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举升交通工具的装置及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122408阅读:529来源:国知局
用于举升交通工具的装置及方法与制造工艺

本申请案涉及一种装置及一种方法,且更具体来说,涉及一种用于举升交通工具的装置及方法。



背景技术:

举例来说,出于众多原因—为了修理交通工具或出于存放目的,会需要举升交通工具。许多举升机被设计成与双轴四轮交通工具一起使用,其中举升机可通过其被定位于交通工具的轮下方、位于轴下方或位于两者下方而支撑交通工具的重量。对于其它类型的交通工具(例如雪地汽车及船只),也会需要举升机。然而,这些交通工具呈现出了独特的举升挑战,特别是在所述交通工具不具有轮或轴的情况下。

例如雪地汽车等非传统交通工具会呈现出独特的举升挑战。举例来说,尽管通过支撑四轮式交通工具的轮来举升所述交通工具可能为可接受的,但雪地汽车并不具有轮,而是具有沿着雪地汽车的某一长度伸展的单一履带。将雪地汽车依靠其履带进行存放并不理想,因为如果雪地汽车的重量被支撑在所述履带上达长的持续时间,则所述履带特别容易受损。另外,将雪地汽车依靠其履带进行存放可能会对悬挂系统造成损坏。此外,假如需要拆卸所述履带以对雪地汽车或所述履带完成工作,传统的举升机未被配置成支撑雪地汽车。其它非传统交通工具(例如船只)可类似地受益于专门的交通工具举升机。



技术实现要素:

下文呈现本发明的简化概要以便提供对本发明的一些方面的基本理解。此概要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广泛概述。其既不打算识别本发明的关键要素也不限制本发明的范围。其唯一目的是以简化形式呈现本发明的一些概念来作为稍后呈现的更详细描述的前序。

在一个实施例中,一种用于举升具有框架及发动机罩的小型交通工具的装置包含:举升机构,其经配置以使平台从降低位置移动到提升位置;及鞍部,其经配置以附接到所述平台。所述鞍部具有:顶板,其具有前侧及后侧;对置的第一侧板及第二侧板,其沿第一方向从所述顶板在所述前侧与所述后侧之间垂直地延伸;及唇缘,其沿第二方向从所述顶板后侧垂直地延伸。至少一个支撑部件从所述顶板前侧向外延伸。肘部具有可释放地耦合到所述支撑部件的第一部分及从所述第一部分向上延伸的第二部分。最后,钩部安置在螺纹手柄上,所述手柄附接到所述肘部的所述第二部分且经配置以在降低位置与提升位置之间移动。所述唇缘与所述交通工具的所述框架的后部部分啮合,且所述钩部紧固到所述发动机罩的一部分,使得当所述平台处于所述提升位置中时,所述顶板大体上支撑所述交通工具的重量。

在另一实施例中,一种用于举升交通工具的装置包含:举升机构,其经配置以使平台从降低位置移动到提升位置;及鞍部,其可拆卸地附接到所述平台。所述鞍部具有顶板,所述顶板具有前侧及后侧,且所述后侧具有从其向上延伸的唇缘。至少一个支撑部件从所述顶板前侧水平地延伸,肘部可释放地耦合到所述支撑部件;且钩部安置在附接到所述肘部的手柄上。所述手柄经配置以在降低位置与提升位置之间移动。所述唇缘与所述交通工具的所述框架的后部部分啮合,且所述钩部紧固到发动机罩的一部分,使得当所述举升机构处于所述提升位置中时,所述顶板大体上支撑所述交通工具的重量。

在又一实施例中,一种用于举升小型交通工具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提供具有框架及发动机罩的交通工具;提供处于降低位置中的举升装置,所述举升装置配备有鞍部;将所述举升装置定位在所述交通工具下方,使得所述唇缘啮合所述交通工具框架的一部分;调整所述钩部以啮合所述交通工具的所述发动机罩的一部分;及致使所述举升装置从所述降低位置移动到提升位置。所述鞍部具有:顶板,其上形成有唇缘;至少一个支撑部件,其从所述顶板向外延伸;肘部,其可调整地耦合到所述支撑部件;及钩部,其安置在附接到所述肘部的手柄上,所述手柄经配置以在降低位置与提升位置之间平移。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交通工具举升机的透视图。

图2是图1的发明的另一透视图。

图3是图1的发明的侧视图。

图4是根据图1的发明的交通工具举升机的鞍部的俯视透视图。

图5是根据图1的发明的交通工具举升机的鞍部的另一俯视透视图。

图6是根据图1的发明的交通工具举升机的鞍部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文中描述非传统交通工具举升机的实施例。参考图1到3,交通工具举升机可包含举升机构10及鞍部100,鞍部100用于支撑交通工具的重量。举升机构10可为任何类型的市售千斤顶。示范性类型的千斤顶可包含第8,469,338号及第8,608,130号美国专利中所述的那些千斤顶。所述千斤顶可至少包含底座12、臂14、平台16及用于提升平台16的构件18,但也(或替代地)可能存在其它特征。

