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减震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6843阅读:727来源:国知局
装配式建筑减震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般的建筑结构的连接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装配式建筑减震结构。



背景技术:

装配式建筑具有建造速度快,建造受环境影响小的优点。但是装配式建筑由预制混凝土墙板与主体钢架拼接,然后通过水泥砂浆砌筑而成。因此,预制混凝土墙板与主体钢架的接缝处是保证装配式建筑强度的重要部位。装配式建筑在发生地震等外力震动情况下,震动由地面传递到主体钢架。主体钢架随之震动,而墙板震动幅度通常小于钢架震动幅度,因此导致主体钢架与墙板连接处开裂,降低装配式建筑的安全性。本领域技术人员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通过增加连接件,加固墙板与主体钢架的连接强度,保证墙板与钢架的震动幅度相同或相近。但是上述方案,仅能使用在底层建筑上。若高层建筑,主体钢架过高,震动幅度逐步放大,现有连接件无法满足高层建筑的抗震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装配式建筑减震结构,解决现有装配式建筑抗震性能差的技术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装配式建筑减震结构,包括,混凝土墙板及主体钢架,还包括,减震钢梁;所述混凝土墙板通过第一连接件与所述减震钢梁连接,所述减震钢梁通过第二连接件与主体钢架连接。

进一步,所述第一连接件设置两个安装槽口,所述主体钢架的连接侧插装于第一安装槽口内,所述减震钢梁、第二连接件及混凝土墙板依次插装于第二安装槽口。

进一步,所述第二连接件与所述第一连接件的贴合面使用螺栓连接。

进一步,所述第二连接件与所述减震钢梁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连接件与所述混凝土墙板通过化学锚栓固定连接。

进一步,还包括,橡胶阻尼件;沿所述减震钢梁的长度方向开设阻尼孔,所述橡胶阻尼件设置于所述阻尼孔内。

进一步,还包括,碳纤维增强复合塑料柱;沿所述橡胶阻尼件的长度方向开设加固孔,所述碳纤维增强复合塑料柱设置于所述加固孔内。

本实用新型的装配式建筑减震结构,通过在混凝土墙板与主体钢架之间设置减震钢梁,使得混凝土墙板与主体钢架之间可进行微小形变,减弱主体钢架与混凝土墙板之间的震动传递,保证混凝土墙板与主体钢架之间的连接不受外力震动而开裂。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一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二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减震钢梁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减震钢梁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根据图1-5所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装配式建筑减震结构,包括,混凝土墙板1及主体钢架2,混凝土墙板1通过车间生产加工预制而成。第一连接件4设置两个安装槽口,第一安装槽口401的深度小于第二安装槽口402的深度。将主体钢架2的连接侧插入第一安装槽口401内固定。依次将减震钢梁3、第二连接件5及混凝土墙板1插入第二安装槽口402内。其中减震钢梁3与第一连接件4及第二连接件5分别通过螺栓连接。第一连接件4与主体钢架2的连接面通过螺栓固定连接。第二连接件5与混凝土墙板1通过化学锚栓固定连接。进一步增加连接稳固性,将混凝土墙板、主体钢架、减震钢梁、第一连接件及第二连接件相互之间的空隙处灌装水泥砂浆,待固化,形成水泥砂浆层。优选的,将第二连接件与第一连接件的第二安装槽口的内壁贴合面进行焊接,提高稳定性。优选的,将第二连接件与第一连接件的第二安装槽口的内壁贴合面通过螺栓固定连接。通过增加减震钢梁,增加微弱形变,减弱主体钢架与混凝土墙板之间的震动传递。避免连接处由于震动开裂的问题。且由混凝土刚性连接变为可形变的柔性连接,使的装配式建筑可建造高层亦可满足抗震要求。

在一种实施例中,为进一步增加减震效果,如图4所示,沿减震钢梁3的长度方向开设阻尼孔,将橡胶阻尼件301插入阻尼孔内,橡胶阻尼件301与阻尼孔内壁通过摩擦力固定。优选的,橡胶阻尼件为圆柱形,阻尼孔为圆柱形孔,橡胶阻尼件的直径大于阻尼孔直径。优选的,如图5所示,橡胶阻尼件截面为矩形,阻尼孔的截面同为矩形。

在一种实施例中,如图4-5所示,在橡胶阻尼件301的长度方向开设加固孔,为提高橡胶阻尼件的稳定性,在加固孔中设置碳纤维增强复合塑料柱302。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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