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搅拌式蒸汽杀菌装置,属于食品加工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食品加工是指直接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的谷物磨制、饲料加工、植物油和制糖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以及蔬菜、水果和坚果等食品的加工活动,是广义农产品加工业的一种类型。
农副食品加工业是指直接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的谷物磨制、饲料加工、植物油和制糖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以及蔬菜、水果和坚果等食品的加工活动,是广义农产品加工业的一种类型。
现有的杀菌装置在使用时不方便,且浪费时间,同时在杀菌时效率低,且浪费原材料。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搅拌式蒸汽杀菌装置。
本发明的一种搅拌式蒸汽杀菌装置,它包含卧式箱体、支撑脚、进料管、带有泄压阀的进料盖、维修箱盖、温度检测传感器、冷却装置、主轴、搅拌杆、单向喷气嘴、搅拌电机、进气嘴;卧式箱体的底部安装有支撑脚,卧式箱体的右上端安装有进料管,且进料管的上端安装有带有泄压阀的进料盖,且进料管上安装有单向进料阀,所述卧式箱体的上端分别安装有温度检测传感器与冷却装置,所述卧式箱体的左端安装有维修箱盖,所述卧式箱体的内部通过轴承座安装有主轴,且主轴的侧壁上安装有数个搅拌杆,且主轴与搅拌杆的内部均安装有通气孔,且通气孔连通,通气孔的上端安装有单向进气嘴,所述主轴与搅拌杆的侧壁上均安装有单向喷气嘴,且单向喷气嘴与通气孔连通,所述主轴的底部通过轴套与搅拌电机的轴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维修箱盖的侧壁上安装有出料管,且出料管上安装有控制阀门。
作为优选,所述支撑脚的底部安装有调节脚杯。
作为优选,所述温度检测传感器为探针式温度检测传感器。
作为优选,所述冷却装置为水冷或者风冷式冷却装置。
作为优选,所述搅拌杆的外侧壁上设置有加强筋。
作为优选,所述搅拌电机为调速式搅拌电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能实现快速搅拌与杀菌,且能提高安全性,使用方便,操作简便,能节省时间。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发明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卧式箱体;2-支撑脚;3-进料管;4-带有泄压阀的进料盖;5-维修箱盖;6-温度检测传感器;7-冷却装置;8-主轴;9-搅拌杆;10-单向喷气嘴;11-搅拌电机;12-进气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附图中示出的具体实施例来描述本发明。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发明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发明的概念。
如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卧式箱体1、支撑脚2、进料管3、带有泄压阀的进料盖4、维修箱盖5、温度检测传感器6、冷却装置7、主轴8、搅拌杆9、单向喷气嘴10、搅拌电机11、进气嘴12;卧式箱体1的底部安装有支撑脚2,卧式箱体1的右上端安装有进料管3,且进料管3的上端安装有带有泄压阀的进料盖4,且进料管3上安装有单向进料阀,所述卧式箱体1的上端分别安装有温度检测传感器6与冷却装置7,所述卧式箱体1的左端安装有维修箱盖5,所述卧式箱体1的内部通过轴承座安装有主轴8,且主轴8的侧壁上安装有数个搅拌杆9,且主轴8与搅拌杆9的内部均安装有通气孔,且通气孔连通,通气孔的上端安装有单向进气嘴12,所述主轴8与搅拌杆9的侧壁上均安装有单向喷气嘴10,且单向喷气嘴10与通气孔连通,所述主轴8的底部通过轴套与搅拌电机11的轴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维修箱盖5的侧壁上安装有出料管,且出料管上安装有控制阀门。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脚2的底部安装有调节脚杯。
进一步的,所述温度检测传感器6为探针式温度检测传感器。
进一步的,所述冷却装置7为水冷或者风冷式冷却装置。
进一步的,所述搅拌杆9的外侧壁上设置有加强筋。
进一步的,所述搅拌电机11为调速式搅拌电机。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为:在使用时,通过进料管3实现进料,且进料后,通过进气嘴实现进入高温蒸汽,同时通过温度检测传感器6实现检测温度,当内部气压过高时,通过带有泄压阀的进料盖4上的泄压阀实现快速泄压,同时泄压的气体连接冷却装置实现快速冷却,维修箱盖5能实现维修与下料,温度检测传感器6能检测温度,搅拌电机11带动主轴8与主轴8上的搅拌杆9实现搅拌,且单向喷气嘴10能实现单向喷气,高温蒸汽能实现快速杀菌,且旋转式蒸汽能提高搅拌效率,节省杀菌时间,且搅拌时间短,杀菌完成后,通过冷却装置7实现快速冷却。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