡胶层,保证了模具发生热膨胀后,有可膨胀的空间,且本模具通过自然风进行冷却,模具内不易形成巨大的温差,从而延长了模具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部分效果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模具主体,2、电池单体形槽,3、极柱加工槽,4、膨胀橡胶,5、固定螺丝,6、导热板,7、固定架,8、散热风扇,9、旋转电机,10、电源导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新型动力蓄电池制作模具,包括模具主体1、电池单体形槽2、极柱加工槽3、膨胀橡胶4、固定螺丝5、导热板6、固定架7、散热风扇8、旋转电机9、电源导线10,所述模具主体1、底面开有若干电池单体形槽2,所述电池单体形槽2的形状与电池单体形状一致,所述电池单体形槽2顶部设有极柱加工槽3,将熔炼后的铅合金溶液导入电池单体形槽2内,所述电池单体形槽2外部开有矩形槽,且矩形槽内置膨胀橡胶4,所述膨胀橡胶4内部疏松多孔,保证了模具主体1发生热膨胀后,有足够的膨胀空间,所述模具主体1的四个边角均安装有固定螺丝5,所述模具主体1顶面设有导热板6,所述导热板6由传热板和若干散热片组成,所述传热板焊接与模具主体1底部,所述散热片与传热板一体连接,所述导热板6上方设有散热风扇8,所述散热风扇8通过转轴与旋转电机9的输出端连接,所述模具主体1顶端与固定架7焊接,所述旋转电机9安装于固定架7顶部,且旋转电机9通过电源导线10与外部电源和冷却开关连接,通过旋转电机9带动散热风扇8旋转,吹动空气,带走散热片上的热量,不会造成模具主体1内部出现较大的温差,所述的模具主体1具体由CR-MO钢材料制成,所述的电池单体形槽2的数量具体为4个,且电池单体形槽2深度为3—4毫米,所述的电池单体形槽2顶部的极柱加工槽3深度为7—10毫米,所述的导热板6的传热板和散热片均由铜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新型一种背门导正机构固定组件,设计科学合理,结构简单,本新型动力蓄电池制作模具的电池单体形槽外部,设有疏松多孔的橡胶层,保证了模具发生热膨胀后,有可膨胀的空间,且本模具通过自然风进行冷却,模具内不易形成巨大的温差,从而延长了模具的使用寿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