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性外用喷雾组合物,其包括:
a)倍他米松化合物;
b)选自下组的脂肪醇:油醇、反油醇、己醇、月桂醇、硬脂醇和山嵛醇;
c)至少一种乳化剂;和
d)水;
其中所述组合物为皮肤贮库型;并且所述组合物在40℃下稳定至少约6个月或在25℃下稳定至少24个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在施用部位不形成任何膜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脂肪醇为油醇。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还包括一种或多种其他脂肪醇。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其他脂肪醇选自下组:反油醇、亚油醇、亚麻醇、己醇、月桂醇、硬脂醇、山嵛醇、鲸蜡硬脂醇、2-庚基1-十一烷醇、1,17-十七癸二醇及其组合。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倍他米松化合物以相当于总组合物的约0.025重量%至约0.1重量%的量存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倍他米松化合物为二丙酸倍他米松。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油醇以总组合物的约0.001重量%至约15重量%的量存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还包括鲸蜡硬脂醇。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乳化剂选自下组:阳离子型表面活性剂、阴离子型表面活性剂、两性离子型表面活性剂、两性表面活性剂及其组合。
11.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乳化剂选自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
12.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还包括药学上和/或皮肤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赋形剂为选自下组的聚合物:卡波姆、聚乙二醇、丙烯酸酯聚合物、甲基丙烯酸酯聚合物、聚乙烯吡咯烷酮、基于甲基丙烯酸丁酯和甲基丙烯酸甲酯的共聚物、乙酸乙烯酯、聚乙酸乙烯酯、纤维素、树胶、藻酸盐、邻苯二甲酸乙酸纤维素、乙酸丁酸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邻苯二甲酸酯及其组合。
1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其还包括一种或多种抗氧化剂、防腐剂、湿润剂或增塑剂。
1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对个体的皮肤基本上无刺激。
1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倍他米松化合物选自下组:苯甲酸倍他米松、二丙酸倍他米松、倍他米松磷酸钠、戊酸倍他米松及其组合。
1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实质上上不起泡、不含丙二醇并且不含推进剂。
1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当在2-8℃下储存时,所述组合物在至少约12个月内实质上不含烯醇醛杂质。
1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在施用部位不形成任何膜层。
20.水性外用喷雾组合物,其包括:
a)倍他米松化合物;
b)油相,其包括:
i.选自下组的脂肪醇:油醇、反油醇、己醇、月桂醇、硬脂醇和山嵛醇;和
ii.乳化剂;以及
c)包含水的水相;
其中油相和水相之间的重量比为约1:1.5至约1:4;并且所述组合物为皮肤贮库型组合物。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脂肪醇为油醇。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在40℃下稳定至少约6个月或在25℃下稳定至少24个月。
23.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油相和水相之间的重量比选自约1:1.5或约1:1.6或约1:1.7或约1:1.8或约1:1.9或约1:2或约1:2.1或约1:2.2或约1:2.3或约1:2.4或约1:2.5或约1:2.6或约1:2.7或约1:2.8或约1:2.9或约1:3或约1:3.1或约1:3.2或约1:3.3或约1:3.4或约1:3.5或约1:3.6或约1:3.7或约1:3.8或约1:3.9或约1:4。
24.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分散相液滴的D90在约1μm至约10μm的范围内。
25.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当在2-8℃下储存时,所述组合物在至少约12个月内实质上不含烯醇醛杂质。
26.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在施用部位不形成任何膜层。
27.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乳化剂选自下组:阳离子型表面活性剂、阴离子型表面活性剂、两性离子型表面活性剂,两性表面活性剂、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及其组合。
28.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乳化剂选自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
29.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倍他米松化合物选自下组:苯甲酸倍他米松、二丙酸倍他米松、倍他米松磷酸钠、戊酸倍他米松及其组合。
30.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倍他米松化合物为二丙酸倍他米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