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半挂车支腿连杆座板的定位机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制造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实现半挂车支腿连杆座板的定位机构。
背景技术:
目前,半挂车支腿连杆座板的定位、焊接都是在整车焊接、打沙、喷漆完毕后,在装配车间待支腿装配完成,借助支腿连杆将座板配焊到主纵梁底部及支腿座连接梁上。配焊过程对漆面造成了破坏,继而带来焊后补漆,浪费了人力物力,进而降低了生产效率。
发明内容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够解决上述半挂车支腿连杆座板难以定位、破坏漆面等问题,避免焊后补漆,节省人力物力的半·挂车支腿连杆座板的定位机构。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半挂车支腿连杆座板的定位机构,包括顶部具有连接板的立板,所述连接板上设有可与支腿座通孔适配的定位销,在立板底部设置有与立板铰接的第一定位杆及第二定位杆,所述第一定位杆与第二定位杆的另一端均设置有用于安装连杆座板的安装部,所述第一定位杆与第二定位杆对称设于立板两侧。上述的半挂车支腿连杆座板的定位机构,所述立板底部设置固定板,在固定板两端分别铰接第一定位杆与第二定位杆。上述的半挂车支腿连杆座板的定位机构,所述连接板顶端外侧设置有把手。上述的半挂车支腿连杆座板的定位机构,所述立板底端侧面设置第二把手。本实用新型半挂车支腿连杆座板的定位机构的优点是连杆座板焊接之前,首先将该工装的固定销卡到支腿座的通孔内,横向上通过固定板、第一定位杆、定位销可完成主纵梁底部连杆座板的定位和焊接;纵向上通过固定板、第二定位杆、定位销可完成支腿座连接梁上连杆座板的定位和焊接。连杆座板的整个定位和焊接过程操作简单、方便。节约了工时,避免了焊后补漆。在半挂车整个的焊接过程中,保证了一些小的零部件在打沙、喷漆前都能很好地定位、焊接在车架上,减少了工序混乱,节约了工时、避免了焊后补漆。
图I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图2为图I的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如图1、2所示,一种半挂车支腿连杆座板的定位机构,包括顶部具有连接板11的立板1,在连接板11的内侧面上设有可与支腿座通孔适配的定位销2,在立板I的底部设置有与立板I铰接的第一定位杆3及第二定位杆4,在第一定位杆3的另一端均设置有用于安装连杆座板的第一安装部31,在第二定位杆4的另一端均设置有用于安装连杆座板的第二安装部41,第一定位杆3与第二定位杆4对称设于立板I的两侧。在立板I的底部设置横向的固定板5,在固定板5的左右两端分别铰接第一定位杆3与第二定位杆4,为便于操作,在连接板11的顶端外侧设置有把手6,在立板I的底端侧面12上设置第二把手7。连杆座板焊接之前,首先将该工装的定位销2卡到支腿座的通孔内,横向上通过固定板5、第一定位杆3、定位销2可完成主纵梁底部连杆座板的定位和焊接;纵向上通过固定板5、第二定位杆4、定位销2可完成支腿座连接梁上连杆座板的定位和焊接。连杆座板的整个定位和焊接过程操作简单、方便,为减轻重量,该定位机构可采用铝合金材料制作。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限于上述举例,本 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作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半挂车支腿连杆座板的定位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顶部具有连接板的立板,所述连接板上设有可与支腿座通孔适配的定位销,在立板底部设置有与立板铰接的第一定位杆及第二定位杆,所述第一定位杆与第二定位杆的另一端均设置有用于安装连杆座板的安装部,所述第一定位杆与第二定位杆对称设于立板两侧。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半挂车支腿连杆座板的定位机构,其特征是所述立板底部设置固定板,在固定板两端分别铰接第一定位杆与第二定位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半挂车支腿连杆座板的定位机构,其特征是所述连接板顶端外侧设置有把手。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半挂车支腿连杆座板的定位机构,其特征是所述立板底端侧面设置第二把手。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半挂车支腿连杆座板的定位机构,包括顶部具有连接板的立板,所述连接板上设有可与支腿座通孔适配的定位销,在立板底部设置有与立板铰接的第一定位杆及第二定位杆,所述第一定位杆与第二定位杆的另一端均设置有用于安装连杆座板的安装部,所述第一定位杆与第二定位杆对称设于立板两侧。连杆座板的整个定位和焊接过程操作简单、方便。节约了工时,避免了焊后补漆。在半挂车整个的焊接过程中,保证了一些小的零部件在打沙、喷漆前都能很好地定位、焊接在车架上,减少了工序混乱,节约了工时、避免了焊后补漆。
文档编号B23K37/04GK202716003SQ201220315638
公开日2013年2月6日 申请日期2012年6月19日 优先权日2012年6月19日
发明者纪建奕, 周冬生, 王瑞瑞, 纪国清 申请人:青特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