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单列引风机的除尘器后的设备布置结构及烟气系统的制作方法_3

文档序号:9012791阅读:来源:国知局
310,且第二主烟道310设置为具有圆形空间缓转弯头的弯管。该第二烟道300还包括与第二主烟道310逐渐分流连通的两根并列设置的第二分支烟道320,每根第二分支烟道320均设置为直管并与脱硫吸收塔400连通。将第二烟道300设置为一分为二的分流管形式,并在第二烟道300上设置圆形空间缓转弯头进行过渡,方便将单列引风机200出口的烟气顺畅引入脱硫吸收塔400内,使烟气在分流处流场均匀,大大减小阻力并降低能源消耗。而且,单列引风机出口横向同轴线背对脱硫吸收塔布置,并通过两根第二分支烟道320正对脱硫吸收塔入口连接,从而使烟气分布均匀地进入脱硫吸收塔400,可提高脱硫效率,也方便在烟气余热回收装置400和脱硫吸收塔600附近留出足够的维修空间。进一步地,可在上述第二主烟道上设置一个弯曲角度不小于90° (弯曲角度可设置为120°或135°或150°或180° )的圆形弯头,还可将每根第二分支烟道320与第二主烟道310连接处均设置为变径结构。在单列引风机出口背对脱硫吸收塔的基础上,设置一个弯曲角度较大但是弯曲半径也较大的烟道结构,即通过合理设计第二烟道300的弯曲角度、弯曲半径、总管长度及设置位置,以便顺畅地连通单列引风机出口和脱离吸收塔入口,进一步使烟气在第二烟道300中流动均匀。通过合理设计第二烟道300的弯曲角度、弯曲半径、总管长度及位置,可顺畅地连通位于不同高度的单列引风机200和脱硫吸收塔400,也使烟气流动顺畅的同时能尽量减小烟道长度。
[0035]另外,上述第三烟道500设置为具有圆形空间缓转弯头的弯管,该第三烟道500连通脱硫吸收塔400和烟囱600,且该第三烟道500 —部分伸入到烟囱600内部。设置于脱硫吸收塔400上方的第三烟道500设置圆形空间缓转弯头进行过渡,一方面便于将位于不同高度的脱硫吸收塔400和烟囱600流通,另一方面也方便将脱硫吸收塔出口的烟气顺畅引入烟囱600内,而且使烟气在第三烟道500中流场均匀,可减小烟气在第三烟道500中流动的阻力并降低能源消耗。进一步地,该第三烟道500也设置有两个弯曲角度不大于90° (弯曲角度可设置45°或60°或90° )的圆形空间弯头,通过合理设计第三烟道500的弯曲角度、弯曲半径、总管长度及位置,一方面可平缓顺畅地连通位于不同高度的脱硫吸收塔400和烟囱600,另一方面也使烟气在烟道中流动顺畅的同时能尽量减小烟道长度。
[0036]此外,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烟气系统,包括与锅炉连通的前烟道结构,与前烟道结构连通的除尘器,除尘器与上述配单列引风机的除尘器后的设备布置结构连接,且除尘器设置于脱硫吸收塔400和烟囱600的前侧。通过将上述的除尘器后的设备布置结构与除尘器、前烟道等设备结构连通起来,形成一个结构紧凑的火力发电厂烟气系统,除尘器紧挨第一烟道100、脱硫吸收塔400、引风机200、烟囱600等布置,减小占地面积和烟道长度,节省烟道材料,提高了电厂运行经济性。
[0037]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0038]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主权项】
1.一种配单列引风机的除尘器后的设备布置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通过烟道连接的单列引风机、脱硫吸收塔、烟囱,且所述单列引风机、脱硫吸收塔、烟囱的中心线均位于同一平面上; 所述脱硫吸收塔和所述烟囱均竖直设置,所述单列引风机横向设置于所述脱硫吸收塔外侧,且所述单列引风机出口背对所述脱硫吸收塔。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单列引风机的除尘器后的设备布置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烟道包括连通除尘器和所述单列引风机的第一烟道,连通所述单列引风机和所述脱硫吸收塔的第二烟道,以及连通所述脱硫吸收塔和所述烟囱的第三烟道; 所述第二烟道和第三烟道的中心线也均位于所述脱硫吸收塔和所述烟囱的中心线所在的平面上,且所述第一烟道位于所述第二烟道和所述脱硫吸收塔外侧,所述第二烟道位于所述单列引风机上方,所述第三烟道位于所述脱硫吸收塔上方。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配单列引风机的除尘器后的设备布置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烟道包括分别与除尘器四个出口对应的第一分支烟道,四个所述第一分支烟道均设置于所述单列引风机外侧; 还包括与四个所述第一分支烟道逐渐汇合连通的第一主烟道,且四个所述第一分支烟道对称布置于所述第一主烟道两侧; 所述第一分支烟道和所述第一主烟道均设置为具有圆形空间缓转弯头的弯管。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配单列引风机的除尘器后的设备布置结构,其特征在于,每根所述第一分支烟道与所述第一主烟道连接处均设置为变径结构,且所述第一分支烟道和所述第一主烟道均设置有两个弯曲角度不大于90°的圆形弯头。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配单列引风机的除尘器后的设备布置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烟道包括与所述单列引风机连通的第二主烟道,且所述第二主烟道设置为具有圆形空间缓转弯头的弯管; 还包括与所述第二主烟道逐渐分流连通的两根并列设置的第二分支烟道,每根所述第二分支烟道均设置为直管并与所述脱硫吸收塔连通。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配单列引风机的除尘器后的设备布置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主烟道设置有一个弯曲角度不小于90°的圆形弯头。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配单列引风机的除尘器后的设备布置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烟道设置为具有圆形空间缓转弯头的弯管,所述第三烟道连通所述脱硫吸收塔和所述烟囱,且所述第三烟道一部分伸入到所述烟囱内部。8.一种烟气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与锅炉连通的前烟道结构,与所述前烟道结构连通的除尘器,所述除尘器与上述权利要求1-7任意一项所述的配单列引风机的除尘器后的设备布置结构连接,且所述除尘器设置于所述脱硫吸收塔和所述烟囱的前侧。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配单列引风机的除尘器后的设备布置结构及烟气系统,该配单列引风机的除尘器后的设备布置结构包括依次通过烟道连接的单列引风机、脱硫吸收塔、烟囱,且所述单列引风机、脱硫吸收塔、烟囱的中心线均位于同一平面上;所述脱硫吸收塔和所述烟囱均竖直设置,所述单列引风机横向设置于所述脱硫吸收塔外侧,且所述单列引风机出口背对所述脱硫吸收塔,出口烟道缓转后正对脱硫吸收塔入口连接。将除尘器后的各设备呈“一”字形的空间联合布置,使各设备之间布置更紧凑,减小了占地面积、减小了连接烟道的长度即节省了烟道材料,合理布置了除尘器后各设备,有效利用了除尘器后的立体空间。
【IPC分类】F23J15/02, F23J13/00
【公开号】CN204665315
【申请号】CN201520296953
【发明人】杨劲, 范旭, 潘灏, 郑赟, 李伟科, 马雪松, 黄涛, 张超昱
【申请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5月8日
当前第3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