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由下至上依次设置有基板、第一电极、有机层和第二电极,所述有机层包括发射层,
其中所述发射层包含由式(i)表示的第一主体和由式(ii)表示的第二主体
其中,在式(i)中
x代表单键、氧原子、硫原子或碳原子;
i代表0或1;
m、n、p、q彼此独立地代表0或1;
z表示c-r,
r相同或不同地代表氢原子、氕原子、氘原子、氚原子、f原子、直链或支链c1-20烷基、具有5至30个环原子的芳族或杂芳族环体系,其中两个或更多个r基团可彼此连接形成环结构;
ar1至ar4彼此独立地代表单键、具有5至30个环原子的芳族或杂芳族环体系,其中ar1和ar2基团还可彼此连接形成环结构;
r1至r4彼此独立地代表由式(1)、式(2)和式(3)表示的结构:
其中,虚线代表与分子其余部分连接的键;
y1相同或不同地代表n原子或c-r10,
r10相同或不同地代表氢原子或氰基;
r5和r6彼此独立地代表具有5至30个环原子的芳族或杂芳族环体系;
y2相同或不同地代表n原子或c-r11,
r11相同或不同地代表氢原子、氕原子、氘原子、氚原子、f原子、氰基或直链或支链c1-20烷基、具有5至30个环原子的芳族或杂芳族环体系;
x1代表单键、氧原子、硫原子、直链或支链c1-10烷基取代的亚烷基、芳基取代的亚烷基、直链或支链c1-10烷基取代的亚胺基或芳基取代的亚胺基;
r9代表具有5至30个环原子的芳族或杂芳族环体系;
r7、r8彼此独立地代表氢原子,以及由式(4)或式(5)表示的结构:
其中,
*代表式(4)通过并环方式与式(2)或式(3)相连的连接位点,并且在相连时,只能取相邻的两个位点,且连接位点y2代表碳原子;
y3相同或不同地代表n原子或c-r11,
r11相同或不同地代表氢原子、氕原子、氘原子、氚原子、f原子、氰基或直链或支链c1-20烷基、具有5至30个环原子的芳族或杂芳族环体系;
x2和x3彼此独立地代表单键、氧原子、硫原子、
r12和r13彼此独立地代表具有5至30个环原子的芳族或杂芳族环体系;
其中,在式(ii)中
a11至a14彼此独立地代表苯、萘、吡啶、嘧啶、喹啉、异喹啉、2,6-萘啶、1,8-萘啶、1,5-萘啶、1,6-萘啶、1,7-萘啶、2,7-萘啶、喹喔啉、酞嗪、喹唑啉和噌啉;
x11代表o、s、c(r17)(r18)、si(r17)(r18)、p(r17)、b(r17)、p(=o)(r17)或n-[(l12)a12-(r12)b12];
l11至l13彼此独立地代表任选取代的下列基团:单键、c3-c10亚环烷基、c1-c10亚杂环烷基、c3-c10亚环烯基、c1-c10亚杂环烯基、c6-c60亚芳基、c1-c60亚杂芳基、二价非芳族缩合多环基和二价非芳族缩合杂多环基;
a11至a13彼此独立地代表0、1、2、3、4和5;
r11和r12彼此独立地代表-n(q1)(q2)、-si(q3)(q4)(q5)和-b(q6)(q7),以及任选取代的下列基团:c3-c10环烷基、c1-c10杂环烷基、c3-c10环烯基、c1-c10杂环烯基、c6-c60芳基、c1-c60杂芳基、单价非芳族缩合多环基、单价非芳族缩合杂多环基;
b11和b12彼此独立地代表1、2、3和4;
r13至r18彼此独立地代表氢、氘、f、cl、br、i、羟基、氰基、硝基、氨基、脒基、肼基、腙基、羧酸或其盐、磺酸或其盐、磷酸或其盐,以及任选取代的下列基团:c1-c60烷基、c2-c60烯基、c2-c60炔基、c1-c60烷氧基、c3-c10环烷基、c1-c10杂环烷基、c3-c10环烯基、c1-c10杂环烯基、c6-c60芳基、c6-c60芳氧基、c6-c60芳硫基、c1-c60杂芳基、单价非芳族缩合多环基和单价非芳族缩合杂多环基,其中r17和r18可以任选地彼此稠合并形成饱和的或不饱和的环;
r13和a11、r14和a12、r15和a13、r16和a14以单键形式连接、并环形式连接或通过碳原子、氧原子、硫原子、氮原子形成5-7元环形式连接;
b13至b16彼此独立地选自1、2、3和4;
其中在所述取代的基团中,所述取代基彼此独立地选自:
氘、f、cl、br、i、羟基、氰基、硝基、氨基、脒基、肼基、腙基、羧酸或其盐、磺酸或其盐、磷酸或其盐、c1-c60烷基、c2-c60烯基、c2-c60炔基和c1-c60烷氧基;
被至少一个取代基取代的c1-c60烷基、c2-c60烯基、c2-c60炔基和c1-c60烷氧基,所述取代基选自:氘、f、cl、br、i、羟基、氰基、硝基、氨基、脒基、肼基、腙基、羧酸或其盐、磺酸或其盐、磷酸或其盐、c3-c10环烷基、c1-c10杂环烷基、c3-c10环烯基、c1-c10杂环烯基、c6-c60芳基、c6-c60芳氧基、c6-c60芳硫基、c1-c60杂芳基、单价非芳族缩合多环基、单价非芳族缩合杂多环基、-n(q11)(q12)、-si(q13)(q14)(q15)和-b(q16)(q17);
c3-c10环烷基、c1-c10杂环烷基、c3-c10环烯基、c1-c10杂环烯基、c6-c60芳基、c6-c60芳氧基、c6-c60芳硫基、c1-c60杂芳基、单价非芳族缩合多环基和单价非芳族缩合杂多环基;
