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有色纤维的透明的局部用化妆凝胶和使用方法

文档序号:1351636阅读:26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含有有色纤维的透明的局部用化妆凝胶和使用方法
背景技术
1.发明领域本发明涉及一种可用于赋予颜色的局部用化妆凝胶。本发明进一步涉及一种可用于给皮肤、毛发、睫毛和眉毛赋予颜色的基本上透明的局部用化妆凝胶。本发明更进一步涉及一种局部赋予颜色的方法。
2.相关技术描述使用者通常使用睫毛油给睫毛赋予颜色和/或美学效果。常规的睫毛油从分散于睫毛油的基料或赋形剂中的颜料或着色剂获得其颜色或者外观。常规的睫毛油一般采取乳液组合物的形式。
常规睫毛油的使用中的一个缺点是,尽管它们通常赋予睫毛颜色和/或美学效果,但是它们在赋予睫毛浓的、有光泽的外观方面或者加长或加粗睫毛方面效果有限。现有技术已经试图通过向睫毛油中掺入白色纤维来解决这些局限性。然而,白色纤维具有增白睫毛的美学效果,这种效果是不希望有的。为了抵消这种不希望有的效果,必需使用有色睫毛油来赋予颜色和/或美学效果。或者,将颜料掺入睫毛油以掩蔽所述白色纤维。
希望获得一种能比常规睫毛油赋予更浓、更有光泽的外观的睫毛油。进一步希望获得一种在赋予看上去自然的颜色效果的同时还具有加长和加粗睫毛的可见外观的睫毛油。
发明概述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在局部使用于皮肤、毛发、眉毛或睫毛之后能赋予浓的、有光泽的外观的化妆组合物。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在皮肤、毛发、眉毛或睫毛的表面干燥成光滑、干燥的表面层的化妆组合物。
本发明的又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能赋予睫毛浓的、有光泽的外观的睫毛油。
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加长和加浓睫毛的可见外观效果的睫毛油。
根据本发明的这些和其它目的,提供了一种化妆凝胶。该凝胶含有大量有色纤维;一种或多种胶凝剂;不同于所述胶凝剂的一种或多种成膜剂,如果是所述凝胶干燥成光滑膜所必需的;以及一种或多种液体赋形剂。所述凝胶基本上是透明的,而且具有约100,000cps-约300,000cps的粘度。所述有色纤维分散于所述凝胶中。所述化妆凝胶在局部使用之后干燥成干燥、光滑的膜。
根据本发明的这些和其它目的,提供了一种用于给皮肤、毛发、眉毛或睫毛赋予颜色的方法。将上述化妆凝胶局部使用于皮肤、毛发、眉毛或睫毛。
发明详述出乎预料地发现,可以调配一种至少基本上透明的化妆凝胶来局部地给皮肤、毛发、眉毛或睫毛赋予颜色。进一步出乎预料地发现,可以将这种化妆凝胶调配成睫毛油、透明高光亮唇膏/唇遮盖料(lipgloss/covering)或者眉线笔/描眉笔(browliner/definer)。
本发明的化妆凝胶基本上是透明的。如果分散在凝胶中的有色纤维在进入凝胶至少10毫米的深度处、优选在进入凝胶至少25毫米的深度处通常是肉眼可见的,那么凝胶基本上是透明的。基本上透明的凝胶既可以是透明凝胶也可以是半透明凝胶。优选地,所述凝胶是透明的。
所述凝胶完全或部分地由于分散于其中的有色纤维的存在而获得其颜色。所述纤维本身具有被染色的可见外观。纤维可以有固有的颜色,例如,可以将纤维染成在整个纤维(外部和内部)具有均匀的染色的外观,或者可以对纤维进行表面处理或涂覆以具备某种颜色。所述纤维基本上不溶于所述化妆凝胶,包括基本上不溶于所述溶剂。所述纤维可以是均一颜色的或是多色的。如果需要,所述纤维可以具有被组成图案的颜色或者具有被组成图案的外观。所述有色纤维是除了白色之外的颜色。
