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环化合物及其使用方法

文档序号:1313636阅读:258来源:国知局
多环化合物及其使用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了多环化合物、其合成方法、包含该化合物的药物组合物及其使用方法。本文提供的化合物可用于治疗、预防和/或控制各种神经障碍,包括,但不限于,例如精神病和精神分裂症。
【专利说明】多环化合物及其使用方法
[0001] 本申请是申请日为2010年12月03日、申请号为201080062822. 2、名称为"多环 化合物及其使用方法"的发明申请的分案。
[0002] I.与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0003] 本申请主张于2009年12月4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61/266, 880的优先权,其全 文在此引入作为参考。 N.【技术领域】
[0004] 本发明提供了用于治疗各种神经障碍(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病和精神分裂症)的 多环化合物、包含该化合物的组合物及其使用方法。 N I.【背景技术】
[0005] 中枢神经系统的病症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广大人群。一般而言,这类病症的主要特 征包括认知或记忆的明显损伤,其表示了相对原先的功能水平的明显恶化。
[0006]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来源不明的精神病理障碍,其通常在较早的成年阶段首次显 现,其特征有,例如,精神病症状、阶段前进和发展和/或社会行为和专业能力上的退化。特 征性的精神病症状是思想内容的病症(例如,重复的、片段化的、不连贯的、不真实的或妄 想的内容,或者受虐的幻想)和智力病症(例如,关联能力、想象力的丧失,不连贯至无法 理解),以及感觉力(例如,幻觉)、情绪(例如,表面或不充分的情绪)、自体知觉、意向、 冲动和/或人际关系的病症,以及精神运动病症(例如,紧张症)。还有其它的症状与该 病症相关。例如,参见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4th Ed.,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1997)(DSM-IV?)。
[0007] 精神分裂症被分类为多个小类。偏执型(paranoid type)的特征在于妄想和幻 觉且不存在思维障碍、分裂的行为以及情感冷淡。紊乱型(disorganized type),也被称 为"青春型精神分裂症",在该类型中同时存在思维障碍和情感贫乏。僵直型(cataconic type),其表现在于突出的精神运动失调,其症状包括紧张性木僵和蜡样屈曲。未分化型 (undifferentiated type),其中存在精神病症状,但未达到偏执型、紊乱型或僵直型的标 准。精神分裂症的症状通常体现为三个大类,即,阳性症状、阴性症状和认知症状。阳性症 状是表现了"过量"正常体验的症状,例如,幻觉和妄想。阴性症状是那些患者缺失了正常 体验的症状,例如,快感缺乏和社会相互作用的缺乏。认知症状与精神分裂症的认知损伤有 关,例如,缺乏持续的注意力和决策力不足。目前的抗精神病药物可成功治疗阳性症状,但 对于阴性和认知症状则远远不够理想。
[0008] 认识损伤包括认知功能或认知领域的衰退,例如,工作记忆、注意力和警觉性、语 言学习和记忆、视觉学习和记忆、推理和解决问题(例如,执行功能、处理速度和/或社会认 知)。具体而言,认知损伤可显示为注意力缺陷、思维紊乱、思维迟缓、理解困难、集中差、问 题解决能力的损伤、记忆力差、思维表达困难和/或思维、感觉和行为结合困难或者无关思 维难以消退。
[0009] 精神激动是一种众所周知的行为失常,其具有多种症状,包括敌意、极度兴奋、冲 动控制力差、紧张和/或不合作。精神激动在年长人群中较为常见,且常常与痴呆相伴,例 如由Alzheimer病、Parkinson病和Huntington病引起以及由影响血管的疾病(例如中风 或由脑部多次中风引起的多发梗塞性痴呆)引起的痴呆。65岁及以上的人群中约5%受到 痴呆的影响,而80岁及以上的人群中高达20% ;在这些患者中,接近一半显示了行为障碍, 例如精神激动、精神错乱和猛烈爆发。激动彳丁为也可在认知完整的老年人中显现,以及在患 有除了痴呆的精神病的患者中显现。
[0010] 痴呆的特征在于多种认知损伤,包括明显的记忆缺陷,其可单独存在,或者可以是 各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Alzheimer病、Parkinson病、Huntington病和多发性硬化症) 的潜在特征。
[0011] 因此,对于各种神经障碍(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病和精神分裂症)的有效治疗存 在着巨大的需求。
[0012] IV.发明综述
[0013] 本发明提供了式(I)的化合物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其立体异构体:
[0014]
【权利要求】
1. 式⑴的化合物:
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其中 X和Y之一是0,另一个是CH2 ;或者X和Y两者都是CH2 ; Z\Z2和Z3之一是S ;且⑴Z\Z2和Z3中的两个是C ;或(iDZ^Z2和Z3之一是C且Z1、 Ζ2和Ζ3之一是Ν ; R1和R2独立地是(i)氧、烧基、烧氧基、氣基烧基、稀基、块基、环烧基、环烧基烧基、芳 基或芳烷基,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或(ii)-(CH2)p-R8,其中R 8是S02烷基或S02芳基,其 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或(iii)R 1和R2与它们连接的氮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代的杂环基 或杂芳基; R3和R4各自独立地是(i)氧、烧基、烧氧基、氣基烧基、稀基、块基、环烧基、环烧基烧基、 芳基或芳烷基,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或(ii)-(CH2)p-R9,其中R 9是CF3、CN、硝基、氨基、羟 基或环烷氧基,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或(iii)R 3和R4与它们连接的碳原子一起形成任选 地取代的环烷基或杂环基;或(iv)R3和R 1与它们连接的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代的杂环 基,且R4是(i)或(ii);或(v)R 3和R4联合在一起形成双键并与R1和/或R2以及它们连 接的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代的杂芳基; R5是(i)氢、烷基、烷氧基、氨基烷基、烯基、炔基、环烷基、环烷基烷基、芳基或芳烷基, 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或(ii)-(CH2)p-Rlcl,其中R 1(l是CF3、CN、硝基、氨基、羟基或环烷氧 基,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或(iii)R 5和R1与它们连接的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代的杂环 基; R6和R7各自独立地是(i)氧、齒素、烧基、烧氧基、氣基烧基、稀基、块基、环烧基、环烧基 烷基、芳基或芳烷基,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或(ii)-(CH2)p-Rn,其中R 11是CF3、CN、硝基、 氨基、羟基、环烷氧基、杂芳基或杂环基,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或(iii)R 6和R7与它们连 接的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代的芳基、杂芳基、环烷基或杂环基环;其前提是当Z 1、Z2和Z3 之一是N时,R7不存在; m为0、1或2 ; η为0、1或2 ;且 Ρ每次出现时独立地是〇、1或2。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Ζ\Ζ2和Ζ3中的两个是GZ1』和Ζ 3中的一个是 s〇