被至少一个取代基取代的c3-c10环烷基、c1-c10杂环烷基、c3-c10环烯基、c1-c10杂环烯基、c6-c60芳基、c6-c60芳氧基、c6-c60芳硫基、c1-c60杂芳基、单价非芳族缩合多环基和单价非芳族缩合杂多环基,所述取代基选自:氘、f、cl、br、i、羟基、氰基、硝基、氨基、脒基、肼基、腙基、羧酸或其盐、磺酸或其盐、磷酸或其盐、c1-c60烷基、c2-c60烯基、c2-c60炔基、c1-c60烷氧基、c3-c10环烷基、c1-c10杂环烷基、c3-c10环烯基、c1-c10杂环烯基、c6-c60芳基、c6-c60芳氧基、c6-c60芳硫基、c1-c60杂芳基、单价非芳族缩合多环基、单价非芳族缩合杂多环基、-n(q21)(q22)、-si(q23)(q24)(q25)和-b(q26)(q27);以及
-n(q31)(q32)、-si(q33)(q34)(q35)和-b(q36)(q37);
其中,q1至q7、q11至q17、q21至q27和q31至q37彼此独立地代表氢、c1-c60烷基、c1-c60烷氧基、c6-c60芳基、c1-c60杂芳基、单价非芳族缩合多环基和单价非芳族缩合杂多环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
在式(i)中,
r相同或不同地代表氢原子、氘原子、氚原子、f原子、甲基、乙基、丙基、异丙基、丁基、异丁基、仲丁基、叔丁基、苯基、萘基、蒽基、芘基、菲基、芴基和咔唑基;
ar1至ar4彼此独立地代表单键、苯基、萘基、芴基、菲基、蒽基、苯并[9,10]菲基、吡啶基、吡嗪基、嘧啶基、喹啉基、异喹啉基、咔唑基、苯并喹啉基、萘啶基、喹喔啉基、喹唑啉基、菲啶基、吖啶基、菲咯啉基、吩嗪基、苯并咪唑基、苯并呋喃基、苯并噻吩基、三唑基、三嗪基、二苯并呋喃基、二苯并噻吩基、咪唑并吡啶基、咪唑并嘧啶基、吡啶并苯并呋喃基、嘧啶并苯并呋喃基、吡啶并苯并噻吩基、嘧啶并苯并噻吩基、噻蒽基、吩噁噻基、二苯并二氧芑基;
在式(ii)中,
a11和a14彼此独立地代表苯、萘、吡啶、嘧啶、喹啉、异喹啉、2,6-萘啶、1,8-萘啶、1,5-萘啶、1,6-萘啶、1,7-萘啶、2,7-萘啶、喹喔啉和喹唑啉,a12和a13彼此独立地为苯;
x11可以为o、s、c(r17)(r18)或n-[(l12)a12-(r12)b12];
l11至l13彼此独立地代表任选被至少一个取代基取代的下列基团:亚苯基、亚并环戊二烯基、亚茚基、亚萘基、亚甘菊环基、亚庚搭烯基、亚引达省基、亚苊基、亚芴基、亚螺芴基、亚苯并芴基、亚二苯并芴基、亚非那烯基、亚菲基、亚蒽基、亚荧蒽基、亚苯并[9,10]菲基、亚芘基、亚
a11可以选自0、1或2;
a12、a13可以彼此独立地选自0和1;
r11和r12可以彼此独立地代表任选被至少一个取代基取代的下列基团:苯基、并环戊二烯基、茚基、萘基、甘菊环基、庚搭烯基、引达省基、苊基、芴基、螺芴基、苯并芴基、二苯并芴基、非那烯基、菲基、蒽基、荧蒽基、苯并[9,10]菲基、芘基、
b11和b12可以彼此独立地选自1和2;
r13至r18可以彼此独立地选自
氢、甲基、乙基、正丙基、正丁基、苯基、萘基、蒽基、芘基、菲基、芴基和咔唑基;以及
被至少一个取代基取代的苯基、萘基、蒽基、芘基、菲基、芴基和咔唑基,所述取代基选自:氘、f、cl、br、i、氰基、硝基、甲基、苯基和萘基;
b13至b16可以彼此独立地选自1、2或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第一主体由式(i-1)表示:
其中,
ar3和ar4、x、z、r3、r4、p和q如权利要求1或2所定义的;
第二主体由式(ii-1)表示:
其中,
a11至a14、x11、l11、a11、r11和b11如权利要求1或2所定义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第一主体选自化合物101a至254a的至少一种:
第二主体选自化合物101b至259b的至少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第一主体与第二主体的重量比可以在约1:10至约10:1的范围内,例如,在约1:9至约9:1的范围内,优选在约2:8至约8:2的范围内,可以在约3:7至约7:3的范围内,或可以为约5: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层还包括荧光或磷光客体材料。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荧光或磷光客体材料的量通常可以在约0.01-15、优选1-10、更优选2-8重量份的范围内,基于100重量份的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计。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有机层可以包括在第一电极和发射层之间的空穴传输区域,以及在发射层和第二电极之间的电子传输区域,
其中所述空穴传输区域由下至上依次包括空穴注入层、空穴传输层、缓冲层和电子阻挡层中的一种或更多种的组合;所述电子传输区域由下至上依次包括空穴阻挡层、电子传输层和电子注入层中的一种或更多种的组合。
9.一种制备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方法,包括在基板上相继层压第一电极、有机层和第二电极,
优选地,所述层压通过真空沉积的方式在100-500℃的沉积温度下,以10-8-10-3托的真空度和
10.一种显示装置,其包括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