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化夹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46793阅读:379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化夹取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自动化夹取装置,属于机械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夹取装置主要用于物品的夹紧、搬运。夹紧力源采用液压系统,整只机械手的抬起,转动由电机控制。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310752945.4的一种自动化夹取装置。动力自动化模块包括动力轴、壳体、导轨齿条Ⅰ和导轨齿条Ⅱ,壳体的两个竖直相对的侧面设有动力轴的安装孔,动力轴的两端设有轴承,轴承安装在动力轴安装孔上,动力轴的一端设置在壳体的外侧,在壳体内部的动力轴上设有齿轮,导轨齿条Ⅰ和导轨齿条Ⅱ垂直穿过与动力轴平行的两个壳体竖直侧面,导轨齿条的齿面相对并且前进方向相反,分别与齿轮配合啮合,在导轨齿条Ⅰ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机械爪Ⅰ,导轨齿条Ⅱ与导轨齿条Ⅰ对称的一端上设有机械爪Ⅱ,导轨齿条Ⅰ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连接板,连接板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从动自动化模块;动力自动化模块与从动自动化模块为平行位置关系。结构简单,易于实现。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灵活度不够高,容易影响夹取效率和损坏被夹取物品。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自动化夹取装置,以解决现有的自动化夹取装置灵活度不够高,容易影响夹取效率和损坏被夹取物品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自动化夹取装置,其结构包括调节柄、支架、开关键、机身、伺服电机、转动轴、连杆、加固件、承重固件、升降马达、自动检测器、夹取装置、抓手,所述调节柄与支架相连接,所述机身上设有伺服电机,所述连杆通过加固件与承重固件相连接,所述自动检测器与夹取装置相连接,所述夹取装置由移动固件、圆柱销、卡盘、排气口、压缩弹簧、进气口、臂杆、气缸组成,所述移动固件通过圆柱销与卡盘相连接,所述压缩弹簧上方设有进气口,所述臂杆与支架相连接,所述夹取装置与抓手相配合进行夹取作业。

进一步地,所述支架上设有开关键。

进一步地,所述转动轴与连杆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升降马达通过电源线与自动检测器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排气口设在压缩弹簧上方。

进一步地,所述气缸用来控制移动固件的上下移动与夹取动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夹取装置,能够将移动固件通过圆柱销与卡盘的相连接,更好的与压缩弹簧相对接,提高灵活度和夹取效率和损坏,减少被夹取物品的损坏率。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化夹取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夹取装置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调节柄-1、支架-2、开关键-3、机身-4、伺服电机-5、转动轴-6、连杆-7、加固件-8、承重固件-9、升降马达-10、自动检测器-11、夹取装置-12、移动固件-121、圆柱销-122、卡盘-123、排气口-124、压缩弹簧-125、进气口-126、臂杆-127、气缸-128、抓手-1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自动化夹取装置,其结构包括调节柄1、支架2、开关键3、机身4、伺服电机5、转动轴6、连杆7、加固件8、承重固件9、升降马达10、自动检测器11、夹取装置12、抓手13,所述调节柄1与支架2相连接,所述机身4上设有伺服电机5,所述连杆7通过加固件8与承重固件9相连接,所述自动检测器11与夹取装置12相连接,所述夹取装置12由移动固件121、圆柱销122、卡盘123、排气口124、压缩弹簧125、进气口126、臂杆127、气缸128组成,所述移动固件121通过圆柱销122与卡盘123相连接,所述压缩弹簧125上方设有进气口126,所述臂杆127与支架2相连接,所述夹取装置12与抓手13相配合进行夹取作业,所述支架2上设有开关键3,所述转动轴6与连杆7活动连接,所述升降马达10通过电源线与自动检测器11相连接,所述排气口124设在压缩弹簧125上方,所述气缸128用来控制移动固件121的上下移动与夹取动作。

在进行使用时,参阅图3,启动伺服电机5带动升降马达10与气缸128的运作,自动检测器11连接压缩弹簧125进行自动伸缩,空气从进气口126进入,从排气口124排出,带动卡盘123上的圆柱销122所连接的移动固件121,提高灵活度实现移动,配合抓手13实现夹取作业。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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