3.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化合物,其中m是0或1。
4. 如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化合物,其中η是0或1。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具有式(Ila):
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化合物,其中m是0 ;n是1 和R2各自独立地是氢,任选地取 代的烷基或任选地取代的C3-C 6烷基;R3和R4各自独立地是氢或任选地取代的 烷基;R5是氢;且R 6和R7各自独立地是氢、卤素、Q-Q烷基、芳基、杂芳基、杂环基、烷氧基 或氨基烧基,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8.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1和R2与它们连接的氮原子一起形成杂芳基或 杂环基,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10.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1和R3与它们连接的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代 的杂环基环。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12.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3和R4与它们连接的原子一起形成环烷基或杂 环基环,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14.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6和R7与它们连接的原子一起形成芳基或环烷 基环,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
15. 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1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1和R5与它们连接的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代 的杂环基。
17.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18.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1和R5与它们连接的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代 的杂环基并且R 6和R7与它们连接的氮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代的芳基。
19.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20.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化合物,其中m是0,且R3和R4联合在一起形成双键并与R1和 /或R 2以及它们连接的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代的杂芳基。
21. 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22.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化合物,其中m为1。
23.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24.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化合物,其中η为2。
25. 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2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5为烷基。
27. 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28.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具有式(lie):
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
29. 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5为H。
30. 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31. 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5为OH。
32. 权利要求1的化合物,其具有式(Ilia):
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
33. 如权利要求32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3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具有式(IVa):
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
35. 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化合物,其中m是Ο ;n是1 和R2各自独立地是氢、任选地 取代的烷基或任选地取代的C3-C 6烷基;R3和R4各自独立地是氢或任选地取代的 烷基;R5是氢;且R 6和R7各自独立地是氢、卤素、Q-Q烷基、芳基、杂芳基、杂环基、烷氧基 或氨基烧基,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
36. 如权利要求35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37. 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化合物,其中m为1。
38. 如权利要求37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39. 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1和R2与它们连接的氮原子一起形成杂芳基 或杂环基,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
40. 如权利要求39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41. 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1和R3与它们连接的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 代的杂环基环。
42. 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43. 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1和R5与它们连接的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 代的杂环基。
