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自动送料伺服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81604阅读:299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自动送料伺服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业伺服货柜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可自动送料伺服机。



背景技术:

伺服是使物体的位置、方位、状态等输出被控量能够跟随输入目标(或给定值)的任意变化的自动控制系统。它的主要任务是按控制命令的要求、对功率进行放大、变换与调控等处理,使驱动装置输出的力矩、速度和位置控制的非常灵活方便。伺服与变频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变频可以无编码器,伺服则必须有编码器,作电子换向用。因此,伺服柜可用于工业搬运,而且现有的一些搬运往往采用人工,这样往往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的投入,同时工作效率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一些搬运往往采用人工,这样往往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的投入,同时工作效率较差的缺陷,提供一种可自动送料伺服机。所述可自动送料伺服机,通过设有的送料机,能够实现循环往复的搬运过程,极大节约了劳动力的投入,而且提高了伺服机的搬运效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自动送料伺服机,包括机箱和送料机,所述机箱上侧设置有显示屏,所述机箱内部安装有隔板,所述隔板上放置有控制器、稳压器和漏电保护开关,所述送料机下侧设置有送料底座,所述送料底座内部设置有扭转电机,所述扭转电机输出端设置有扭转转轴,所述扭转转轴顶端固定设置有扭转座,所述扭转座上侧固定设置有扭转臂,所述扭转臂顶部焊接有夹料架,所述夹料架外壁两侧设置有第一液压缸和第二液压缸,所述第一液压缸和第二液压缸输出端设置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一端固定设置有夹物臂,所述显示屏、第一液压缸、第二液压缸和扭转电机分别与控制器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机箱安装有柜门。

优选的,所述显示屏一侧设置有控制按键。

优选的,所述第一液压缸和第二液压缸通过固定座与夹料架连接。

优选的,所述夹物臂内侧设置有防滑垫。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此可自动送料伺服机,通过设有的送料机,能够实现循环往复的搬运过程,极大节约了劳动力的投入,而且提高了伺服机的搬运效率,通过设有的显示屏,便于显示相关的操作数据,控制按键便于对可自动送料伺服机进行调控,通过夹物臂内侧设置有防滑垫,能够使得抓取效果较好,避免出现抓取脱落的现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送料机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箱;2-送料机;3-显示屏;4-隔板;5-柜门;6-控制器;7-稳压器;8-漏电保护开关;9-夹料架;10-送料底座;11-扭转臂;12-固定座;13-第一液压缸;14-伸缩杆;15-第二液压缸;16-夹物臂;17-防滑垫;18-扭转座;19-扭转转轴;20-扭转电机;21-控制按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可自动送料伺服机,包括机箱1和送料机2,所述机箱1上侧设置有显示屏3,所述机箱1内部安装有隔板4,所述隔板4上放置有控制器6、稳压器7和漏电保护开关8,所述送料机2下侧设置有送料底座10,所述送料底座10内部设置有扭转电机20,所述扭转电机20输出端设置有扭转转轴19,所述扭转转轴19顶端固定设置有扭转座18,所述扭转座18上侧固定设置有扭转臂11,所述扭转臂11顶部焊接有夹料架9,所述夹料架9外壁两侧设置有第一液压缸13和第二液压缸15,所述第一液压缸13和第二液压缸15输出端设置有伸缩杆14,所述伸缩杆14一端固定设置有夹物臂16,所述显示屏3、第一液压缸13、第二液压缸15和扭转电机20分别与控制器6电性连接,所述机箱1安装有柜门5,所述显示屏3一侧设置有控制按键21,所述第一液压缸13和第二液压缸15通过固定座12与夹料架9连接,所述夹物臂16内侧设置有防滑垫17。

工作原理:使用时,第一液压缸13、第二液压缸15通过夹物臂16夹取物料,通过扭转电机20将物料运送到指定位置后,第一液压缸13、第二液压缸15收缩伸缩杆14,使物料掉落,此过程由控制器6进行控制,实现了自动化,而且该搬运送料机2能够实现旋转搬运,通过设有的显示屏3,便于显示相关的操作数据,控制按键21便于对可自动送料伺服机进行调控,通过夹物臂16内侧设置有防滑垫17,能够使得抓取效果较好,避免出现抓取脱落的现象。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