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零部件改良型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16660阅读:39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零部件生产工装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汽车零部件(例如外筒、转向器管体)改良型工装。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减震器外筒和转向器管柱的缩、扩口精度特别是同轴度要求越来越高,过去釆用单机、单工位工艺的单次形变量大,造成金相组织分布不均,有残余应力,多次装夹定位偏差大等,导致同轴度超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不足和缺陷,提供一种汽车零部件改良型工装,以解决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汽车零部件改良型工装,其特征在于,包括可水平移动和升降移动驱动装置和设置在所述驱动装置上的装夹工装,在所述装夹工装上沿工艺方向依次设置有第一缩口模、第二缩口模和整形模,所述第一缩口模由上至下依次同轴设置有第一上圆柱段、第一锥面缩口段、第一下圆柱段,所述第二缩口模由上至下依次同轴设置有第二上圆柱段、第二锥面缩口段、第二下圆柱段,所述整形模由上至下依次同轴设置有整形圆柱段、整形锥面缩口段,其中,所述第一锥面缩口段的上端为与所述第一上圆柱段内径相等的第一小径端,下端为与所述第一下圆柱段内径相等的第一大径端,所述第二锥面缩口段的上端为与所述第二上圆柱段内径相等的第二小径端,下端为与所述第二下圆柱段内径相等的第二大径端,所述整形锥面缩口段的上端为与所述整形圆柱段内径相等的第三小径端,所述第一下圆柱段、第二下圆柱段以及整形锥面缩口段的下端三者内径相等,所述第一上圆柱段的内径大于所述第二上圆柱段以及整形圆柱段的内径,所述第二上圆柱段与整形圆柱段的内径相等,所述第一锥面缩口段的高度小于所述第二锥面缩口段和整形锥面缩口段的高度,所述第二锥面缩口段和整形锥面缩口段的高度相等。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驱动装置包括升降移动装置和驱动所述升降移动装置进行水平移动的水平移动装置,所述装夹工装固定在所述升降移动装置上。

由于采用了如上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把原来的单次缩、扩形变量分成二到三次,解决了原来工艺的缺陷,使缩口后同轴度、尺寸精度有显著提高,而且经过多次缩口整形的工件,金相组织分布均匀,消除残余应力。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所示的一种汽车零部件改良型工装,包括可水平移动和升降移动驱动装置100和设置在驱动装置100上的装夹工装200,在装夹工装200上沿工艺方向依次设置有第一缩口模310、第二缩口模320和整形模330。

第一缩口模310由上至下依次同轴设置有第一上圆柱段311、第一锥面缩口段312、第一下圆柱段313。

第二缩口模320由上至下依次同轴设置有第二上圆柱段321、第二锥面缩口段322、第二下圆柱段323。

整形模330由上至下依次同轴设置有整形圆柱段331、整形锥面缩口段332。

其中,第一锥面缩口段312的上端为与第一上圆柱段311内径相等的第一小径端312a,下端为与第一下圆柱段313内径相等的第一大径端312b。第二锥面缩口段322的上端为与第二上圆柱段321内径相等的第二小径端322a,下端为与第二下圆柱段323内径相等的第二大径端322b。整形锥面缩口段332的上端为与整形圆柱段331内径相等的第三小径端332a。第一下圆柱段313、第二下圆柱段323以及整形锥面缩口段332的下端三者内径相等,第一上圆柱段311的内径大于第二上圆柱段321以及整形圆柱段331的内径,第二上圆柱段321与整形圆柱段331的内径相等,第一锥面缩口段313的高度h1小于第二锥面缩口段322和整形锥面缩口段332的高度h2、h3,第二锥面缩口段322和整形锥面缩口段332的高度h2、h3相等。

在本实施例中,驱动装置100包括升降移动装置110和驱动升降移动装置110进行水平移动的水平移动装置120,装夹工装200固定在升降移动装置110上。升降移动装置110可为竖直设置的液压缸或丝杆螺母移动装置,水平移动装置120可为水平设置的液压缸或丝杆螺母移动装置。

本实用新型把原来的单次缩、扩形变量分成二到三次,解决了原来工艺的缺陷,使缩口后同轴度、尺寸精度有显著提高,而且经过多次缩口整形的工件1,金相组织分布均匀,消除残余应力。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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