所述纤维可以是短的或长的、中空的或实心的、单独的或组织化的,例如,束、簇和带。所述纤维可以是任何形状的。例如,可能是圆形和多边形截面,比如正方形、矩形;六边形和八边形。所述纤维纵向上可以是任何几何形状,例如笔直的、扁平的、卷曲的或螺旋形的。所述纤维的末端可以是任何已知的形状,例如钝的、不均匀的、不规则的或楔形的。
合适的纤维一般长度为约0.001mm-约10mm、更一般为约0.1mm-约5mm、最一般为约0.5mm-约2.5mm。以每单位长度的纤维计,纤维的重量一般小于75分特,优选小于约50分特,而最优选,特别是在睫毛油产品中,小于约40分特。术语“分特(decitex)”指的是每10,000米的纤维用克数表示的单位重量。
合适的纤维包括本领域中已知的那些纤维中的任何纤维,例如得自合成、天然或无机材料的那些纤维。所述纤维可以具有无机材料或有机材料的性质。合适的纤维包括但不限于得自如下来源的那些纤维丝绸;棉花;羊毛;亚麻;纤维素;人造丝;木材;植物;藻类;聚酰胺,例如尼龙6和尼龙6,6;粘胶;乙酸酯;乙酸人造丝;丙烯酸聚合物,例如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和聚(甲基丙烯酸2-羟基乙基酯);聚烯烃,例如聚乙烯和聚丙烯;玻璃;硅石;碳,例如石墨;聚四氟乙烯;不溶性胶原;聚酯;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聚乙烯醇;聚丙烯腈;脱乙酰壳多糖;聚氨酯;及其组合。优选的纤维是尼龙6的那些纤维。
所述纤维在所述化妆凝胶中是可见的,而且以局部使用于毛发、睫毛、眉毛或皮肤基质时足以实现其预定目的的量存在。所述有色纤维可以这样的量存在,该量能给所述化妆凝胶提供颜色的可见外观,同时保持所述化妆凝胶中基本上透明的外观。基于所述化妆凝胶的总重量,所述纤维一般以约0.1重量%-约30重量%、更一般约0.2重量%-约5重量%、最一般约0.5重量%-约2.5重量%的量存在。
所述化妆凝胶含有一定量的胶凝剂,所述量足以提供凝胶结构、物理一致性(physical consistency)以及粘度的调节。所述凝胶可以是有弹性的/不能流动的或可流动的。粘度在约100,000cps-约300,000cps的范围内,优选约120,000cps-约250,000cps。基于所述化妆凝胶的总重量,所述胶凝剂一般以约0.1重量%-约20重量%、更一般约0.2重量%-约2重量%、最一般约0.4重量%-约0.8重量%的量存在。
所述一种或多种胶凝剂可以是本领域已知的任何胶凝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水溶性纤维素聚合物,例如羟乙基纤维素、甲基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和羟丙基纤维素;瓜耳胶;季铵化瓜耳胶;非离子瓜耳胶;黄原胶;角豆树胶;硬葡聚糖胶(scleroglucan gums);结冷胶(gellan gums);鼠李聚糖胶(rhamsan gums);刺梧桐树胶;藻酸盐;麦芽糖糊精;淀粉;透明质酸及其盐;粘土,例如蒙脱土、锂蒙脱石和合成锂皂石(laponites);丙烯酸酯聚合物;交联的聚丙烯酸聚合物,例如B.F.Goodrich的“Carbopol”聚合物;聚(甲基)丙烯酸甘油酯聚合物;聚乙烯吡咯烷酮;聚乙烯醇;交联的丙烯酰胺聚合物和共聚物;交联的甲基丙烯酰氧基乙基三甲基氯化铵均聚物;缔合聚合物,例如缔合聚氨酯;及其组合。优选的胶凝剂是交联的聚丙烯酸聚合物。胶凝剂可以是或者可以不是成膜性的。优选(除了胶凝作用之外)也有成膜作用的胶凝剂。如果所述凝胶组合物中没有成膜性胶凝剂,那么有必要添加一种或多种成膜剂。
