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多媒体教学的智能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70744阅读:22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多媒体教学的智能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多媒体教学的智能控制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多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投影机、大屏幕已经逐渐代替黑板,与计算机相结合成为现代化教学的主要工具。多媒体教学过程中,激光笔、麦克风等是不可或缺的工具。而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的多媒体教学控制装置功能简单单一,无法满足教师的需求,教师在授课时需要一手持住麦克风,另一只手拿着激光笔,并且需要不时的在计算机上进行PPT操作,使得教师只能呆在计算机旁边,无法灵活走动,教师操作不方便,破坏授课的连续性,影响教学效果;并且学生长时间对着投影大屏幕,容易困倦,倒在课桌上睡觉,教师无法及时发现,学生也无法得到及时的自动叫醒,无法保证听课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多媒体教学的智能控制装置,通过手持杆手持,便于教师在多媒体教师内走动讲课,增加课堂交互性,并且能随时通过手持控制器上的控制按键进行PPT课件的操作,并且集麦克风和激光指示灯功能于一体,且可以时让教师接收到学生瞌睡情况,有效保证教学效果,满足教师更多需求,改善教学环境。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用于多媒体教学的智能控制装置,包括:手持控制器、设置在教师电脑上的无线USB信号接收器、设置在学生课桌内的瞌睡报警装置;所述手持控制器包括显示屏、控制按键、无线信号收发器、微控制器、麦克风、激光指示灯;所述手持控制器的一端连接手持杆,所述手持杆的内部设置电池装置;所述显示屏上显示教室座位图;所述瞌睡报警装置包括设置在学生课桌内的板式重量传感器、微处理器、无线报警发射器、震动器;所述板式重量传感器和微处理器相连接;所述微处理器分别和无线报警发射器以及震动器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所述用于多媒体教学的智能控制装置可以手持,便于教师在多媒体教师内走动讲课,增加课堂交互性,并且能随时通过手持控制器上的控制按键进行PPT课件的操作,并且集麦克风和激光指示灯功能于一体,且可以通过板式重量传感器及时发现瞌睡学生,并通过显示屏上的教室座位图及时让教师接收到学生瞌睡情况,方便教师及时提醒学生,简单实用,有效保证教学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用于多媒体教学的智能控制装置的手持控制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用于多媒体教学的智能控制装置的无线USB信号接收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用于多媒体教学的智能控制装置的瞌睡报警装置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1、手持控制器;11、显示屏;12、控制按键;13、无线信号收发器;14、微控制器;15、麦克风;16、激光指示灯;17、手持杆;18、电池装置;2、无线USB信号接收器;3、瞌睡报警装置;31、板式重量传感器;32、微处理器;33、无线报警发射器;34、震动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令本领域技术人员参照说明书文字能够据以实施。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用于多媒体教学的智能控制装置,包括:手持控制器1、设置在教师电脑上的无线USB信号接收器2、设置在学生课桌内的瞌睡报警装置3;所述手持控制器1包括显示屏11、控制按键12、无线信号收发器13、微控制器14、麦克风15、激光指示灯16;所述手持控制器1的一端连接手持杆17,所述手持杆17的内部设置电池装置18;所述显示屏11上显示教室座位图;所述瞌睡报警装置3包括设置在学生课桌内的板式重量传感器31、微处理器32、无线报警发射器33、震动器34;所述板式重量传感器31和微处理器32相连接;所述微处理器32分别和无线报警发射器33以及震动器34相连接。手持控制器1由教师手持,无线USB信号接收器2连接在教师电脑上,使手持控制器1能够通过控制按键12的操作与教师电脑进行无线数据传输和控制,并显示在教学大屏幕上供学生学习。当板式重量传感器31感应到重量变化,即学生瞌睡趴倒在桌板上时,板式重量传感器反馈信号给微处理器32,微处理器32启动震动器34,通过震动器34的震动使趴到桌板上的学生难以入睡,并且同时通过微处理器32和无线报警发射器33将瞌睡学生座位信号发送警报至显示屏11,使教师及时了解瞌睡学生情况,便于及时提醒学生注意听讲。所述用于多媒体教学的智能控制装置可以手持,便于教师在多媒体教师内走动讲课,增加课堂交互性,并且能随时通过手持控制器上的控制按键进行PPT课件的操作,并且集麦克风和激光指示灯功能于一体,且可以通过板式重量传感器及时发现瞌睡学生,并通过显示屏上的教室座位图及时让教师接收到学生瞌睡情况,方便教师及时提醒学生,简单实用,有效保证教学效果。

尽管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已公开如上,但其并不仅仅限于说明书和实施方式中所列运用,它完全可以被适用于各种适合本实用新型的领域,对于熟悉本领域的人员而言,可容易地实现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离权利要求及等同范围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特定的细节和这里示出与描述的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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