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加氢脱残炭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与流程

文档序号:1110283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加氢脱残炭催化剂,该催化剂含有活性金属组分和改性加氢催化剂载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改性加氢催化剂载体是由以下方法制得,该方法包括:将经过水热处理的载体重复地依次进行浸渍和干燥,并将最后一次得到的干燥产物进行焙烧,其中,每次浸渍过程中所用的浸渍液含有提供相同或不同酸性助剂化合物,重复的次数n≥2,且当n≥3时,在从第2次浸渍到第n-1次浸渍的过程中,每一次浸渍后干燥的温度比相邻的前一次浸渍后干燥的温度高20-150℃,每一次浸渍后干燥的时间比相邻的前一次浸渍后干燥的时间长1-10小时;以及,

所述活性金属组分含有至少一种第VIII族金属组分和至少一种第VIB族金属组分,以金属氧化物计且以所述催化剂的总重量为基准,所述第VIII族金属组分的含量为3-15重量%,所述第VIB族金属组分的含量为13-30重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氢脱残炭催化剂,其中,以金属氧化物计且以所述催化剂的总重量为基准,所述第VIII族金属组分的含量为3.1-10重量%,所述第VIB族金属组分的含量为13.1-28重量%;优选地,所述第VIII族金属组分选自Co和/或Ni,第VIB族金属组分选自Mo和/或W。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加氢脱残炭催化剂,其中,在所述改性加氢催化剂载体的制备方法中,当n≥3时,在从第2次浸渍到第n-1次浸渍的过程中,每一次浸渍后干燥的温度比相邻的前一次浸渍后干燥的温度高30-120℃,每一次浸渍后干燥的时间比相邻的前一次浸渍后干燥的时间长1-9小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加氢脱残炭催化剂,其中,当n≥3时,在从 第2次浸渍到第n-1次浸渍的过程中,每一次浸渍后干燥的温度比相邻的前一次浸渍后干燥的温度高30-80℃,每一次浸渍后干燥的时间比相邻的前一次浸渍后干燥的时间长2-5小时;

优选地,第一次浸渍后干燥的条件包括:温度为30-300℃,时间为1-20小时;最后一次浸渍后干燥的条件包括:温度为30-300℃,时间为1-20小时;

优选地,焙烧的条件包括:温度为300-900℃,时间为1-10小时。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加氢脱残炭催化剂,其中,在所述改性加氢催化剂载体的制备方法中,前n-1次浸渍所采用的浸渍液呈酸性,pH值优选为2-6;第n次浸渍所采用的浸渍液呈碱性,pH值优选为8-1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加氢脱残炭催化剂,其中,在所述改性加氢催化剂载体的制备方法中,所述浸渍的次数为2-3次。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加氢脱残炭催化剂,其中,在所述改性加氢催化剂载体的制备方法中,所述载体为氧化铝或者氧化铝与氧化硅、氧化钛和氧化锆中至少一种的混合物;所述氧化铝为γ-氧化铝、η-氧化铝、θ-氧化铝、δ-氧化铝和χ-氧化铝中的至少一种。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加氢脱残炭催化剂,其中,在所述改性加氢催化剂载体的制备方法中,所述酸性助剂选自F、P和B中的至少一种组分;优选地,每次浸渍过程所用的浸渍液含有提供不同的酸性助剂的化合物;

优选地,所述改性加氢催化剂载体中,以所述改性加氢催化剂载体的总重量为基准,以F、P和B三种元素计的所述酸性助剂的含量为0.1-15重量%。

9.一种权利要求1-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加氢脱残炭催化剂的制备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所述改性加氢催化剂载体在含有提供所述活性金属组分的化合物的溶液中进行浸渍,然后进行干燥和焙烧。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加氢脱残炭催化剂的制备方法中,所述浸渍的条件包括:温度为15-40℃,时间为1-6小时;

优选地,所述干燥的条件包括:温度为100-250℃,时间为1-10小时;

优选地,焙烧的条件包括:温度为360-500℃,时间为1-10小时。

11.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加氢脱残炭催化剂在重油加氢处理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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