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自行车儿童座椅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钢管结构的自行车用前置儿童座椅。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出售的自行车儿童座椅一般都是安装在自行车的后架上,使用时儿童坐在自行车骑行者的后方,对于儿童来说,由于无法看到前方的景物无安全感而乱动,而骑行者需要经常查看后方的儿童,无法集中注意前方路面情况,存在安全隐患。此外,现有自行车儿童座椅的结构一般都较为复杂,与自行车连接时安装和拆卸费时费力、繁琐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结构简单、拆装方便的一种自行车用前置儿童座椅。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自行车用前置儿童座椅,座椅主体为左右对称结构,包括主体管、支撑钢筋、钢木靠板、横管、手把套、把手管、脚踏管、座板支撑管、钢木座板、U型安装板、前安装管、脚踏护套和前安装板,其中主体管为一体式L型弯管,支撑钢筋和座板支撑管分别焊接在主体管上,脚踏管为L型折弯结构,横管焊接在主体管和脚踏管的上端之间,把手管焊接在脚踏管的最上端,U型安装板焊接在座板支撑管下方,前安装管呈L型折弯结构,焊接在脚踏管的下端,另一端焊接前安装板,钢木靠板安装在支撑钢筋上,钢木座板安装在座板支撑管上,手把套和脚踏护套为橡胶材质,分别装配在把手管的两端和脚踏管上,避免儿童手脚碰触金属管时受伤并且可以缓解震动,与车架装配时,将U型安装板内侧贴减震垫,然后卡在自行车车架的上管上,将前安装板的内侧贴减震垫然后与自行车车架的下管上,然后通过螺栓将U型安装板和前安装板紧固,减震垫的作用既可以避免金属也金属装配造成的磕碰损伤也可以减少骑行时的颠簸和震动,以上完成座椅主体与自行车车架的装配。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这种自行车用前置儿童座椅结构简单,整体采用管制结构焊接制成,工艺合理,拆装简单,性价比更高,同时可以满足骑行时儿童在骑行者的前方,增加了安全性,便于推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装配在自行车车架上的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装配在自行车车架上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座椅主体 1-1、主体管 1-2、支撑钢筋 1-3、钢木靠板 1-4、横管
1-5、手把套 1-6、把手管 1-7、脚蹬管 1-8、钢木座板 1-9、座板支撑管
1-10、U型安装板 1-11、前安装管 1-12、脚蹬护套 1-13、前安装板 2、上管
3、下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自行车用前置儿童座椅,座椅主体1为左右对称结构,包括主体管1-1、支撑钢筋1-2、钢木靠板1-3、横管1-4、手把套1-5、把手管1-6、脚踏管1-7、座板支撑管1-9、钢木座板1-8、U型安装板1-10、前安装管1-11、脚踏护套1-12和前安装板1-13,其中主体管1-1为一体式L型弯管,支撑钢筋1-2和座板支撑管1-9分别焊接在主体管1-1上,脚踏管1-7为L型折弯结构,横管1-4焊接在主体管1-1和脚踏管1-7的上端之间,把手管1-6焊接在脚踏管1-7的最上端,U型安装板1-10焊接在座板支撑管1-9下方,前安装管1-11呈L型折弯结构,焊接在脚踏管1-7的下端,另一端焊接前安装板1-13,钢木靠板1-3安装在支撑钢筋1-2上,钢木座板1-8安装在座板支撑管1-9上,手把套1-5和脚踏护套1-12为橡胶材质,分别装配在把手管1-6的两端和脚踏管1-7上,避免儿童手脚碰触金属管时受伤并且可以缓解震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自行车用前置儿童座椅结构简单,整体采用管制结构焊接制成,工艺简单,性价比更高,同时可以满足骑行时儿童在骑行者的前方,增加了安全性,便于推广。
如图2-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自行车用前置儿童座椅与自行车车架装配时,将U型安装板1-10内侧贴减震垫,然后卡在自行车车架的上管2上,将前安装板1-13的内侧贴减震垫然后与自行车车架的下管3上,然后通过螺栓将U型安装板1-10和前安装板1-13紧固,减震垫的作用既可以避免金属也金属装配造成的磕碰损伤也可以减少骑行时的颠簸和震动,以上完成座椅主体1与自行车车架的装配;
使用时,可以在钢木靠板1-3、钢木座板1-8和横管1-4上加橡胶减震垫或者棉垫,当儿童坐上本实用新型的自行车用前置儿童座椅时,儿童的脚放在脚踏护套1-12上,手放在手把套1-5上,胳膊放在横管1-4上,为了保障儿童的安全,可以根据不同儿童的年纪在横管1-4和脚踏管1-7上增加安全带用来束缚儿童手脚使其不乱动的其他安全设施。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