在局部使用到皮肤、毛发、眉毛或睫毛的表面上之后,在从凝胶干燥或者蒸发任何挥发物(包括溶剂)后,所述化妆凝胶留下一层干燥、光滑的膜。所述膜应该显示对角质纤维和/或对皮肤的良好粘附,而且应该是有弹性的而且不是胶粘性的,于是,它有助于纤维粘附到睫毛上但是不会导致睫毛彼此粘连。已经知道,很多常规的胶凝剂能形成适合于实施本发明方法的膜。在所述一种或多种胶凝剂没有这类成膜特性的情况下,或者如果所述胶凝剂不以足以提供合适膜的量存在,那么掺入一种或多种成膜剂。所述一种或多种成膜剂将不同于所述一种或多种胶凝剂。
成膜剂可以是水溶性/分散性或者油溶性/分散性的。根据所述化妆凝胶中的溶剂体系,成膜剂可以是亲水的或疏水的。合适的成膜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这些一种或多种丙烯酸酯共聚物例如丙烯酸酯/辛基丙烯酰胺共聚物和丙烯酸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乙烯/丙烯酸共聚物;聚丙烯酸;C1-C5烷基半乳甘露聚糖;己二酸/二甘醇/甘油交叉聚合物;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共聚物;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异壬酸;聚酰亚胺;α烯烃/马来酸异丙酯/马来酸酐聚合物;丙烯酸酯C10-C30烷基丙烯酸酯交叉聚合物;聚酰胺;二甘醇/环己烷二甲醇/间苯二甲酸酯/磺基间苯二甲酸酯共聚物;聚氨酯树脂;MQ树脂例如三甲基甲硅烷氧基硅酸酯;AT树脂例如聚甲基倍半硅氧烷;松香树脂;烃树脂;异十二烷/乙烯混合共聚物;甲基丙烯酸环烷基酯共聚物/异十二烷;三甲基聚硅氧烷十八烯/马来酸酐共聚物;以及前述物质的混合物。聚氨酯树脂包括Polyurethane-1、Polyurethane-2、Polyurethane-4、Polyurethane-5及其混合物。其它的成膜剂包括美国专利No.5,916,541中所述的那些,该专利在此引入本文作参考。
如果需要一种或多种成膜剂,它以一定的量存在于所述化妆凝胶中,所述量足以在所述化妆凝胶局部使用到基质上之后提供光滑、干燥的膜。优选地,所述一种或多种成膜剂以约0.1重量%-约20重量%的量、更优选约0.2重量%-约10重量%的量、最优选约0.5重量%-约5重量%的量存在。
本发明的化妆凝胶可能是含水的或非水的。所述凝胶含有一种或多种液体赋形剂,其含量足以溶解、增溶、分散或悬浮各种成分(包括所述一种或多种胶凝剂)并且足以提供凝胶结构或形式。含水凝胶将含有作为赋形剂或共赋形剂的水。非水凝胶将含有疏水赋形剂。非水凝胶可以是油性的或油基的。含水凝胶的实例包括含有作为唯一赋形剂的水的凝胶以及含有水和一种或多种水溶性(亲水)或水混溶性赋形剂(例如一元醇和多元醇)的共赋形剂的凝胶。有用的疏水赋形剂包括但不限于挥发性烃,例如异十二烷,以及硅氧烷,例如环二甲基硅酮。化妆凝胶(含水的或非水的)优选地含有约10重量%-约99重量%、更优选约60重量%-约95重量%、最优选约80重量%-约90重量%溶剂。含水凝胶优选地含有约10重量%-约99重量%、更优选约60重量%-约95重量%、最优选约80重量%-约90重量%水。尽管本发明的化妆凝胶具有由所述有色纤维提供的颜色的可见外观,但是所述化妆凝胶任选地可能在其中含有颜料和/或着色剂。
除了所述有色纤维之外,所述化妆凝胶任选地可能包括如下附加成分中的一种或多种以提供附加的颜色和或视觉效果麻醉剂、抗过敏剂、抗真菌剂、抗微生物剂、抗炎剂、杀菌剂、螯合剂、着色剂、脱色剂、润肤剂、香料、润湿剂、润滑剂、保湿剂、药剂、防腐剂、皮肤保护剂、皮肤渗透增强剂、稳定剂、表面活性剂和维生素。
所述化妆凝胶适合于在各种化妆品中使用。这样的化妆品包括但不限于睫毛油、眼影、眼线笔、胭脂、粉底、透明高光亮唇膏/唇遮盖料。所述化妆凝胶特别适合充当睫毛油或透明高光亮唇膏/唇遮盖料。在睫毛油的情况下,所述有色纤维给睫毛提供浓的、有光泽的颜色而且加粗和加长睫毛。在透明高光亮唇膏/唇遮盖料的情况下,所述有色纤维给嘴唇提供浓的、有光泽的颜色,填充嘴唇表面上的裂隙和皱纹,并且给嘴唇提供一般更饱满的外观。
