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紧凑型皮带张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39997阅读:537来源:国知局
一种紧凑型皮带张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紧凑型皮带张紧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矿山等工业日益进步,带式输送机不断向着高速度、长距离、大运量和大功率的方向发展。皮带张紧装置是皮带输送机的重要组成部分,张紧装置的性能直接影响着皮带输送机的工作效率、使用寿命及生产成本等。目前,皮带输送机的张紧装置有:重锤张紧(依靠重锤的重力,通过滑轮导向改变方向)、液压绞车张紧(利用液压油缸或绞车的力量)、螺旋张紧(利用螺杆的拉力)等张紧形式。但是现有皮带输送机张紧装置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对安装空间要求大,占用较大的地面面积,或者造成空间布置高度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紧凑型皮带张紧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导致的皮带输送机张紧装置的安装空间要求大,占用较大底面面积以及空间布置高度要求大的缺陷。

一种紧凑型皮带张紧装置,包括用于调节皮带轮位置以使皮带达到合适的张紧程度的液压缸、滑轮组、以及带有可调皮带轮的皮带输送系统,所述的液压缸一端固定且其另一端通过滑轮组与皮带输送系统连接。

优选的,所述滑轮组包括定滑轮组、动滑轮组和钢丝绳,定滑轮组由若干个串联在一起的定滑轮组成,定滑轮转动连接在一个固定轴一上,所述固定轴一的两端固定,所述动滑轮组由若干个串联在一起的动滑轮组成,动滑轮转动连接在一个固定轴二上,固定轴二的两端固定在第二框架上,所述钢丝绳的一端缠绕在定滑轮组上,所述钢丝绳的另一端与第一框架连接,液压缸与动滑轮组通过第二框架连接,皮带输送系统包括固定皮带轮和可调皮带轮,固定皮带轮固定且通过皮带与可调皮带轮连接,可调皮带轮的转轴与第一框架连接。

优选的,所述定滑轮的数量为3个,所述动滑轮的数量为4个。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以一个多倍率的滑轮组连接张紧液压缸和可调皮带轮,充分利用液压缸出力大的特点,通过滑轮组的杠杆原理,既保证了皮带拥有充足的张紧力度,又保证了较大的可调范围,同时滑轮组体积小,占用的安装空间很小,具有较高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滑轮组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固定皮带轮;2-可调皮带轮;3-皮带;4-定滑轮组;4a–定滑轮,,4b-固定轴一;5-动滑轮组;5a-动滑轮;5b-固定轴二;6-钢丝绳;7-第一框架;8-液压缸;9-第二框架;10-皮带机基础。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紧凑型皮带张紧装置,包括用于调整调节皮带轮位置以使皮带达到合适张紧位置的液压缸8、滑轮组、以及带有可调皮带轮的皮带输送系统;所述的液压缸8一端与皮带机基础10固定,可以承受一定的拉力;

如图2所示,所述的滑轮组用于变化液压缸8的力和位移,最终用于调整与之相连接的可调皮带轮2。所述的滑轮组由定滑轮组4、动滑轮组5及钢丝绳6组成。定滑轮组4由若干个串联在一起的定滑轮4a组成,定滑轮4a可以绕固定轴一4b自由旋转,并通过固定轴一与皮带机基础10相连接;动滑轮组5由若干个串联在一起的动滑轮5a组成,动滑轮5a可以绕固定轴二5b自由旋转,该固定轴二5b与第二框架相连接,从而使整个动滑轮组5可以随着第二框架9运动;钢丝绳6的一段固定于定滑轮组4上,另一个端与第一框架7相连接;液压缸8与动滑轮组5通过第二框架9相连接;可调皮带轮2的轴与第一框架7相连接。皮带3缠绕在固定皮带轮1和可调皮带轮2上。可调皮带轮2的位置变化即可调整皮带的松紧。

图2中的滑轮的数量为:定滑轮3个,动滑轮4个。仅为示例性的,可以根据需要调整。

皮带3需要张紧时,通过附属的液压系统向液压缸8的有杆腔注入高压油液,活塞在高压油液的作用下带动活塞杆缩回,通过第二框架9、动滑轮组5、钢丝绳6、定滑轮组4和第一框架7,拉动可调皮带轮2,从而使皮带张紧。

因为滑轮组的存在,可以充分利用液压缸出力大的特点,可以保证皮带拥有充足的张紧力度,又保证了较大的可调范围。如此,液压缸的行程可以做的较小,滑轮组占用的空间也小,故整个张紧装置占用的安装空间很小。

皮带3张紧到合适的程度时,通过液压系统将液压缸8的无杆腔的油液闭锁,即可保持液压缸8对皮带一定的拉力。

皮带3需要放松时,通过附属的液压系统使液压缸8的有杆腔的油液排出,皮带3即可自行缩短,恢复原来的长度,其张紧度从而变松。

基于上述,本实用新型以一个多倍率的滑轮组连接张紧液压缸和可调皮带轮,充分利用液压缸出力大的特点,通过滑轮组的杠杆原理,既保证了皮带拥有充足的张紧力度,又保证了较大的可调范围,同时滑轮组体积小,占用的安装空间很小,具有较高的实用性。

由技术常识可知,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其它的不脱离其精神实质或必要特征的实施方案来实现。因此,上述公开的实施方案,就各方面而言,都只是举例说明,并不是仅有的。所有在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或在等同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的改变均被本实用新型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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