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搅拌装置领域,具体是一种化工生产用电动搅拌装置。
背景技术:
可手持的电动搅拌装置因其搅拌灵活,可随意移动,可实现多角度搅拌等优点,是化工生产中一种常用的搅拌装置,但劳动强度较大,难以长时间维持搅拌状态,搅拌效率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化工生产用电动搅拌装置,以解决目前手持的电动搅拌装置因劳动强度较大,难以长时间维持搅拌状态,搅拌效率不高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化工生产用电动搅拌装置,包括电机、手柄和搅拌轴,所述电机安装于手柄的上表面,所述搅拌轴穿过手柄与电机的输出轴相连,所述手柄的下表面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内设置有支架,所述凹槽内安装有固定轴,所述固定轴上连接有中间轴组件,所述支架与中间轴组件相连。
优选的,所述中间轴组件由轴套和短轴组成,所述短轴的一端固定连接于轴套的外壁面上,所述轴套与固定轴相连,所述短轴上安装有支架。
优选的,所述手柄为中空的“回”字形结构,所述凹槽设置有两个且对称的设置于手柄的两端。
优选的,所述凹槽内设置有两个支架,两个所述支架连接的中间轴组件分别与安装在凹槽两端的固定轴相连。
优选的,所述固定轴一端的圆柱壁上设置有螺纹,且螺纹上安装有第一螺母。
优选的,所述短轴外端的圆柱壁上设置有螺纹,且螺纹上安装有第二螺母。
优选的,所述支架为可伸缩支架。
优选的,所述支架的底部安装有调节螺栓。
优选的,所述调节螺栓连接有第三轴,所述第三轴的一端固定安装于调节螺栓的头部,所述第三轴的另一端连接关节轴承,所述关节轴承置于垫片中。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设置可伸缩、可放下、可收起的支架,可手持搅拌、也可固定搅拌,能维持长时间的搅拌状态,搅拌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化工生产用电动搅拌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一种化工生产用电动搅拌装置的手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一种化工生产用电动搅拌装置的支架安装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一种化工生产用电动搅拌装置的垫片安装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电机、2-手柄、3-凹槽、4-固定轴、5-中间轴组件、51-轴套、52-短轴、6-支架、7-第一螺母、8-第二螺母、9-调节螺栓、10-第三轴、11-关节轴承、12-垫片、13-搅拌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化工生产用电动搅拌装置,包括电机1、手柄2和搅拌轴13,电机1安装于手柄2的上表面,搅拌轴13穿过手柄2与电机1的输出轴相连,手柄2为“回”字形结构,手柄2的下表面设置有凹槽3,凹槽3设置有两个且对称的设置于手柄2的两端,手柄2上没有设置凹槽3的部位为手持部,手持部共两个;每个凹槽3内都安装有两个固定轴4,两个固定轴4分别安装在凹槽3的两端,每个固定轴4上均连接有中间轴组件5,中间轴组件5由轴套51和短轴52组成,短轴52的一端固定连接于轴套51的外壁面上,轴套51与固定轴4相连,固定轴4一端的圆柱壁上设置有螺纹,且螺纹上安装有第一螺母7,拧紧第一螺母7,轴套51不能转动,松开第一螺母7,轴套51可自由转动;短轴52上安装有支架6,短轴52外端的圆柱壁上设置有螺纹,且螺纹上安装有第二螺母8,拧紧第二螺母8,支架6不能转动,松开第二螺母8,支架6可自由转动;支架6为可伸缩支架,支架6的底部安装有调节螺栓9,支撑高度可调,适用性强,调节螺栓9连接有第三轴10,第三轴10的一端固定安装于调节螺栓9的头部,第三轴10的另一端连接关节轴承11,关节轴承11置于垫片12中,保证垫片12的底面与支撑面完全接触,增加支撑稳定性。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是:手动使用时,此时支架6是收起状态,第一螺母7和第二螺母8均为拧紧状态,支架6全部被固定在凹槽3中,两手分别握住手柄2的一个手持部,可以在不同位置以不同角度搅拌,使用方便;固定使用时,以两个手持部为左右方向,松开第二螺母8,将支架6放下,根据搅拌罐的形状和大小,调整支架6至合适的支撑高度和左右的支撑角度后,拧紧第二螺母8;松开第一螺母7,根据搅拌罐的形状和大小,调整好支架6前后的支撑角度后,拧紧第一螺母7,再次调整支架6本身和调节螺栓9,使支撑高度至合适的位置,使四个垫片12的底部均与支撑面完全接触。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