可以按照本领域中已知的用于制备凝胶化妆品的常规方法制备本发明的组合物。在一种方法中,在稍微升高的温度下、采用足够的搅拌以保证所有胶凝剂被溶解,制备胶凝剂的第一含水预混合物。通过在中等温度和剪切下混合其余组分(除了有色纤维)接着冷却到大致所述胶凝剂预混合物的温度而形成第二预混合物。接着,在搅拌下,采用混合将所述胶凝剂预混合物掺入所述第二预混合物,并且将合并后的混合物冷却到室温。然后,采用混合将所述纤维分散入所述凝胶。改进这种方法或者推出其它形成凝胶的方法都将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知识范围内以及本发明的范围内。
如下是本发明的实施例,它们不能解释为限制性的。除非另有说明,所有百分数和份数都按重量计。所有成分是“照原来的样子”,除非另有注释。
按照上文公开的方法制备了如下的配制物。
实施例1睫毛油配制物A部分成分浓度软化水 足量至100%B部分防腐剂 0.4GMC部分羟乙基纤维素1GMPVP 0.5GMD部分丁二醇 5GM丙二醇 2GM乙二胺四乙酸二钠0.2GME部分软化水 2GMTEA 1.2GMF部分软化水 50GMCARBOPOL 9400.7GMG部分纤维11.2GM1得自Sensient的Fiberlon 102BL405黑色尼龙纤维在稍微升高的温度下将F部分的各组分混合形成第一预混合物。在中等温度下使B部分至E部分按顺序与A部分混合形成第二预混合物。将所述第二预混合物冷却到大致所述第一预混合物的温度,并且将所述第一预混合物缓慢地加入其中。冷却后,在低剪切下将纤维加到所述混合物中形成最终的产品配制物。
实施例2睫毛油配制物A部分成分 浓度异十二烷 足量至100%B部分防腐剂0.4GMC部分异十二烷/乙烯混合共聚物40GM丙烯酸酯共聚物10GMD部分聚异丁烯 5GM松脂酸甘油酯 5GMISOOCTAHEXACONTANE5GMF部分纤维12.5GM1得自Sensient的Fiberlon 102BL405黑色尼龙纤维在稍微升高的温度下将E部分的各组分混合形成第一预混合物。在中等温度下使B部分至D部分按顺序与A部分混合形成第二预混合物。将所述第二预混合物冷却到大致所述第一预混合物的温度,并且将所述第一预混合物缓慢地加入其中。冷却后,在低剪切下将纤维加到所述混合物中形成最终的产品配制物。
应当理解的是,前文的描述只是对本发明的说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背离本发明的情况下想到各种替代方案和变体。因此,本发明旨在包括落入后附权利要求书范围内的所有这类替代方案、变体和变化形式。
权利要求
1.一种化妆凝胶,它包含一定量的一种或多种胶凝剂,所述量足以提供粘度为约100,000cps-约300,000cps的基本上透明的凝胶,其中所述凝胶在局部使用后干燥成光滑膜;分散于所述凝胶中的大量有色纤维;不同于所述一种或多种胶凝剂的一种或多种成膜剂,如果是所述凝胶干燥成光滑膜所必需的;和一种或多种液体赋形剂。
2.权利要求1的凝胶,其中存在约0.1重量%-约20重量%的所述胶凝剂。
3.权利要求1的凝胶,其中所述胶凝剂选自由如下物质组成的组羟乙基纤维素、甲基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羟丙基纤维素;十六烷基羟乙基纤维素;瓜耳胶;季铵化瓜耳胶;非离子瓜耳胶;黄原胶;角豆树胶;硬葡聚糖胶;结冷胶;鼠李聚糖胶;刺梧桐树胶;藻酸盐;麦芽糖糊精;淀粉;透明质酸及其盐;粘土,例如蒙脱土、锂蒙脱石和合成锂皂石;丙烯酸酯共聚物;交联的聚丙烯酸聚合物;聚(甲基)丙烯酸甘油酯聚合物;聚乙烯吡咯烷酮;聚乙烯醇;交联的丙烯酰胺聚合物和共聚物;交联的甲基丙烯酰氧基乙基三甲基氯化铵均聚物;缔合聚合物,例如缔合聚氨酯;及其组合。
