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惯性刹车助力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51621阅读:256来源:国知局
一种惯性刹车助力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刹车系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惯性刹车助力系统,主要应用于机(电)动车,属于机动车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机动车刹车方式通常为盘刹、鼓刹、碟刹,传统的刹车方式都是采用液压(或压缩空气)做动力,脚踏刹车泵的压力油直接供给固定制动油缸进行刹车,机(电)动车经常带动液压泵(或空气压缩机)工作,需要消耗发动机(或电动机)功率,浪费能源在所难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惯性刹车助力系统,尤其适合用于电动汽车、光伏电动车及各种车辆。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惯性刹车助力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摇摆制动钳,具有自由端和用来与车体铰接的固定端;

摇摆制动钳的自由端设有用来与刹车盘配合的摇摆制动钳摩擦片。

一种优化方案,还包括:

固定制动钳,固定制动钳与摇摆制动钳的自由端之间铰接有刹车助力泵。

进一步地,刹车助力泵具有刹车助力泵活塞;

刹车助力泵活塞与摇摆制动钳铰接,刹车助力泵的泵体与固定制动钳铰接。

进一步地,还包括:

摇摆制动钳油缸,设置在摇摆制动钳的自由端;

摇摆制动钳摩擦片设置在摇摆制动钳油缸的活塞端面上。

进一步地,还包括:

摇摆制动钳固定轴,设置在摇摆制动钳的固定端,可与车辆前、后桥两端的盘形体铰接。

进一步地,还包括:

脚踏刹车泵,脚踏刹车泵与摇摆制动钳油缸连通。

进一步地,固定制动钳具有固定制动钳油缸,固定制动钳油缸与刹车助力泵的油缸连通。

本发明采用以上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制动时摇摆制动钳的自由端在刹车盘的带动下一起向刹车助力泵的方向摆动,绕摇摆制动钳固定轴发生偏转,刹车助力泵内的刹车助力泵活塞受力移动,使刹车助力泵油缸内的油压升高,压力油进入固定制动钳油缸,固定制动钳油缸内的活塞移动推动固定制动钳摩擦片夹紧刹车盘为刹车进一步提供更大的刹车阻力。

刹车过程不消耗任何能源,达到使机(电)动车的惯性力转换成制动力之目的,所需的液体压力是本身的惯性力通过自身转化而来的,不消耗任何动力源。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惯性刹车助力系统的连接示意图;

附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惯性刹车助力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制动踏板,2-制动杠杆,3-脚踏刹车泵油管,4-脚踏刹车泵,5-脚踏刹车泵活塞,6-摇摆制动钳,7-刹车盘,8-摇摆制动钳摩擦片,9-刹车助力泵,10-摇摆制动钳油缸,11-固定制动钳,12-固定制动钳摩擦片,13-固定制动钳油缸,14-刹车助力泵活塞,15-摇摆制动钳固定轴,16-刹车助力泵油管。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如图1、图2所示,一种惯性刹车助力系统,包括制动踏板1、制动杠杆2、脚踏刹车泵油管3、脚踏刹车泵4、脚踏刹车泵活塞5、摇摆制动钳6、刹车盘7、摇摆制动钳摩擦片8、刹车助力泵9、摇摆制动钳油缸10、固定制动钳11、固定制动钳摩擦片12、固定制动钳油缸13、刹车助力泵活塞14。

刹车盘7上设置有长条形的摇摆制动钳6,摇摆制动钳6的一端为固定端,另一端为自由端,摇摆制动钳6的固定端设有摇摆制动钳固定轴15,通过摇摆制动钳固定轴15与车体铰接,通常是与车辆前、后桥两端的盘形体铰接,摇摆制动钳6的自由端设有摇摆制动钳油缸10,摇摆制动钳油缸10的活塞上设有摇摆制动钳摩擦片8。

摇摆制动钳6的自由端与固定制动钳11之间设有刹车助力泵9,刹车助力泵活塞14与摇摆制动钳6铰接,刹车助力泵9的泵体与固定制动钳11铰接。

摇摆制动钳油缸10通过脚踏刹车泵油管3与脚踏刹车泵4连通,刹车助力泵9的油缸通过刹车助力泵油管16连通固定制动钳油缸13。

工作过程:

脚踩制动踏板1使制动杠杆2摆动,带动脚踏刹车泵4内的脚踏刹车泵活塞5移动,使脚踏刹车泵4内油压升高,经过脚踏刹车泵油管3进入摇摆制动钳油缸10。

摇摆制动钳油缸10内的活塞移动带动摇摆摩擦片8夹紧刹车盘7,摇摆制动钳6的自由端在刹车盘7的带动下一起向刹车助力泵9的方向摆动,绕摇摆制动钳固定轴15发生偏转,刹车助力泵9内的刹车助力泵活塞14在压力作用下移动,使刹车助力泵9内油压升高,压力油经刹车助力泵油管16进入固定制动钳油缸13,固定制动钳油缸13内的活塞移动推动固定制动钳摩擦片12夹紧刹车盘7为刹车进一步提供更大的刹车阻力。

达到使机(电)动车的惯性力转换成制动力之目的;刹车过程不消耗任何能源,利用机(电)动车的前行惯性使车辆轻松刹车。

以上对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发明的实施范围,所有将惯性力转换成刹车力的结构均包括在本范围内。凡依本发明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发明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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