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前部用格栅及乘用车前部的制作方法_4

文档序号:8858040阅读:来源:国知局
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乘用车前部的主视图中观察时: 所述乘用车前部用格栅(I)的上边缘(Ia)和所述乘用车前部用格栅(I)的下边缘(Ib)沿车辆宽度方向(W)延伸; 所述乘用车前部用格栅(I)的左边缘(Ic)和所述乘用车前部用格栅(I)的右边缘(Id)分别从所述乘用车前部用格栅的上边缘(Ia)的在车辆宽度方向(W)上的两端向车辆宽度方向(W)内侧倾斜地、向车辆高度方向(H)下方延伸至所述乘用车前部用格栅的下边缘(Ib)的在车辆宽度方向(W)上的两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乘用车前部用格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乘用车前部的主视图中观察时: 所述左侧格栅区域(12)与所述右侧格栅区域(13)的面积相等,所述左侧格栅区域(12)的面积与所述中央格栅区域(11)的面积的比在1:6至I:12的范围。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乘用车前部用格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乘用车前部的主视图中观察时: 所述第一肋(Rl)的在车辆宽度方向(W)上的最大宽度大于或等于所述左侧格栅区域(12)的在车辆宽度方向(W)上的最大宽度,所述第二肋(R2)的在车辆宽度方向(W)上的最大宽度大于或等于所述右侧格栅区域(13)的在车辆宽度方向(W)上的最大宽度;和/或 所述第一肋(Rl)的在车辆宽度方向(W)上的最大宽度与所述乘用车前部用格栅(I)的在车辆宽度方向(W)上的最大宽度的比在1:8至1:12之间的范围。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乘用车前部用格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乘用车前部的主视图中观察时: 所述中央格栅区域(11)的在车辆高度方向(H)上的最大高度与所述左侧格栅区域(12)和/或所述右侧格栅区域(13)的在车辆高度方向(H)上的最大高度相等。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乘用车前部用格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乘用车前部的主视图中观察时: 所述中央格栅区域(11)的中央格栅区域上边缘(Ila)和中央格栅区域下边缘(Ilb)沿车辆宽度方向(W)延伸; 所述中央格栅区域(11)的中央格栅区域左边缘(Ilc)和中央格栅区域右边缘(Ild)分别从所述中央格栅区域上边缘(Ila)的在车辆宽度方向(W)上的两端向车辆宽度方向(W)内侧倾斜地、向车辆高度方向⑶下方延伸至所述中央格栅区域下边缘(Ilb)的在车辆宽度方向(W)上的两端, 所述中央格栅区域左边缘(Ilc)与所述左侧格栅区域(12)的在车辆宽度方向(W)内侧的边缘平行,所述中央格栅区域右边缘(Ild)与所述右侧格栅区域(13)的在车辆宽度方向(W)内侧的边缘平行。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乘用车前部用格栅,其特征在于, 所述乘用车前部用格栅(I)在所述中央格栅区域(11)中具有沿车辆宽度方向(W)延伸的至少一个第三肋(R3),所述乘用车前部用格栅(I)在所述左侧格栅区域(12)中具有沿车辆宽度方向(W)延伸的至少一个第四肋(R4),所述乘用车前部用格栅(I)在所述右侧格栅区域(13)中具有沿车辆宽度方向(W)延伸的至少一个第五肋(R5)。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乘用车前部用格栅,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肋(R3)的数量、所述第四肋(R4)的数量和所述第五肋(R5)的数量彼此相同,和/或 所述第三肋(R3)在车辆高度方向(H)上的位置、所述第四肋(R3)在车辆高度方向(H)上的位置与所述第五肋(R5)在车辆高度方向(H)上的位置彼此相同。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乘用车前部用格栅,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侧格栅区域(12)和所述右侧格栅区域(13)均向车辆宽度方向(W)的内侧倾斜地、向车辆长度方向(L)的前方延伸。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乘用车前部用格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肋(Rl)和所述第二肋(R2)均位于所述左侧格栅区域(12)和所述右侧格栅区域(13)的在车辆长度方向(L)上的前方。