鞍部100可包含板部分101、支撑部件112及114、肘部116及钩部120。鞍部100可经配置以附接到千斤顶10,使得千斤顶10可支撑非传统交通工具。在一个实施例中,鞍部100可包含顶板102,顶板102具有前侧102a及后侧102b。顶板102安置在两个对置侧板104a与104b之间。对置侧板104a及104b可从顶板102向下延伸。顶板102的后侧102b可朝向板102的中心渐缩,从而以唇缘106结束,唇缘106可从顶板102的后侧102b向上延伸,如图中所示。如下文更详细所述,唇缘106可经配置以与交通工具的框架啮合从而将交通工具支撑于举升位置中。

对置侧板104a及104b可具有钻制于其中的孔108以用于将鞍部100附接到千斤顶10。因此,千斤顶10可具有对应孔20。为将鞍部100附接到千斤顶10,使鞍部100中的孔108与千斤顶10中的孔20相匹配。可穿过鞍部100中的孔108及千斤顶10中的孔20选择性地接纳机械紧固件110以将鞍部100固定到千斤顶10。可接受的机械紧固件可包含(但不限于)螺母与螺栓、螺丝、螺栓与开口销、铆钉、夹具等。

顶板102可定位于支撑部件112及114的顶部上。支撑部件112及114可各自包含远端112a及114a以及近端112b及114b。支撑部件112的远端112a可位于顶板102的后侧102b附近且可从此处朝向顶板102的前侧102a向外延伸。支撑部件112的近端112b可从顶板102的前侧120a进一步向外延伸。

支撑部件114的近端114b可将支撑部件112在远端112a与近端112b之间平分。支撑部件114的远端114a可分别位于顶板102的后侧102b的渐缩部分附近。

支撑部件114可使用任何适当方法(包含但不限于焊接、化学接合、机械紧固等)粘附到支撑部件112。类似地,顶板102可使用类似方法粘附到支撑部件112及114。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将理解,被选择用于将支撑部件114附接到支撑部件112的方法不必为被选择用于将支撑部件112及114附接到顶板102的相同方法。

支撑部件112的近端112b可经配置以由肘部116接纳。肘部116可在其中形成有经配置以接纳螺旋旋钮118的孔,螺旋旋钮118用于将肘部116固定到支撑部件112。如下文更特定地描述,为便利于各种长度的交通工具,支撑部件112的近端112b可在其中形成有数个孔口113(图1及2)。当支撑部件112由肘部116接纳时,肘部116中的孔可与支撑部件112中的对应孔口匹配,且螺旋旋钮118可被固定于所述孔口中。替代地,支撑部件112可不具有位于其中的孔口,且螺旋旋钮118可被插入穿过肘部116中的孔并抵靠支撑部件112的外侧表面被牢固地上紧。

如上文所提及,可提供钩部120以在处于提升位置中时通过啮合交通工具的前端突出部(nose)而进一步支撑交通工具。钩部120可经由托架124及螺纹手柄122而固定到肘部116。托架124可附接到肘部116(举例来说,经由螺母与螺栓、销等),且可经配置以通过螺纹部分125接纳螺纹手柄122。钩部120可经由钩部120上的螺纹接纳部分121被旋拧到手柄126上。替代地,钩部120可以其它方式附接到手柄126(例如,焊接、粘合剂等)。

取决于交通工具的长度,可需要调整唇缘106与钩部120之间的距离。为便利于调整,可使肘部116在支撑部件112上平移。为调整肘部116的位置,可将螺旋旋钮118从其位置释放使得肘部116可沿着支撑部件112滑动。为缩短所述距离,使肘部116朝向顶板102移动并将螺旋旋钮118上紧以将肘部116维持于所要位置中。为加长所述距离,根据相同过程使肘部116远离顶板102移动。

也可需要基于交通工具的前端突出部的高度来调整钩部120的高度。因此,可通过经由旋钮126转动螺纹手柄122来提升或降低钩部120,因此致使手柄126在托架124中向上或向下移动。

鞍部100可由任何适当材料形成。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认识到,需要使鞍部100被配置成支撑交通工具的重量。因此,可用于构造鞍部的示范性材料包含钢、铝、钛等。

在使用中,首先将鞍部100附接到千斤顶。在千斤顶10处于降低位置的情况下,将千斤顶10定位于交通工具的框架下方,使得唇缘106与所述交通工具的框架啮合。可确定需要调整鞍部的长度。因此,可在支撑部件112上调整肘部116,使得钩部120与交通工具的前端突出部啮合。可需要将钩部120降低到交通工具的前端突出部上以确保所述交通工具由鞍部100恰当地支撑。

一旦鞍部100与交通工具的框架及前端突出部啮合,便可由千斤顶10根据特定千斤顶10的举升机制而举升交通工具。一旦交通工具被举升,便可在交通工具的各种部件(例如,履带)上完成工作,或者可在非使用周期期间以抬升位置来存放交通工具。

所描绘的各种组件的许多不同配置以及未展示的组件是可能的,此并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及范围。已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其中意图是说明性而非限制性。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将明了并不背离本发明的范围的替代实施例。技术人员可开发实施前述改进的替代构件,此并不背离本发明的范围。将理解,某些特征及子组合具有实用性且可在不参考其它特征及子组合的情况下被采用,并预期处于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附图中所述的特定配置及轮廓是说明性而非限制性的。所有步骤并不需要以所示或所述的次序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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