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机械用焊接治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26838阅读:199来源:国知局
一种机械用焊接治具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焊接治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机械用焊接治具。



背景技术:

焊接治具是根据焊接产品在设计时就标定的被焊接件的外形和尺寸,设计制造的焊装夹具。焊接产品有一定的精度要求,通常要求焊接件要放置平整,否则容易造成焊接元件不良,翘起等问题,现有技术中焊接时要进行操作定位,易造成焊接元件接触不良,高度不在同一平面上,焊接成的组件不够平整,达不到精度要求。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机械用焊接治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到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机械用焊接治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机械用焊接治具,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上端分别设有固定板和焊接平台,所述固定板的中部设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的外端设有摇把,所述螺纹杆的内端通过转动轴承与移动板连接,所述移动板的侧面设有橡胶垫,所述焊接平台的侧面设有水平仪,所述底座的内部设有升降装置,所述底座的上端通过支腿安装有抵板。

优选的,所述固定板的内部设有与螺纹杆相匹配得而螺纹孔。

优选的,所述支腿设置有两组,且所述支腿分别固定安装在抵板的下端两侧。

优选的,所述升降装置设有两组,且所述升降装置分别设置在焊接平台的两侧下方。

优选的,所述升降装置包括横向螺旋杆和纵向螺旋杆,且所述横向螺旋杆通过转动轴承安装在底座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横向螺旋杆的外端设有旋转把手,且所述底座的内部设有供纵向螺旋杆进行升降的螺孔。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机械用焊接治具,通过在固定板的内部设置螺纹杆并在螺纹杆的内端通过转动轴承设置移动板,该结构在与抵板的配合下可以对焊接组件进行固定;通过在底座的内部设置升降装置,并在焊接平台的外侧设置水平仪,在焊接工作前可以通过观察水平仪是否水平,若不水平,则通过升降装置对焊接平台的两侧进行调整,增加焊接质量;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固定方便,水平可调,使用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焊接平台与抵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升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固定板、3焊接平台、4螺纹杆、5摇把、6转动轴承、7移动板、8橡胶垫、9水平仪、10升降装置、101横向螺旋杆、102纵向螺旋杆、11支腿、12抵板、13旋转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机械用焊接治具,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的上端分别设有固定板2和焊接平台3,所述固定板2的中部设有螺纹杆4,所述螺纹杆4的外端设有摇把5,所述螺纹杆4的内端通过转动轴承6与移动板7连接,所述移动板7的侧面设有橡胶垫8,所述焊接平台3的侧面设有水平仪9,所述底座1的内部设有升降装置10,所述底座10的上端通过支腿11安装有抵板12。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板2的内部设有与螺纹杆4相匹配得而螺纹孔,供螺纹杆4进行伸缩,用于对焊接组件进行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支腿11设置有两组,且所述支腿11分别固定安装在抵板12的下端两侧,用于固定支撑抵板12。

进一步的,所述升降装置10设有两组,且所述升降装置10分别设置在焊接平台3的两侧下方,用于对焊接平台3进行两侧水平的调整。

进一步的,所述升降装置10包括横向螺旋杆101和纵向螺旋杆102,且所述横向螺旋杆101通过转动轴承6安装在底座1的内部,通过横向螺旋杆101的旋转来带动纵向螺旋杆102的升降,进而对焊接平台3进行水平的调整。

进一步的,所述横向螺旋杆101的外端设有旋转把手13,且所述底座1的内部设有供纵向螺旋杆102进行升降的螺孔,用于对焊接平台3的底部进行高度的微调。

该机械用焊接治具,通过在固定板2的内部设置螺纹杆4并在螺纹杆4的内端通过转动轴承6设置移动板7,该结构在与抵板12的配合下可以对焊接组件进行固定,通过在底座1的内部设置升降装置10,并在焊接平台3的外侧设置水平仪9,在焊接工作前可以通过观察水平仪是否水平,若不水平,则通过升降装置对焊接平台3的两侧进行调整,增加焊接质量,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固定方便,水平可调,使用安全。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说,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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