4.权利要求1的凝胶,其中所述凝胶含有所述一种或多种成膜剂,而且其中存在约0.1重量%-约20重量%的所述一种或多种成膜剂。
5.权利要求1的凝胶,其中所述成膜剂选自由如下物质组成的组丙烯酸酯共聚物例如丙烯酸酯/辛基丙烯酰胺共聚物和丙烯酸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乙烯/丙烯酸共聚物;聚丙烯酸;C1-C5烷基半乳甘露聚糖;己二酸/二甘醇/甘油交叉聚合物;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共聚物;聚酰亚胺;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异壬酸;α烯烃/马来酸异丙酯/马来酸酐聚合物;丙烯酸酯C10-C30烷基丙烯酸酯交叉聚合物;二甘醇/环己烷二甲醇/间苯二甲酸酯/磺基间苯二甲酸酯共聚物;聚氨酯树脂;MQ树脂;AT树脂;聚酰胺;松香树脂;烃树脂;异十二烷/乙烯混合共聚物;甲基丙烯酸环烷基酯共聚物/异十二烷;三甲基聚硅氧烷十八烯/马来酸酐共聚物;以及前述物质的混合物。
6.权利要求1的凝胶,其中存在约0.1重量%-约30重量%的所述纤维。
7.权利要求1的凝胶,其中所述纤维具有约0.001mm-约10mm的长度并且是至少75分特。
8.权利要求1的凝胶,其中所述纤维的可见外观是除了白色以外的颜色。
9.权利要求1的凝胶,其中所述凝胶的粘度为约120,000cps-约250,000cps。
10.权利要求1的凝胶,其中所述凝胶是含水凝胶。
11.权利要求1的凝胶,其中所述凝胶是非水凝胶。
12.权利要求1的凝胶,其中所述凝胶是睫毛油。
13.权利要求1的凝胶,其中所述凝胶是透明高光亮唇膏/唇遮盖料。
14.一种用于给皮肤、毛发、眉毛或睫毛赋予颜色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局部使用一种化妆凝胶,所述化妆凝胶含有一定量的一种或多种胶凝剂,所述量足以提供粘度为约100,000cps-约300,000cps的基本上透明的凝胶,其中所述凝胶在局部使用后干燥成光滑膜;分散于所述凝胶中的大量有色纤维;不同于所述一种或多种胶凝剂的一种或多种成膜剂,如果是所述凝胶干燥成光滑膜所必需的;和一种或多种液体赋形剂。
15.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所述凝胶是透明的。
16.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存在约0.1重量%-约20重量%的所述胶凝剂。
17.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所述胶凝剂选自由如下物质组成的组羟乙基纤维素、甲基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十六烷基羟乙基纤维素;羟丙基纤维素;瓜耳胶;季铵化瓜耳胶;非离子瓜耳胶;黄原胶;角豆树胶;硬葡聚糖胶;结冷胶;鼠李聚糖胶;刺梧桐树胶;藻酸盐;麦芽糖糊精;淀粉;透明质酸及其盐;粘土,例如蒙脱土、锂蒙脱石和合成锂皂石;丙烯酸酯共聚物;交联的聚丙烯酸聚合物;聚(甲基)丙烯酸甘油酯聚合物;聚乙烯吡咯烷酮;聚乙烯醇;交联的丙烯酰胺聚合物和共聚物;交联的甲基丙烯酰氧基乙基三甲基氯化铵均聚物;缔合聚合物,例如缔合聚氨酯;及其组合。
18.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所述凝胶含有所述一种或多种成膜剂,而且其中存在约0.1重量%-约20重量%的所述一种或多种成膜剂。
