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螺旋输送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77671阅读:395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螺旋输送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机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螺旋输送机。



背景技术:

输送机的历史悠久,输送机可进行水平、倾斜输送,也可组成空间输送线路,输送机输送能力大,运距长,还可在输送过程中同时完成若干工艺操作,所以应用十分广泛,然而现今的输送机寿命短,维修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寿命长,维修方便的新型螺旋输送机。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螺旋输送机,包括输送机本体、震动喂料器、上料斗、连接板、固定轴、传动轴、叶片、下料口、第一方管、第二方管、万向轮、机架、左侧法兰、左侧法兰盖、左侧轴承固定支架、可动轴承座、减速电机、主动轮、传动链条、从动轮、轴承座、右侧法兰盖、右侧法兰;所述机架下方设有万向轮,机架左上方支架上设有连接板,连接板与输送机本体连接与机架左侧,输送机本体内部设有传动轴,传动轴上设有叶片,输送机本体左侧连接有左侧法兰与左侧法兰盖,左侧法兰与左侧法兰盖连接,左侧法兰盖上方设有左侧轴承固定支架,左侧轴承固定支架上方设有可动轴承座,可动轴承座与传动轴连接;所述传动轴右侧设有主动轮,主动轮下方设有从动轮,主动轮与从动轮之间连接有传动链条,从动轮下方设有右侧法兰与右侧法兰盖;所述输送机本体左上方设有上料斗。

进一步,所述上料斗内部设有震动喂料器;

进一步,所述机架右侧支架由第一方管与第二方管组成;

进一步,所述主动轮右侧连接有减速电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采用减速电机,减速电机结合国际技术要求制造,具有很高的科技含量,节省空间,可靠耐用,承受过载能力高,功率可达95KW以上、能耗低,性能优越,减速机效率高达95%以上、振动小、噪音低、节能高;机架右侧支架有第一方管与第二方管组成,可根据实际操作情况调节输送机高度;采用震动喂料器,它在生产流程中,可把块状、颗粒状物料从贮料仓中均匀、定时、连续地给到受料装置中去,可连续均匀地喂料,并对物料进行粗筛分。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左侧连接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右侧连接示意图。

附图标号为:1-输送机本体;2-震动喂料器;3-上料斗;4-连接板;5-固定轴;6-传动轴;7-叶片;8-下料口;9-第一方管;10-第二方管;11-万向轮;12-机架;13-左侧法兰;14-左侧法兰盖;15-左侧轴承固定支架;16-可动轴承座;17-减速电机;18-主动轮;19-传动链条;20-从动轮;21-轴承座;22-右侧法兰盖;23-右侧法兰。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附图所示的一种新型螺旋输送机,包括输送机本体1、震动喂料器2、上料斗3、连接板4、固定轴5、传动轴6、叶片7、下料口8、第一方管9、第二方管10、万向轮11、机架12、左侧法兰13、左侧法兰盖14、左侧轴承固定支架15、可动轴承座16、减速电机17、主动轮18、传动链条19、从动轮20、轴承座21、右侧法兰盖22、右侧法兰23;所述机架17下方设有万向轮11,机架17左上方支架上设有连接板4,连接板4与输送机本体1连接于机架17左侧,输送机本体1内部设有传动轴6,传动轴上6设有叶片7,输送机本体1左侧连接有左侧法兰13与左侧法兰盖14,左侧法兰13与左侧法兰盖14连接,左侧法兰盖14上方设有左侧轴承固定支架15,左侧轴承固定支架15上方设有可动轴承座16,可动动轴承座16与传动轴6连接;所述传动轴6右侧设有主动轮18,主动轮18下方设有从动轮20,主动轮18与从动轮20之间连接有传动链条19,从动轮20下方设有右侧法兰22与右侧法兰盖23;所述输送机本体1左上方设有上料斗3。

在上述实施例上优选,所述上料斗3内部设有震动喂料器2;

在上述实施例上优选,所述机架12右侧支架由第一方管9与第二方管10组成;

在上述实施例上优选,所述主动轮18右侧连接有减速电机17。

采用上述实施方案,得到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减速电机,减速电机结合国际技术要求制造,具有很高的科技含量,节省空间,可靠耐用,承受过载能力高,功率可达95KW以上、能耗低,性能优越,减速机效率高达95%以上、振动小,噪音低,节能高;机架右侧支架有第一方管与第二方管组成,可根据实际操作情况调节输送机高度;采用震动喂料器,它在生产流程中,可把块状、颗粒状物料从贮料仓中均匀、定时、连续地给到受料装置中去,可连续均匀地喂料,并对物料进行粗筛分。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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