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冷却装置的出料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76717发布日期:2018-12-07 22:23阅读:152来源:国知局
带冷却装置的出料台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料输送装置领域,尤其是涉及带冷却装置的出料台。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日益提高,传统的木制家具因存在装修污染问题正在逐步被替代,其中铝制家具正成为重要的替代选择。传统的铝型材加工企业以工业品和铝合金门窗等为主要制成品,工艺粗放,逐渐无法适应新兴产品的要求。在铝制家具用型材的生产过程中,为了产品的美观度和减少金属质感,一般要在铝型材的外面贴附一层带木纹的PVC膜,贴膜完成以后一般都随意堆放在角钢焊接而成的台子上,然后工人将其整理打包用于下一工序。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因为贴膜需要经过一个加热的过程以使PVC膜和铝型材能够充分贴合,贴膜完成后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冷却,容易造成大量产品堆积;另一方面,PVC膜在铝型材相互碰撞挤压以及铝型材与角钢台架之间相互碰撞容易被破坏,造成不良品。

故急需要设计一款专门针对该类异型材出料的工装,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铝型材用包覆机出料台,能够减少贴膜后的铝型材遭受碰撞,同时有效冷却型材,提高生产效率。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铝型材用包覆机出料台,其特征在于,包括刚性骨架结构的出料台支架以及设在支架上的辊子;所述出料台支架上还设有冷却风机,所述冷却风机的出风口对着辊子组成的输送工位。

优选的,所述冷却风机设置在所述输送工位的型材来料方向前端。

优选的,所述冷却风机设置在所述输送工位的型材来料方向前端的辊子之间。

优选的,所述冷却风机设置在所述辊子下方;所述冷却风机的出风口低于所述输送工位水平面。

优选的,所述冷却风机设有2台,分别设置在所述输送工位的型材来料方向前端的第1~3根辊子之间的2个空缺内。

包覆工序完成后,已包覆铝型材进入出料台,在圆柱体辊子的作用下,稍加外力便可滑动至出料台末端,各辊子均可绕自身转轴自由转动,极大地减小了阻力,基本不会对铝型材上包覆的贴膜造成破坏;在出料台的来料方向前端,还设有冷却风机,用来加速铝型材冷却,且冷却风机设有2台,相互之间不干涉,这样能够保证最大的出风冷却效果,能够对型材进行有效的降温;且冷却风机设置在输送平台的下方,冷却出风向上吹,可以对型材提供一个额外的升力,从而降低铝型材对辊子的压力,进一步减小摩擦影响。

相较于目前的常规出料台,本实用新型带冷却装置的出料台具有以下优点:

(1)减少了等待铝型材降温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2)已包覆铝型材在出料平台上不再受滑动摩擦影响,大大保护了贴膜外表面,提高了产品的成品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带冷却装置的出料台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带冷却装置的出料台去除一侧支架后的局部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带冷却装置的出料台的局部示意图;

其中:1-已包覆铝型材,2-出料台支架,3-辊子,4-冷却风机,41-出风口,5-转轴。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如图1-3所示,所述带冷却装置的出料台为一刚性骨架结构,包括刚性骨架结构的出料台支架2以及设在支架上的辊子3,每个辊子3均由转轴5固定在所述出料台支架2的上部,且全部辊子3的水平高度一致,从而形成一个输送平台;所述出料台支架2上还设有冷却风机4,所述冷却风机的出风口41对着辊子3组成的输送工位。为了能够第一时间对已包覆铝型材1进行冷却,所述冷却风机设置在所述输送工位的型材来料方向前端,且所述冷却风机设置在2个辊子3所构成的空缺内,该处冷却风机4可直接对已包覆铝型材1进行直接吹风、降温冷却。

进一步的,所述冷却风机4设置在所述辊子3的下方;且所述冷却风机4的出风口41低于所述辊子3所形成的输送工位水平面。

本实施例中,所述冷却风机4设有2台,分别设置在所述输送工位的型材来料方向前端的第1~3根辊子3之间的2个空缺内。当然,冷却风机4设置的越多,所述已包覆铝型材1进入本实施例的带冷却装置的出料台上后冷却的越快,但根据生产实际情况,2台冷却风机4已足以对已包覆铝型材1进行冷却,过多的冷却风机4势必会增加能耗。

包覆工序完成后,已包覆铝型材1进入本实用新型的出料台,在圆柱体辊子3的作用下,稍加外力便可滑动至出料台末端,各辊子3均可绕自身转轴5自由转动,极大地减小了阻力,基本不会对铝型材上包覆的贴膜造成破坏;在出料台的来料方向前端,还设有冷却风机4,用来加速铝型材冷却,且冷却风机设有2台,分别在2个位置,相互之间不干涉,这样能够保证最大的出风冷却效果,能够对型材进行有效的降温;且冷却风机4设置在输送平台的下方,冷却出风向上吹,可以对型材提供一个额外的升力,从而降低铝型材对辊子3的压力,进一步减小摩擦影响。

以上已对本实用新型创造的较佳实施例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创造并不仅限于所述的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创造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种种的等同的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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