19.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所述成膜剂选自由如下物质组成的组丙烯酸酯共聚物例如丙烯酸酯/辛基丙烯酰胺共聚物和丙烯酸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乙烯/丙烯酸共聚物;聚丙烯酸;C1-C5烷基半乳甘露聚糖;己二酸/二甘醇/甘油交叉聚合物;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共聚物;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异壬酸;聚酰亚胺;α烯烃/马来酸异丙酯/马来酸酐聚合物;丙烯酸酯C10-C30烷基丙烯酸酯交叉聚合物;二甘醇/环己烷二甲醇/间苯二甲酸酯/磺基间苯二甲酸酯共聚物;聚氨酯树脂以及前述物质的混合物,MQ树脂;AT树脂;聚酰胺;松香树脂;烃树脂;异十二烷/乙烯混合共聚物;甲基丙烯酸环烷基酯共聚物/异十二烷;三甲基聚硅氧烷十八烯/马来酸酐共聚物;以及前述物质的组合。
20.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存在约0.1重量%-约30重量%的所述纤维。
21.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具有约0.001mm-约10mm的长度并且是至少75分特。
22.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的可见外观是除了白色以外的颜色。
23.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所述凝胶的粘度为约120,000cps-约250,000cps。
24.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所述凝胶是含水凝胶。
25.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所述凝胶是非水凝胶。
26.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将所述凝胶使用到皮肤上。
27.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将所述凝胶使用到毛发上。
28.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将所述凝胶使用到眉毛上。
29.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将所述凝胶使用到睫毛上。
30.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所述凝胶是睫毛油。
31.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所述凝胶是透明高光亮唇膏/唇遮盖料。
全文摘要
提供了一种化妆凝胶。该凝胶包含大量有色纤维;一种或多种胶凝剂;不同于所述胶凝剂的成膜剂,如果是所述凝胶干燥成光滑膜所必需的;以及一种或多种液体赋形剂。所述凝胶基本上是半透明的,优选是透明的,而且具有约100,000cps-约300,000cps的粘度。所述有色纤维分散于所述凝胶中。所述化妆凝胶在局部使用后干燥成干燥、光滑的膜。还提供了一种用于对皮肤、毛发、眉毛和睫毛赋予颜色的方法。
文档编号A61Q1/02GK1950060SQ200580014352
公开日2007年4月18日 申请日期2005年7月11日 优先权日2004年7月15日
发明者L·朗贝蒂, I·特拉夫金娜, H·E·帕赫尔克 申请人:雅芳产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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