44. 如权利要求43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45. 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6和R7与它们连接的原子一起形成芳基或环 烷基环,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
46. 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47. 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1和R5与它们连接的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 代的杂环基并且R 6和R7与它们连接的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代的芳基。
48. 如权利要求47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49. 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化合物,其中m是0且R3和R4联合在一起形成双键并与R1 和/或R2以及它们连接的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代的杂芳基。
50. 如权利要求49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51.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具有式(IVc):
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
52. 如权利要求5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5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具有式(V):
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
54. 如权利要求53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55. 式(VI)的化合物:
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其中 Z1、Z2和Z3中的两个是C,且Z1、Z 2和Z3中的一个是S ; R1和R2各自独立地是(i)氧、烧基、烧氧基、氣基烧基、稀基、块基、环烧基、环烧基烧基、 芳基或芳烷基,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或(ii)-(CH2)p-R8,其中R 8是S02烷基或S02芳基, 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或(iii)R 1和R2与它们连接的氮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代的杂环 基或杂芳基; R3和R4各自独立地是(i)氧、烧基、烧氧基、氣基烧基、稀基、块基、环烧基、环烧基烧基、 芳基或芳烷基,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或(ii)-(CH2)p-R9,其中R 9是CF3、CN、硝基、氨基、羟 基或环烷氧基,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或(iii)R3和R4与它们连接的碳原子一起形成任选 地取代的环烷基或杂环基;或(iv)R3和R1与它们连接的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代的杂环 基,且R 4是(i)或(ii);或(v)R3和R4联合在一起形成双键并与R1和/或R 2以及它们连 接的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代的杂芳基; R5是(i)氢、烷基、烷氧基、氨基烷基、烯基、炔基、环烷基、环烷基烷基、芳基或芳烷基, 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或 (ii) -(CH2)P-R1(I,其中R1(l是CF 3、CN、硝基、氨基、羟基或环烷氧基,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 代;或(iii)R5和R 1与它们连接的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代的杂环基; R6和R7各自独立地是(i)氧、齒素、烧基、烧氧基、氣基烧基、稀基、块基、环烧基、环烧基 烷基、芳基或芳烷基,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或(ii)-(CH2)p-Rn,其中R 11是CF3、CN、硝基、 氨基、羟基、环烷氧基、杂芳基或杂环基,其每一个被任选地取代;或(iii)R 6和R7与它们连 接的原子一起形成任选地取代的芳基、杂芳基、环烷基或杂环基环;且 m为0、1或2 ; P每次出现时独立地是〇、1或2。
56. 如权利要求55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该化合物为:
57. 包含如权利要求1-56任意一项所述化合物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以 及药学可接受的赋形剂或载体的药物组合物。
58. 权利要求57的药物组合物,其进一步包含一种或多种额外活性剂。
59. 治疗、预防或控制神经障碍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向对象施用治疗或预防有效量的如 权利要求1-56任意一项的化合物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
60. 如权利要求5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对象是人。
61. 如权利要求59或6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障碍是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谱群疾 病、急性精神分裂症、慢性精神分裂症、NOS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样人格障碍、分裂型人格 障碍、妄想性精神障碍、精神病、精神障碍、短时精神障碍、分享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所致 精神障碍、药物诱发精神病、心理情感障碍、侵犯性、精神错乱、Parkinson精神病、刺激性精 神病、Tourette综合症、器官或N0S精神病、癫痫发作、精神激动、创伤后精神紧张性障碍、 行为错乱、神经变性疾病、Alzheimer病、Parkinson病、运动障碍、Huntington病、痴呆、情 感障碍、焦虑症、情感性精神病、抑郁症、严重抑郁性障碍、情绪不良、双相性精神障碍、躁狂 症;季节性情感性精神病;注意力缺陷障碍、注意力不足过动症、强迫性神经失调、眩晕、癫 痫、疼痛、神经性疼痛、神经性疼痛易感状态、炎性疼痛、纤维肌痛、偏头痛、认知损伤、运动 障碍、下肢不宁综合症、多发性硬化症、睡眠障碍、睡眠呼吸暂停、嗜眠发作、白天睡眠过多、 时差反应、药物的嗜睡副作用、失眠、物质滥用依赖性、成瘾、进食障碍、性功能障碍、高血 压、呕吐、Lesche-Nyhane病、Wilson病、自闭症、亨廷顿舞蹈病和经前焦虑。
62.如权利要求59或6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障碍是精神病或精神分裂症。
【文档编号】A61P25/04GK104193761SQ201410333332
【公开日】2014年12月10日 申请日期:2010年12月3日 优先权日:2009年12月4日
【发明者】邵黎明, 约翰·埃默森·坎贝尔, 迈克尔·查尔斯·赫维特, U·坎贝尔, 泰琳·G·阿纳尼亚 申请人:桑诺维恩药品公司, 赛科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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