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热压成型的电子显示器背光模组导光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32896阅读:291来源:国知局
一种热压成型的电子显示器背光模组导光板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导光板热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热压成型的电子显示器背光模组导光板。



背景技术:

导光板是利用光学级的亚克力/PC板材,然后用具有极高反射率且不吸光的高科技材料,在光学级的亚克力板材底面用UV网版印刷技术印上导光点。利用光学级亚克力板材吸取从灯发出来的光在光学级亚克力板材表面的停留,当光线射到各个导光点时,反射光会往各个角度扩散,然后破坏反射条件由导光板正面射出。通过各种疏密、大小不一的导光点,可使导光板均匀发光。反射片的用途在于将底面露出的光反射回导光板中,用来提高光的使用效率;同等面积发光亮度情况下,发光效率高,功耗低。单面微结构阵列导光板一般采用押出成型的制作工艺。

现有的导光板是通过凸体或者凹体打破光线传播规律,使线光转换成面光,这种凸体或者凹体通过改变在导光板上的排列疏密度使光线分布均匀,但是光线分布效果并不理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热压成型的电子显示器背光模组导光板,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热压成型的电子显示器背光模组导光板,包括底板和导光板本体,所述底板上端面中间设有导光板盛放槽,所述底板的内部设有底板导热管,所述底板的上端面两侧均设有支柱,所述支柱上套接有活动板,所述活动板的下端面中间设有压板,所述活动板的内部设有活动板导热管,所述底板和活动板之间的支柱上套接有弹簧,所述支柱的上端固定有横梁,所述横梁的下端面中间设有液压缸,所述液压缸的伸缩杆连接活动板的上端面,所述底板导热管的两端分别连接导热油箱的导热油进出口,所述活动板导热管的两端通过金属软管连接导热油箱的导热油进出口,所述导光板本体的表面设有棱角凹体,所述棱角凹体的棱角高度依次升高。

优选的,所述底板和活动板的表面均设有保温层。

优选的,所述活动板的下表面设有强力磁铁,所述活动板通过强力磁铁吸附固定压板。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热压成型的电子显示器背光模组导光板,结构简单,实用性强,底板和活动板的设置,方便热压成型,导光板盛放槽的设置,防止热压过程中导光板本体形状改变,底板导热管和活动板导热管的设置,方便将导热油的热量传给底板和活动板,棱角凹体的设置,可将线光转换成面光,棱角凹体的棱角高度依次升高,可使光线分布均匀。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导光板本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板、2导光板盛放槽、3底板导热管、4支柱、5活动板、6压板、7活动板导热管、8弹簧、9横梁、10液压缸、11导热油箱、12金属软管、13导光板本体、14棱角凹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热压成型的电子显示器背光模组导光板,包括底板1和导光板本体13,所述底板1上端面中间设有导光板盛放槽2,所述底板1的内部设有底板导热管3,所述底板1的上端面两侧均设有支柱4,所述支柱4上套接有活动板5,所述活动板5的下端面中间设有压板6,所述活动板5的内部设有活动板导热管7,所述底板1和活动板5之间的支柱4上套接有弹簧8,所述支柱4的上端固定有横梁9,所述横梁9的下端面中间设有液压缸10,所述液压缸10的伸缩杆连接活动板5的上端面,所述底板导热管3的两端分别连接导热油箱的导热油进出口,所述活动板导热管7的两端通过金属软管12连接导热油箱的导热油进出口,所述导光板本体13的表面设有棱角凹体14,所述棱角凹体14的棱角高度依次升高,所述底板1和活动板5的表面均设有保温层,所述活动板5的下表面设有强力磁铁,所述活动板5通过强力磁铁吸附固定压板6。

工作原理:将待热压的导光板本体13放置在导光板盛放槽2内,启动导热油箱11,导热油从底板导热管3和活动板导热管7经过,将底板1和活动板5加热,从而将导光板本体13加热,然后启动液压缸10,液压缸5向下运动,压板6就会在导光板本体13压出形状,压板6的形状与导光板本体13相同,便压出具有棱角凹体14的导光板本体13。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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