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铝合金制品的表面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a)高压水洗:使用高压水喷射到铝合金制品表面,将表面附着的污垢去除;
b)除油:若铝合金制品表面油污严重,选用有机溶剂除油,然后再用碱性盐溶液化学除油;若表面油污较少,直接选用含苛性碱的除油液,或用碱性盐溶液处理;
c)化学浸蚀:将铝合金制品放置在浓度为10%~20%的苛性钠中进行浸蚀,浸蚀时间为2min;
d)水洗:用清水将经过化学浸蚀过的铝合金制品进行清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铝合金制品的表面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步骤b中有机溶剂为三氯乙烯或三氯乙烯与四氯乙烯的混合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铝合金制品的表面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步骤b中,若铝合金制品表面油污严重,采用乳化除油替代有机溶剂除油,乳化除油包括以下步骤:把乳化剂与弱碱性肥皂或三乙醇胺与油酸形成的皂类进行混合,然后除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一种铝合金制品的表面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乳化剂为煤油或二甲苯。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一种铝合金制品的表面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乳化剂与皂类的浓度比为2: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铝合金制品的表面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步骤c中苛性钠溶液的温度为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