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机械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铝带铣床的夹持传送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铝带铣床的铣面通常为一前一后交叉设置在传输导轨的两侧,对工件的两个侧面分别铣面切削,这样的工序,铣面效率低;并且,一般铝带铣床的传输驱动装置传输稳定性差;铣面装置的铣面也存在不稳定、铣面不均匀的缺陷。申请号为201220607233.4的实用新型专利公布了一种铝带铣床,其主要通过主动辊与从动辊配合夹持传送铝带,使传送更稳定,并且通过同轴线的第一、第二铣面装置同时完成工件两个侧面的铣面工序,提高了铣面的效率,但是,该方案存在下列缺点:当铝带的宽度发生变化时,由于主动辊与从动辊之间的间距不可调节,导致无法夹持传送铝带或夹持传送的效果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一种能对不同宽度的铝带进行铣削,且调节时方便,故障率小,制造简单的一种铝带铣床的夹持传送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铝带铣床的夹持传送装置,包括工件传输导轨,所述工件传输导轨的始端设置主动轮和从动轮,电机的转轴经过减速器后与主动轮连接,还包括固定座和距离调节机构,所述固定座固定在所述工件传输导轨的上方,所述距离调节机构安装在所述固定座上。
具体的,所述距离调节机构包括主动调节杆和从动调节杆,主动调节杆和从动调节杆朝向工件传输导轨外部的一端分别与主动轮和从动轮连接,主动调节杆和从动调节杆朝向工件传输导轨内部的一端分别设置在固定座上端面上的凹槽内,主动调节杆和从动调节杆可以在凹槽内滑动,主动调节杆和从动调节杆两侧分别通过弹簧与固定座的侧面连接,凹槽的中间位置上方设置有椭圆形的凸轮,凸轮上固定设置有与其同轴心的齿轮,固定座上端面上设置有电动伸缩缸,电动伸缩缸的伸缩杆上设置有与齿轮啮合的齿牙,且电动伸缩缸的伸缩杆上的齿牙与齿轮啮合。
具体的,所述主动调节杆和从动调节杆朝向凸轮的一端上设置有与凸轮外缘接触的转轮。
具体的,所述主动轮和从动轮的外缘上设有弹性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
本发明设计结构简单,操作方便,通过距离调节机构同步调节主动轮和从动轮之间的距离,使其能适用于不同宽度的铝带,扩大了其适用范围,并且由于主动轮和从动轮为同步调节,铝带的中心位置没有发生偏移,使其能保证铣床的进料位置精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向剖视图。
图3为图1中b区域的放大图。
附图中的零部件名称为:
1、工件传输导轨,2、主动轮,3、从动轮,4、电机,5、固定座,6、主动调节杆,7、从动调节杆,8、凸轮,9、电动伸缩缸,10、齿轮,11、齿牙,12、转轮,13、凹槽,14、弹簧,15、减速器,16、弹性层。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一种铝带铣床的夹持传送装置,包括工件传输导轨1,所述工件传输导轨1的始端设置主动轮2和从动轮3,所述主动轮2和从动轮3的外缘上设有弹性层16,弹性层16可以保护铝带及防止铝带锐边对主动轮2和从动轮3的影响。电机4的转轴经过减速器15后与主动轮2连接,还包括固定座5和距离调节机构,所述固定座5固定在所述工件传输导轨1的上方,所述距离调节机构安装在所述固定座5上。
所述距离调节机构包括主动调节杆6和从动调节杆7,主动调节杆6和从动调节杆7朝向工件传输导轨1外部的一端分别与主动轮2和从动轮3连接,主动调节杆6和从动调节杆7朝向工件传输导轨1内部的一端分别设置在固定座5上端面上的凹槽13内,主动调节杆6和从动调节杆7可以在凹槽13内滑动,主动调节杆6和从动调节杆7两侧分别通过弹簧14与固定座5的侧面连接,操作不当放入较宽的铝带时,弹簧14可以减少铝带对主动轮2和从动轮3的接触应力,避免机器故障。凹槽13的中间位置上方设置有椭圆形的凸轮8,所述主动调节杆6和从动调节杆7朝向凸轮8的一端上设置有与凸轮8外缘接触的转轮12,转轮12可以减少主动调节杆6和从动调节杆7与凸轮8无缘之间的磨损。凸轮8上固定设置有与其同轴心的齿轮10,固定座5上端面上设置有电动伸缩缸9,电动伸缩缸9的伸缩杆上设置有与齿轮10啮合的齿牙11,且电动伸缩缸9的伸缩杆上的齿牙11与齿轮10啮合。
工作时,根据工件调整主动轮2和从动轮3之间的距离,因为电动伸缩缸9的伸缩杆上的齿牙11与齿轮10啮合,在伸缩电动伸缩缸9的伸缩杆时椭圆形的凸轮8就会旋转,当凸轮8的两侧的远心端逐渐与主动调节杆6和从动调节杆7靠近时,主动调节杆6和从动调节杆7就会推动主动轮2和从动轮3向工件传输导轨1的外侧移动,主动轮2和从动轮3之间的距离增加,可对宽度较大的铝带进行传输。
当凸轮8的两侧的近心端逐渐与主动调节杆6和从动调节杆7靠近时,弹簧14就会拉动主动轮2和从动轮3向工件传输导轨1的内侧移动,主动轮2和从动轮3之间的距离减少,可对宽度较小的铝带进行传输。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