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锻压生产线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锻压单边三次元机械手。
背景技术:
锻压时,需要将上一工序的工件通过输送机构输送至锻压机处锻压,传统的输送机一般只采用输送带输送,输送到指定位置后,人工拿取工件,将其放置于锻压机内锻压,人工操作危险性高,工人劳动强度大,工作效率比较低。现有很多的机械手用于夹持工件代替人工输送的方式,但是这些机械手的夹爪大都是一体式结构,在装夹时,如果工件的形状很特别,则装夹时会出现装夹不均匀而掉落的情况,而运输时必须要保证工件能够水平的运行,然后平稳的放置于锻压机上进行锻压,而且如果只采用一个机械手进行输送,则工作效率还是很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采用多个机械手水平设置,实现工件的水平平稳运输,通过气缸驱动代替液压驱动,结构更加简单,可根据工作形状方便拆装夹爪,使用更加灵活,夹紧力大的锻压单边三次元机械手。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锻压单边三次元机械手,包括一个控制机箱,控制机箱上端安装一个工作面板,工作面板上安装一个控制主机,控制主机上端伸出于控制机箱的上端面,该控制主机的前端面设置有一个X轴组件;
所述X轴组件上安装有一个以上的机械手组件,控制机箱内部设置有Y轴组件和Z轴组件;
所述X轴组件的底部设置有两个滑杆,分别为第一滑杆与第二滑杆,第一滑杆与第二滑杆分别活动安装于工作面板上端的轨道内;
整个X轴组件通过驱动电机驱动实现在轨道内左右移动,X轴组件两端伸出于控制机箱的外侧端。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机械手组件包括一个底座,底座的两侧设置挡板,挡板呈三角形状,底座内均安装一个气缸,机械手通过该气缸驱动,机械手安装于一固定壳内,机械手包括两个夹爪和两根机械臂,气缸安装于固定壳的后端,机械手的两个机械臂底部设置有滑槽,正对滑槽的底座上设置有滑块,两个机械臂通过滑块与滑槽配合安装实现水平左右移动。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气缸为夹紧气缸,夹爪通过螺丝与机械臂拆卸连接,机械臂通过气缸夹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多个水平位移的机械手组件,通过独立设置的气缸实现逐一装夹,装夹完成后实现水平移动运输,运输平稳,且夹爪可通过产品的结构进行选择最合适的夹爪型号,拆装方便,夹紧力大,使用灵活,用于锻压工序中的输送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和图2所示,包括一个控制机箱1,控制机箱1上端安装一个工作面板,工作面板上安装一个控制主机2,控制主机2上端伸出于控制机箱1的上端面,该控制主机2的前端面设置有一个X轴组件3;
所述X轴组件3上安装有一个以上的机械手组件,控制机箱1内部设置有Y轴组件4和Z轴组件5;
所述X轴组件3的底部设置有两个滑杆,分别为第一滑杆与第二滑杆,第一滑杆与第二滑杆分别活动安装于工作面板上端的轨道内;
整个X轴组件3通过驱动电机驱动实现在轨道内左右移动,X轴组件两3端伸出于控制机箱1的外侧端。
本实施例中,机械手组件包括一个底座,底座的两侧设置挡板6,挡板6呈三角形状,底座内均安装一个气缸7,机械手通过该气缸7驱动,机械手安装于一固定壳8内,机械手包括两个夹爪9和两根机械臂10,气缸7安装于固定壳8的后端,机械手的两个机械臂底部设置有滑槽,正对滑槽的底座上设置有滑块,两个机械臂通过滑块与滑槽配合安装实现水平左右移动。
其中,气缸7为夹紧气缸,夹爪9通过螺丝与机械臂10拆卸连接,机械臂通过气缸夹紧,采用夹紧气缸代替液压驱动机械臂,完成夹紧。
本实施例中,夹取的零件为六角螺母,因此夹爪的夹持面与该六角螺母两侧啮合,夹持时不产生缝隙,当需要夹持其他类型的零件时,只要拆卸下夹爪即可,更换对应的夹爪,工作时通过电机驱动整个X轴组件,实现左右位移,而机械手可通过气缸完成夹紧动作,移动时全部采用水平位移,运输效率高,摆放更加平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多个水平位移的机械手组件,通过独立设置的气缸实现逐一装夹,装夹完成后实现水平移动运输,运输平稳,且夹爪可通过产品的结构进行选择最合适的夹爪型号,拆装方便,夹紧力大,使用灵活,用于锻压工序中的输送使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