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人工木材,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组份:纤维素35-50份,半纤维素20-35份,和木质素15-35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工木材,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组份:纤维素42份,半纤维素27份,和木质素28份。
3.一种制备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人工木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从天然木材中提取木质素,并将木质素与纤维素以及半纤维素凝集在一起,从而形成所述人工木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制备人工木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S1、将所述纤维素、半纤维素和木质素按所需质量进行称量并混合形成木质纤维素;
步骤S2、将所述木质纤维素加入到离子液体中并加热搅拌使其溶解,获得木质纤维素离子液体分散液,其中,所述离子液体选自以下室温下的离子液体中的任意一种:1-丁基-3-甲基咪唑六氟磷酸盐、1-丁基-3-甲基咪唑氯盐、1-烯丙基-3-甲基咪唑氯盐、1-苄基-3-甲基咪唑氯盐和1-乙基-3-甲基咪唑磷酸酯盐,所述加热搅拌的温度为50℃-200℃,加热搅拌的时间为2h-24h;
步骤S3、将所述木质纤维素离子液体分散液使用水进行清洗置换,获得木质纤维素水凝胶,其中,所述水包括去离子水、蒸馏水或超纯水,所述清洗置换的次数为1-99次,每次置换时间为0.5h-99h;
步骤S4、对所述木质纤维素水凝胶进行干燥处理,获得所述的人工木材,其中,所述干燥处理包括临界点干燥、冷冻干燥或超临界干燥中的任意一种,所述干燥时间为1h-100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