11.一种乘用车前部,其特征在于,所述乘用车前部包括权利要求ι-?ο中任一项所述的乘用车前部用格栅,所述乘用车前部用格栅(I)作为上格栅, 所述乘用车前部还包括中间框架(2)、前保险杠(P)和下格栅(3),其中,所述中间框架(2)沿车辆宽度方向(W)延伸且在车辆高度方向(H)上处于所述上格栅和所述前保险杠(P)之间的位置,所述下格栅(3)设置于所述前保险杠(P)且所述前保险杠(P)沿车辆宽度方向(W)延伸。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乘用车前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乘用车前部的主视图中观察时: 所述下格栅(3)的下格栅上边缘(3a)和下格栅下边缘(3b)沿车辆宽度方向(W)延伸; 所述下格栅(3)的下格栅左边缘(3c)和下格栅右边缘(3d)分别从所述下格栅上边缘(3a)的在车辆宽度方向(W)上的两端向车辆宽度方向(W)外侧倾斜地、向车辆高度方向(H)下方延伸至所述下格栅下边缘(3b)的在车辆宽度方向(W)的两端。
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乘用车前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乘用车前部的主视图中观察时: 所述上格栅的在车辆宽度方向(W)上的最大长度大于或等于所述下格栅(3)的在车辆宽度方向(W)上的最大长度,所述中央格栅区域(11)的在车辆宽度方向(W)上的最大长度小于所述下格栅(3)的在车辆宽度方向(W)上的最大长度。
14.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乘用车前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格栅的在车辆高度方向(H)上的最大高度与所述上格栅、所述中间框架(2)和所述前保险杠(P)三者的整体结构在车辆高度方向(H)上的最大高度的比在1:2至1:3之间的范围。
15.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乘用车前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乘用车前部的主视图中观察时: 所述上格栅的形状为倒梯形形状,所述下格栅(3)的形状为梯形形状,所述中央格栅区域(11)的形状为倒梯形形状,所述左侧格栅区域(12)和所述右侧格栅区域(13)的形状为四边形形状。
16.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乘用车前部,其特征在于,所述乘用车前部还包括两个前照灯(C), 在车辆宽度方向(W)上,所述上格栅设置在所述两个前照灯(C)之间,所述乘用车前部用格栅的左边缘(Ic)和所述乘用车前部用格栅的右边缘(Id)分别与所述两个前照灯(C)的车辆宽度方向(W)内侧的边缘邻接。
17.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乘用车前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格栅区域(11)中的格栅孔(NI)的密度、所述左侧格栅区域(12)的格栅孔(NI)的密度和所述右侧格栅区域(13)的格栅孔(NI)的密度均相等, 所述上格栅的格栅孔(NI)的密度大于所述下格栅(3)的格栅孔(N3)的密度。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乘用车前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格栅的一个格栅孔(NI)的面积与所述下格栅(3)的一个格栅孔(N3)的面积比在1:5至1:10之间的范围。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乘用车前部,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格栅(3)的格栅孔(N3)由沿车辆宽度方向(W)延伸的一个第一分隔肋与沿车辆高度方向(H)延伸的多个第二分隔肋划分。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乘用车前部用格栅及乘用车前部。在乘用车前部的主视图中观察时:乘用车前部用格栅(1)包括在车辆宽度方向(W)上排列的且设置有格栅孔(N1)的三个格栅区域,在该三个格栅区域中,中央格栅区域(11)与左侧格栅区域(12)之间设置有第一肋(R1),中央格栅区域(11)与右侧格栅区域(13)之间设置有第二肋(R2);并且中央格栅区域(11)具有相对大的面积和宽度。本实用新型的乘用车前部用格栅确保了格栅的通风面积、提高了各部分之间连接强度且整体美观。
【IPC分类】B60R19-52
【公开号】CN204567551
【申请号】CN201520240291
【发明人】兰迪·罗德里奎兹
【申请人】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
【公开日】2015年8月19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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