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腔热流道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53107阅读:604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腔热流道模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模具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腔热流道模具。



背景技术:

在世界上工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热流道模具生产极为活跃。热流道模具比例不断提高。许多10人以下的小模具厂都进行热流道模具的生产,目前中国的热流道模具尚处于起步阶段,热流道技术比较落后,为此需要完善此技术,而且当下的热流道模具一般都是采用一模一腔设计,制件周期较长,导致生产效率较低,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增加了企业的加工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多腔热流道模具。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多腔热流道模具,包括注塑机体、分流板、上模和下模;所述注塑机体外壁的正面卡接有控制盒,所述控制盒的上部卡接有控制显示屏,所述控制盒的下部卡接有控制键盘区,所述注塑机体内壁的一侧栓接有加热箱,所述上模的一侧开有多个模腔,所述注塑机体的一侧连接有热流管道的一端,所述热流管道套接于分流板的中部,所述分流板的中部焊接有推杆的一端,所述上模与分流板之间连接有多根分流管,所述分流管的一端套接有喷嘴头,所述上模与下模之间滑动连接有四根导柱。

优选的,所述热流管道与注塑机体之间固定连接有流道密封圈,所述热流管道贯穿于流道密封圈的中部。

优选的,所述喷嘴头内嵌于上模的内部,所述喷嘴头的开口处正对于模腔的中部。

优选的,所述上模通过导柱与下模互相配合,所述上模与下模之间的夹缝处为密封结构。

优选的,所述加热箱内壁的一侧铆接有热电偶,所述控制盒的输出端与加热箱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加热箱的中部卡接有加热棒,所述加热棒的直径为5cm,且加热棒的材料为紫铜。

优选的,所述上模的中部开有推杆连接槽,所述推杆的另一端与推杆连接槽螺纹连接,所述推杆与上模互相配合。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安装热流管道,可以缩短制件成型周期,因没有浇道系统冷却时间的限制,制件成型固化后便可及时顶出,可以在5秒的左右的时间,完成制件注塑,通过设置有分流板和分流管可以实现一模多腔功能,可以实现一次注塑,生产多个产品,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也降低了生产成本,通过在加热箱的内部设置有热电偶,因为本身具有耐高温的性能,所以可以有效感测加热时的温度,方便我们有效监测加工状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控制盒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切上模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切加热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下模;2-导柱;3-喷嘴头;4-分流管;5-流道密封圈;6-加热箱;7-上模;8-分流板;9-热流管道;10-注塑机体;11-控制盒;12-控制显示屏;13-控制键盘区;14-推杆连接槽;15-模腔;16-热电偶;17-加热棒;18-推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4,一种多腔热流道模具,包括注塑机体10、分流板8、上模7和下模1;注塑机体10外壁的正面卡接有控制盒11,控制盒11的上部卡接有控制显示屏12,控制盒11的下部卡接有控制键盘区13,注塑机体10内壁的一侧栓接有加热箱6,上模7的一侧开有多个模腔15,注塑机体10的一侧连接有热流管道9的一端,热流管道9套接于分流板8的中部,分流板8的中部焊接有推杆18的一端,上模7与分流板8之间连接有多根分流管4,分流管4的一端套接有喷嘴头3,上模7与下模1之间滑动连接有四根导柱2,热流管道9与注塑机体10之间固定连接有流道密封圈5,热流管道9贯穿于流道密封圈5的中部,上模7通过导柱2与下模1互相配合,上模7与下模1之间的夹缝处为密封结构,加热箱6内壁的一侧铆接有热电偶16,控制盒11的输出端与加热箱6的输入端电性连接,加热箱6的中部卡接有加热棒17,加热棒17的直径为5cm,且加热棒17的材料为紫铜,上模7的中部开有推杆连接槽14,推杆18的另一端与推杆连接槽14螺纹连接,推杆18与上模7互相配合。

工作原理:当使用一种多腔热流道模具时,首先通过控制盒11上的控制显示屏12和控制键盘区13进行加工条件的设置,此时加热箱6中加热棒17开始加热注塑料,并通过热电偶16进行温度感测,然后热流管道9将加热箱6中的注塑料输送至分流板8,最后分流板8通过分流管4上的喷嘴头3对上模7中的模腔15进行注塑,当达到设定的时间时,上模7和下模1在导柱2的作用下分离,推杆18将上模7推出,而模腔15中的制件产品通过顶针顶出即可,注塑完成。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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