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钢球加工用钢球坯切割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16209阅读:466来源:国知局
一种钢球加工用钢球坯切割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球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钢球加工用钢球坯切割装置。



背景技术:

在钢球加工中,需要将钢球的原料切割成钢球坯,经过研磨、淬火等工序加工成钢球,在现有的钢球原料切割装置中,普遍存在着钢球坯切割大小不一、只能适用切割少量种类的钢球原料,提高了钢球的加工成本,降低了切割装置的通用性,缩小了切割装置的适用范围,同时还存在着耐磨钢球坯切割质量不佳、工作效率低的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钢球原料切割过程中存在的钢球坯切割质量不佳、工作效率低、适用范围小、原料浪费较多的问题,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工作效率高、切割质量好、适用范围广、原料浪费少的钢球加工用钢球坯切割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钢球加工用钢球坯切割装置,包括操作台、固定板、电机、切割轮、压板、气缸和推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操作台设置在支架上,并在操作台上设置有立柱,所述的固定板设置在立柱上,并在固定板上设置有切割槽,所述的电机设置固定板,并在电机上设置有传动轴,所述的切割轮通过安装环设置传动轴上,所述的压板通过弹簧与固定板连接,并在压板上设置有压槽,所述的气缸设置在操作台上,并在气缸上设置有调节杆,所述的推板设置在调节杆上,并在推板上设置有限位板,在气缸的调节杆上设置有推板,在推板上设置有限位板,并在限位板上设置有限位槽,将需要切割的钢球原料放置在限位槽内,推板将钢球原料推升,钢球原料与压板接触,电机带动切割轮到对钢球原料进行切割,通过推板、压板提高了钢球原料在切割过程中的稳定性,进而提高钢球坯的切割质量,减少了钢球原料的浪费,在限位板上设置有多个大小不同的限位槽,能够适用大小不同的钢球坯,提供了钢球坯切割装置的通用性,扩大了钢球坯切割装置的适用范围,降低了制作多个钢球坯切割装置的成本。

所述的切割轮通过安装环设置为可在传动轴上更换的结构。

所述的限位板上设置有限位槽。

所述限位槽的内径从限位板的一端至另一端依次增大。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在气缸的调节杆上设置有推板,在推板上设置有限位板,并在限位板上设置有限位槽,将需要切割的钢球原料放置在限位槽内,推板将钢球原料推升,钢球原料与压板接触,电机带动切割轮到对钢球原料进行切割,通过推板、压板提高了钢球原料在切割过程中的稳定性,进而提高钢球坯的切割质量,减少了钢球原料的浪费,在限位板上设置有多个大小不同的限位槽,能够适用大小不同的钢球坯,提供了钢球坯切割装置的通用性,扩大了钢球坯切割装置的适用范围,降低了制作多个钢球坯切割装置的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部分结构示意图,示意电机与固定板的连接结构。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部分结构示意图,示意限位板与限位槽的连接结构。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部分结构示意图,示意压板与压槽的连接结构。

图中:1.操作台、2.固定板、3.电机、4.切割轮、5.压板、6.气缸、7.推板、8.支架、9.立柱、10.传动轴、11.安装环、12.弹簧、13.压槽、14.调节杆、15.限位板、16.限位槽、17.切割槽。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较为详细的说明。

如附图1-4所示,一种钢球加工用钢球坯切割装置,包括操作台1、固定板2、电机3、切割轮4、压板5、气缸6和推板7,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操作台1设置在支架8上,并在操作台1上设置有立柱9,所述的固定板2设置在立柱9上,并在固定板2上设置有切割槽17,所述的电机3设置固定板2,并在电机3上设置有传动轴10,所述的切割轮4通过安装环11设置传动轴10上,所述的切割轮4通过安装环11设置为可在传动轴10上更换的结构,所述的压板5通过弹簧12与固定板2连接,并在压板5上设置有压槽13,所述的气缸6设置在操作台1上,并在气缸6上设置有调节杆14,所述的推板7设置在调节杆14上,并在推板7上设置有限位板15,所述的限位板15上设置有限位槽16,所述限位槽16的内径从限位板15的一端至另一端依次增大,在气缸6的调节杆14上设置有推板7,在推板7上设置有限位板15,并在限位板15上设置有限位槽16,将需要切割的钢球原料放置在限位槽16内,推板7将钢球原料推升,钢球原料与压板5接触,电机3带动切割轮4到对钢球原料进行切割,通过推板7、压板5提高了钢球原料在切割过程中的稳定性,进而提高钢球坯的切割质量,减少了钢球原料的浪费,在限位板15上设置有多个大小不同的限位槽16,能够适用大小不同的钢球坯,提供了钢球坯切割装置的通用性,扩大了钢球坯切割装置的适用范围,降低了制作多个钢球坯切割装置的成本。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本实用新型未涉及部分均与现有技术相同或可采用现有技术加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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